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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局】吃所謂“家宴”,廳官上任一月被免!領導幹部要警惕違規吃請新變種

2017年02月04日 08:56:37 來源: 新華每日電訊

 

  在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隱蔽場所吃“家宴”,本質是轉嫁接待、官商不清,“不吃公款吃老板”。江西一廳級幹部因“家宴”問題,上任不到一個月便被查處。中央嚴查“家宴”腐敗,傳遞了一個強烈信號:從前習以為常的,如今未必行得通。

 

“四風”潛伏:“家宴”成了新據點

 

 

  當前,在反腐倡廉的持續高壓態勢下,一些違規吃請改頭換面,轉換場所,選擇的地點更隱蔽,“一桌餐”“家宴”成為避風港。

 

  1、吃了“家宴”,廳官上任一月丟官帽

 

  “家宴”也稱“一桌餐”,是指在由私人住宅改造,不對外公開營業,僅為少數特定人員提供餐飲娛樂服務,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隱蔽場所進行的違規吃請。其本質是轉嫁接待、官商不清,“不吃公款吃老板”。有的領導幹部因“家宴”問題上任不到一個月便被查處。

 

  2016年8月12日,江西省紀委發布消息稱,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陳陽霞(副廳長級、試用期一年)、省委組織部幹部教育處處長程子亮、省旅遊集團副總經理黎友才等6人因在私人會所組織和接受吃請被查處。(編者注:此時距陳陽霞上任不足一月)

 

不散的筵席 (趙乃育)來源:新華網

 

  2016年7月27日,陳陽霞到省紀委報到上班,擔任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省委組織部幹部教育處處長程子亮決定8月4日晚請陳陽霞吃飯,並邀請與他們曾一起在國外參加培訓的省直機關另外兩名幹部參加。

 

  程子亮與省旅遊集團副總經理黎友才商議,將該吃請安排在南昌市某私營企業主劉某某用私人住宅改造而成,用于自己接待私人朋友,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隱蔽場所。當晚飲用的紅酒由黎友才個人提供,其他費用由劉某某承擔。

 

  江西省紀委在通報中指出,陳陽霞、程子亮等人在私人會所組織和接受吃請,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觸犯了黨的紀律。

 

  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並報省委批準,給予陳陽霞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終止其省紀委副廳長級室主任試用期,調離省紀委機關;給予程子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省委組織部幹部教育處處長職務,調離省委組織部;給予黎友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參與聚餐的省直機關三名幹部黨內警告處分。

 

  “隨著《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的修訂或出臺,廣大黨員幹部要時時繃緊紀律這根弦,主動適應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南昌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曾明説。

 

  2、領導幹部要警惕違規吃請新變種

 

  防止公款宴請轉入地下(王乃玲) 來源:紅網

 

  2016年10月8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向江西省委反饋巡視“回頭看”情況時,就嚴厲指出“一桌餐”吃喝風變種問題。針對此反饋,江西省紀委分三批次嚴肅查處了33名黨員幹部違規出入高檔住宅小區“一桌餐”接受吃請問題,先後對其中2名省管幹部進行通報。

 

  2016年8月4日晚,南昌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戴曉明違規接受私營企業老板彭某某的邀請,在其朋友用私人住宅改造而成、用于接待特定對象的隱蔽場所吃飯。

 

  一同參與吃請的還有省林業廳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局局長朱雲貴、南昌市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付新燦、南昌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局局長楊安,以及其他3名公職人員。晚餐有關費用由彭某某承擔。

 

  這是一起典型的“一桌餐”式吃請,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觸犯了黨的紀律。經省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戴曉明、朱雲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南昌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付新燦、楊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其他3名公職人員進行誡勉談話。

 

  2016年8月25日下午,上饒市廣豐區下溪街道西溪居委會黨支部書記張某在西溪居委會向區檢察院控申科副主任科員紀某咨詢有關事情後,留請紀某吃晚飯,紀某同意並召集4位同事一起用餐。2016年10月18日,經廣豐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某、紀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另外4人誡勉談話處理。

