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委員有哪些監督職責

2017年01月29日 09:45:45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29日電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上指出,中央政治局委員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不只是個人的事,而是黨和國家的事、人民的事、全局的事;越是這樣,越要謹言慎行,越要模范遵守黨章,在“三嚴三實”上有更高標準。《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按照在各方面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的要求,對中央政治局委員在監督方面應該履行的職責,以及如何在黨內監督中發揮表率作用作出了規定。

  《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中央政治局委員應當加強對直接分管部門、地方、領域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定期同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就其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談話。”這主要是明確了中央政治局委員在領導和開展監督方面的職責。按照《條例》規定和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上提出的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員對分管方面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主要包括4個方面。一是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不能在政治上犯糊涂、出差錯。二是正確履行職能,提高工作品質和效率,不能敷衍塞責、推諉扯皮,不能爭職能爭待遇、大搞部門利益。三是按幹部制度和幹部條件選人用人,使各方面幹部和人才各得其所,優秀幹部能脫穎而出、健康成長,不能在選人用人上搞親親疏疏、團團夥夥、關係至上。四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執行黨的建設各項制度和規定,營造良好政治生態,不能矛盾積壓無人問、風氣不良無人理。中央政治局委員要定期同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就其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談話,一旦發現問題,無論是單位的問題、領導班子的問題還是其本人的問題,都要嚴肅指出,敢于板起臉來批評,並督促改正。

  《條例》第十四條主要從5個方面對中央政治局委員在黨內監督中發揮表率作用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中央八項規定首先是對中央政治局提出的,中央政治局委員執行八項規定要繼續發揮帶頭表率作用,堅持原則,不搞特殊,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二是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政治局先後兩次召開民主生活會,中央政治局委員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也成為常態。特別是2015年8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了所在中辦機關黨委直屬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和支部成員一起交流,為各級領導幹部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接受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監督樹立了榜樣。據此,《條例》對中央政治局委員參加雙重組織生活作出明確規定。三是如實向黨中央報告個人重要事項。《條例》明確規定,中央政治局委員要如實向黨中央報告個人重要事項,這是中央政治局委員自覺接受監督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四是帶頭樹立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條例》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專門對中央政治局委員帶頭樹立良好家風問題作出規定,必將對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樹立良好家風,廉潔修身、廉潔齊家起到重要的示范帶動作用。五是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違規經商辦企業,不得違規任職、兼職取酬。近年來,上海、廣東等地推進規范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條例》在這方面對中央政治局委員專門作出規定,充分體現了黨中央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的責任擔當,回應了社會關切,這也是中央政治局委員在監督方面發揮表率作用的一項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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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汪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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