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680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總理 李克強
2017年5月4日
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關于修改《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