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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規范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透露哪些反腐信號?

2016年05月26日 16:31:34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26日電 題:多地規范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透露哪些反腐信號?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繼去年5月上海公布實施《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之後,近日北京、廣東、重慶、新疆四地相繼開展試點。

  “新華視點”記者梳理髮現,僅2015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中紀委網站發布的34份省部級及以上領導幹部紀律處分通報中,11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多地規范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釋放出哪些反腐信號?

  信號一:劍指官商一體家族腐敗

  “十八大以來,查處的大量腐敗案件暴露出‘一家兩制’‘官商一體’情況突出,群眾反響強烈,到了必須治理的時候。”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説。

  父子上陣、夫妻聯手、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斂財、“戴白手套”“收黑錢”,被中紀委點名“全家腐”的落馬官員並不少見。僅在2015年2月13日至12月31日中紀委網站發布的34份省部級及以上領導幹部紀律處分通報中,有21人違紀涉及親屬、家屬,11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去年5月在全國率先試點規范領導幹部親屬經商的上海,已對全市1802名局級以上幹部進行全覆蓋專項申報,182名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被納入“需要規范”的范圍。其中10人被免職、10人被調崗,還有1人辭職。另有3人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多位受訪專家表示,目前五個試點地區兼顧東中西部不同發展階段,如果新規試點順利,有可能在全國普遍推廣。

  信號二:盯住局級以上“關鍵少數”

  從目前多地公布的新規來看,各地均將規范配偶子女經商的約束范圍界定為局級以上幹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管住決策層的領導幹部,是對權力更有力的約束。

  在已出臺的試點方案中,領導幹部級別越高,對配偶子女規范經商的要求越嚴格。北京和上海都規定,省部級幹部的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經商辦企業。

  除了官員自身級別,對配偶和子女經商行為的限制也有區別。以北京為例,正局級以上領導幹部配偶經商不論是否在本地,均在被禁止之列;局級副職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領導幹部管轄的地區或業務范圍內經商辦企業,不得與領導幹部曾擔任過領導職務的企業開展經營活動等。

  多地新規也廓清了“經商辦企業”的范圍,把經商辦企業與一般從業行為區別開來,明確在私營經濟組織或外商投資企業中沒有投資行為、不擔任高級職務的,屬于一般從業行為;對“管轄區域或者業務范圍”“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等做了界定。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表示,對規定主客體范圍不斷細化,明確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以制度管好官員家屬,才能更徹底地切斷腐敗的通道。不僅領導幹部本人要接受廉潔教育,配偶子女也要成為領導的“廉助手”和“賢助手”。

  信號三:作為幹部提拔準入門檻

  據了解,從1984年到現在,中央發布的涉及禁止官員及其親屬經商的規定有20余份。專家指出,如何確保制度落實到位,讓規矩起作用,還是改革要啃的“硬骨頭”。

  汪玉凱表示,時隔30多年,中央再次在上海試點,又在北京、廣東、重慶、新疆四地進一步試點,是因為一段時間以來,制度執行力度不夠,制度的糾錯能力弱。立規立法只是第一步,關鍵還得看執行力和監管力度。

  記者梳理髮現,已出臺規定的試點地區都強化了制度的執行力和督查力度。

  北京、上海、重慶等地都把擬提拔幹部作為監管重點,嚴控腐敗增量。上海提出,凡是不符合規范的幹部,不會被列入考察和提拔人選的范圍。北京要求,在幹部提拔、轉任重要職務、換屆、後備幹部考察等工作中,要對有關情況進行重點查核。為防止“名退實不退”,重慶實行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先規范後任職,否則不予提拔。

  此外,各地都明確提出杜絕運動式監管,將監管納入常態化范圍。上海和北京都提出,每年抽查比例不少于20%。

  汪玉凱説,對于發現違規的官員,要麼配偶、子女停止經商,要麼依規處理幹部,“二選一”的要求讓制度的剛性得到充分的體現。

  信號四:打出治理家風組合拳

  “近年來,中央紀委重視家風方面的宣傳教育,中央領導在中央紀委全會上提出‘家風建設’,更是引發各方熱議。”莊德水認為,家風建設不能僅僅停留在口頭上、紙面上,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家風也需要在制度的輻射下重塑。規范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正是從嚴治黨不斷深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莊德水表示,在現實操作中,領導幹部配偶子女通過第三方委託運作、經營、參股境外公司等作為利益輸送的渠道,規避監控的情況時有發生,如何監管成為難題。

  對此,湖南省廉潔學與巡視制度研究中心主任鄧聯繁等專家建議,規范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應以個人事項報告為基礎,細化申報事項,嚴格審核並加大抽查力度,同時利用社會公眾和媒體的輿論監督,共同提高相關從業資訊的透明度。

  “黨風廉政建設不只是口號,必須有制度配套。清理裸官、落實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規范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經商等舉措就像打釘子,一個釘子一個釘子往前打,從嚴治黨的基礎就能打牢。”汪玉凱表示。(記者烏夢達、梁天韻、董建國、徐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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