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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勝利的根本保證

2016年06月28日 17:41:38 來源: 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中國共産黨成立至今已整整95年。95年來,中國共産黨的成長壯大無時無刻不伴隨敵人的咒罵聲。當前,國內外敵對勢力為阻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前進的步伐,竭力散布諸如歷史虛無主義、民主社會主義、“普世價值”、西方憲政等種種思潮,抹黑中國共産黨的歷史,誣蔑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什麼“專制”的、“不民主”的、“不合法”的、不符合“普世價值”的,挖空心思為否定、取消和推翻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制造理論根據。我們要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就必須針鋒相對地批駁他們的這些謬論,進一步講清楚中國共産黨領導的科學性、正義性、合理性、合法性,從理論和實際的結合上説明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對于維護中國人民根本利益、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徹底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人民的歷史選擇

  現在有人説,中國工人階級在中國共産黨成立時人數很少,並沒有建立政黨的條件,是俄國共産黨策劃和經費支援的結果。這些説法並非什麼新發明,而是早已有之。中共建黨時得到過俄共幫助是事實,但這並不表明中共是靠外援建立起來的。第一,當時中國工人階級人數少,只是相對農民階級而言,就其絕對數量來説並不少,1914年已有100萬人以上,五四運動前夕更達到200萬人以上。而且,由于外國人在中國直接經營企業比中國民族工業要早,“中國無産階級的很大一部分較之中國資産階級的年齡和資格更老些,因而它的社會力量和社會基礎也更大些”(毛澤東語)。第二,由于受到本國資産階級、帝國主義勢力和本國封建地主階級的三重壓迫,中國工人階級反帝反封建的要求最為強烈,鬥爭性也最為堅定,早在五四運動中就已作為獨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歷史舞臺。第三,中國接受馬克思主義的先進知識分子在“五四”期間自覺與工人運動相結合,已意識到建立工人階級政黨的必要性,並已著手建黨工作,許多地方事實上也建立了黨的早期組織,只是還沒有統一罷了。第四,俄共當時不僅資助共産黨,也給國民黨經費,而且比給中共的多得多。第五,世界近代史上的革命運動得到其他國家資助的情況並不鮮見,如美國獨立戰爭、法國大革命等等。所以,即使沒有俄共幫助,中國共産黨也是遲早會建立起來的。

  中國共産黨建立後,把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實際相結合,正確回答了在一個農民佔人口絕大多數、農村佔國土絕大面積、農業佔國民經濟絕大成分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裏,如何取得民族獨立和開展工業化建設等一係列理論和實踐問題,從而取得了民族民主革命的領導權,並用自己的模范行動,帶領人民通過艱苦的鬥爭,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反動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新中國,實現了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接著,她又帶領人民通過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確立了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建立了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係和國民經濟體係;通過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大幅度提高了中國的綜合國力、人民生活水準和國際地位,從根本上改變了中國人民的前途命運。正是這一切,贏得了人民對她的信任和擁護。所以,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地位不是自封的,更不是什麼人賜予的,而是歷史和人民選擇的結果。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沒有共産黨,就沒有新中國;有了共産黨,中國的面貌就煥然一新。這是中國人民從長期奮鬥中得出的最重要最基本的結論。”

  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法律的明確規定

  現在有人以中國共産黨沒有進行所謂“政黨登記”為借口,指責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不合法”。他們煞有介事地擺出一副法律學家的架勢,自以為找到了什麼可以置共産黨于死地的“法寶”,結果卻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暴露了其反共反華勢力“馬前卒”的醜惡嘴臉。

  凡是對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説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社會主義國家同資本主義國家是社會制度根本不同的兩種國家,二者的重大區別之一就是,前者公開聲明自己實行無産階級專政,由無産階級政黨領導,不允許代表資産階級利益的政黨與自己分享政權;而後者表面上把自己打扮成“全民國家”,搞所謂多黨競選、輪流執政,實際上實行的卻是資産階級專政。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學説,無産階級革命以及革命勝利後建立的無産階級政權,都是不受資産階級法律限制的,因此也不能用資産階級法律的狹隘眼界來看待政黨設置和政黨登記一類的問題。

  在社會主義國家裏不搞政黨登記,並不等于無産階級政黨的領導沒有法律依據。就拿中國共産黨來説,由于新中國成立前它就在革命力量中確立了領導核心地位,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紛紛響應關于召開新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號召,並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第一章總綱中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主義的國家,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團結各民主階級和國內各民族的人民民主專政。”所以,無論中國共産黨的執政地位還是擁護共産黨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的參政資格,都是新中國成立伊始即在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中得到確立的,根本不存在還要通過什麼政黨登記來確認的問題。

  此後的1954年《憲法》,以及1975年、1978年、1982年歷次修改的《憲法》序言部分,都明確指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共産黨領導各族人民經過長期革命鬥爭後建立的,今後各族人民要繼續在共産黨的領導下進行社會主義建設,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參加的愛國統一戰線也要繼續在共産黨的領導下鞏固和發展。1982年《憲法》還指出,我國經過生産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後,人剝削人的制度已經消滅,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被消滅。這些意味著參加政協的民主黨派已不再是民族資産階級利益的代表者了,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也已經成為社會主義的基本政治制度了。可見,那種以所謂“沒進行政黨登記”而妄圖否定中共合法性的言論,完全是癡人説夢,真正違法、違憲的恰恰是發表這種言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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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劉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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