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稱,《全國城鎮體係規劃(2016-2030)》最終將確定4個全球城市(北京、廣州、上海、深圳)和11個國家中心城市(天津、重慶、瀋陽、南京、 武漢、成都、西安、杭州、青島、鄭州、廈門)。
國家中心城市爭奪戰
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國家中心城市是部分省市代表熱議的一個話題。
3月9日,李克強總理來到陜西代表團,與代表共同審議報告。西安市委書記王永康在發言時提出,目前,國家明確了8個國家中心城市,沒有一個位于佔國土面積近三分之一的西北地區,建議國家將西安列入國家中心城市,帶動引領西北的發展。
對此,李克強回應説,“陜西是過去西北局的所在地,大秦帝國也是從關中起來的。你們研究一下,可以考慮,如果銜接好,給國務院專門寫報告,盡可能給予支援。把西安作為西北的龍頭,揚起來。”
總理的這一表態,給了西安代表極大的鼓舞。據《西安晚報》披露,當天下午,國家發改委由副秘書長帶隊,17個司局的相關領導就來到陜西代表團召開對接會,現場收集建議清單,徵求代表意見。
在對接會上,國家發改委回應説,西安已經具備條件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目前正在編制關中城市群規劃,其中對西安的城市定位做了描述,批復後會把西安定位為國家中心城市。
熱議國家中心城市的,還有河南、湖北、四川、湖南等有城市入圍或有望入圍省市的代表。
“鄭州是中國的中心,既是河南的省會,也是天地之中。”全國人大代表、著名作家二月河(淩解放)在發言中説,在鄭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可以對周邊城市起到極大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周邊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不僅可以帶動河南省的進一步發展,而且可以對全國乃至全世界發揮出更為強大的區位優勢和吸引力。
據河南當地媒體調查,在50歲以下人群中,“鄭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是最關心的兩會話題,超過了創業、互聯網、社會保障等熱詞。
難産的城鎮體係規劃
國家中心城市的正式提出,最早是在2005年。當時,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中規院)受建設部(現住建部)委託,在編制《全國城鎮體係規劃(2006-2010年)》過程中,首次使用了這個概念。不過當年並沒有引起廣泛的關注。
《全國城鎮體係規劃》是城鄉規劃的綱領性文件,是國家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綜合空間規劃平臺。依據《城鄉規劃法》,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定期組織編制該規劃,用于指導省域城鎮體係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
在那輪編制過程中,中規院認為,應該在城鎮體係的最高位置設立國家中心城市,讓它們在金融、管理、文化和交通等方面發揮重要的中心和樞紐作用,並在規劃中把北京、上海、天津、廣州4個大城市確定為首批國家中心城市。
但遺憾的是,這個規劃2007年雖然由建設部上報給了國務院,但一直沒有得到批復。
2010年,住建部根據城市發展的新形勢,又編制了新一輪的《全國城鎮體係規劃(2010-2020)》。在那輪規劃中,中規院又在國家中心城市的名單中增加了重慶。當年2月,住建部對外公布了規劃的草案,但與上一輪《全國城鎮體係規劃》一樣,國務院也沒有對其作出批復。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對未來城鎮化的發展路徑、主要目標和戰略任務,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了落實這個規劃,2015年,中規院再次啟動了《全國城鎮體係規劃(2016-2030)》的編制工作。
中規院副院長李迅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採訪時解釋説,《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是國家對城鎮化發展的一個頂層設計,主要是確定城鎮化的目標和策略,帶有宏觀性、戰略性,而《全國城鎮體係規劃(2016-2030)》則是在按照前者的總目標,具體落實城鎮的空間布局。
去年,有媒體披露説,正在編制的《全國城鎮體係規劃(2016-2030)》將要構建一個“十百千萬”的城鎮體係,即十個國家中心城市、一百個國家特色城市、一千個中小城市和一萬個特色鎮。
這一消息公開後,很多城市都表示要爭取進入國家中心城市之列。據《中國新聞周刊》不完全統計,瀋陽、南京、武漢、長沙、成都、鄭州、杭州、西安、青島、寧波、廈門等都加入了這場競賽。
按照計劃,《全國城鎮體係規劃(2016-2030)》應該于2016年完成並上報國務院審批。但至今,該規劃仍未上報國務院。
2016年10月29日,中規院原院長李曉江在參加“第13屆中國城市規劃學科發展論壇”時曾對與會者表示,“當前我國在推動建立空間規劃體係,各個部門的規劃打架打得很厲害,我們的工作已經做了大半年了,還沒有到最後結束的時候,這個工作給了我們很大壓力。”
記者注意到,在《全國城鎮體係規劃(2016-2030)》編制過程中,2016年4月、12月,國務院先後批復了發改委上報的《成渝城市群發展規劃》和《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十三五”規劃》。在這兩份文件中,提出支援成都、武漢和鄭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武漢、鄭州成為國家中心城市的途徑,和此前的北京、上海、廣州、天津、重慶並不一樣。這五座城市成為國家中心城市的主要文件,是國務院對它們各自城市總體規劃的直接批復。
依據《城鄉規劃法》規定,直轄市、省會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其總體規劃必須上報國務院批復。其中,國務院確定的城市一般是指計劃單列市、歷史文化名城、城市人口超過100萬,以及國務院認為重要的城市。
去年底,有消息稱,《全國城鎮體係規劃(2016-2030)》最終將確定4個全球城市(北京、廣州、上海、深圳)和11個國家中心城市(天津、重慶、瀋陽、南京、武漢、成都、西安、杭州、青島、鄭州、廈門)。
“這只是眾多備選方案中的一種,並不是最終方案。”一位接近規劃編制的知情人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目前規劃的編制已基本完成,但由于各部委意見不統一,仍處于討論階段。
今年兩會期間,住建部部長陳政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國家已陸續定位了多個國家中心城市,下一步還將繼續推進,還會産生新的國家中心城市,但具體數量目前還沒有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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