 

  3、勿讓“家宴”成藏污納垢新據點

 

  部分單位公款吃喝轉內部餐廳,標準堪比五星飯店。新華社記者 陳曄華 攝

 

  江西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説:“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不能搞‘一陣子’‘大呼隆’,必須一錘接著一錘敲,馳而不息。”針對中央巡視組反映的“一桌餐”吃喝風變種問題,江西省不僅嚴厲查處了一些典型案例,還印發了《關于重申嚴禁黨員幹部出入私人會所、違規接受吃請紀律的通知》。

 

  對2名省管幹部的通報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熱議,起到了強烈的震懾和警示作用。通報傳遞出兩個強烈信號:一是反腐敗沒有預設的禁區和特區,各級領導幹部都不要心存僥倖;二是從前習以為常的,如今未必行得通。

 

  江西還啟動“一桌餐”全面排查,為私人會所建立臺賬,嚴禁黨員幹部出入。此外,江西組織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8698個內部食堂、培訓中心開展自查自糾,各級接待、財政、審計部門聯合進行重點抽查,規范內部接待工作。

 

  元旦、春節等節日期間,往往是“四風”問題集中爆發期。針對此,江西省紀委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對“節日病”,尤其是出入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一桌餐”等隱蔽場所吃請,躲在單位內部食堂和培訓中心吃喝玩樂,利用回鄉探親之機接受公款吃請等“吃喝風”的明察暗訪力度,堅決杜絕“節日腐敗”。

 

權威解讀

 

  中紀委:私宅改成特定場所搞"家宴"也算私人會所

 

  條例原文第八十七條 違反有關規定取得、持有、實際使用運動健身卡、會所和俱樂部會員卡、高爾夫球卡等各種消費卡,或者違反有關規定出入私人會所,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公款吃喝躲進公園古寺(勾犇)來源:《新京報》

 

  模擬案例趙某,某市地稅局局長,中共黨員。在地稅局組織的一次座談會上,趙某認識了當地一名私營企業老板王某。會後,王某以將來請教業務為由,求得趙某私人聯繫方式。其後,趙某受王某邀請,多次出入王某自己設立的高檔私人會所,喝洋酒、抽雪茄。

 

  私人會所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産物,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人們在私人空間和高檔消費方面的需求。那麼,對黨員幹部而言,他們能夠隨意進出私人會所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近年來,有的黨員幹部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享受高檔消費和服務,甚至搞權權交易、權錢交易、權色交易,侵害了群眾利益,助長了奢靡之風。”江蘇省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李桂琴表示,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是“四風”問題的重要表現,是滋生腐敗的溫床,黨員幹部應自覺抵制這一行為。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對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問題進行了大力整治。黨中央、中央紀委先後發出《關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把整治“會所中的歪風”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反對“四風”的重要內容。

 

  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五次、六次全會都強調,要深挖潛入地下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出入私人會所的問題。

 

  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吸收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的實踐成果,將治理違規出入私人會所行為納入第八十七條。

 

  有一種公款吃喝叫做“家宴”(蔣躍新)來源:《半月談》

 

  關于私人會所的范圍,李桂琴表示,《關于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將其界定為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才能出入的會所或不向公眾開放、只對少數人開放的餐飲服務、休閒娛樂、美容健身等場所。

 

  實踐中,一些人為了規避監督,將私人住宅改造成向特定對象提供餐飲、娛樂活動的場所,搞所謂的“家宴”,進行利益勾兌和輸送,也要認定為私人會所。

 

  “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情節較重的才給予黨紀處分。”李桂琴告訴記者,如果情節較輕,可以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第一種形態,即通過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批評教育等方式處理。

 

  本案中,趙某作為市地稅局局長,接受私營企業主王某的邀請,多次出入王某自己設立的私人會所,享受高檔消費,屬于違反規定出入私人會所的行為,且情節較重,應該給予紀律處分。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記者: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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