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 > 正文

防治水污染 強化水安全

2016年12月21日 02:50:31 來源: 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12月20日電 (記者彭波)正在北京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對國務院提請審議的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審議。

修正案草案與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相銜接,重點參照了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指出的問題,並吸收了《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的有關內容,主要修改和增加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地方政府環境保護責任、流域水污染聯合防治和生態保護、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飲用水安全保障、重點領域水污染防治、加大對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嚴格法律責任等內容,並按照環境保護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刪除了排污申報登記、水污染防治設施驗收與拆除閒置審批、船舶作業審批等有關規定。

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在作有關説明時表示,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認為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水環境品質有所改善,但當前我國水環境品質仍然不容樂觀,水污染形勢依然嚴峻,水污染防治任務艱巨。為此,有必要修改水污染防治法,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責任,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完善總量控制與排污許可、飲用水安全保障等制度,將《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立的各項制度措施規范化、法治化。

修正案草案中明確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和省級政府,建立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環境保護聯動協調機制,加強水污染防治。在完善水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制度方面,修正案草案要求做好排污許可與總量控制、達標排放等制度的銜接,規定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水污染物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同時完善環境檢測制度,並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制度,加強風險管理。

此外,修正案草案還對工業廢水管理、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飲用水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了重要修改。

【糾錯】 [責任編輯: 華政 ]
新華炫聞客戶端下載

相關稿件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2191294134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