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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核應急(全文)

2016年01月27日 10:12:02 來源: 新華社

  四、核應急能力建設與保持

  中國堅持積極相容、資源整合、專業配套、軍民融合的思路,建設並保持與核能事業安全高效發展相適應的國家核應急能力,形成有效應對核事故的國家核應急能力體係。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核應急能力體係,部署軍隊和地方兩個工作係統,區分國家級、省級、核設施營運單位級三個能力層次,推進核應急領域的各種力量建設。

  建設國家核應急專業技術支援中心。建設輻射監測、輻射防護、航空監測、醫學救援、海洋輻射監測、氣象監測預報、輔助決策、響應行動等8類國家級核應急專業技術支援中心以及3個國家級核應急培訓基地,基本形成專業齊全、功能完備、支撐有效的核應急技術支援和培訓體係。

  建設國家級核應急救援力量。經過多年努力,中國形成了規模適度、功能銜接、布局合理的核應急救援專業力量體係。適應核電站建設布局需要,按照區域部署、模組設置、專業配套原則,組建30余支國家級專業救援分隊,承擔核事故應急處置各類專業救援任務。軍隊是國家級核應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支援地方核事故應急的職責使命,近年來核應急力量建設成效顯著。為應對可能發生的嚴重核事故,依托現有能力基礎,中國將組建一支300余人的國家核應急救援隊,主要承擔復雜條件下重特大核事故突擊搶險和緊急處置任務,並參與國際核應急救援行動。

  建設省級核應急力量。中國設立核電站的省(區、市)均建立了相應的核應急力量,包括核應急指揮中心、應急輻射監測網、醫學救治網、氣象監測網、洗消點、撤離道路、撤離人員安置點等,以及專業技術支援能力和救援分隊,基本滿足本區域核應急準備與響應需要。省(區、市)核應急指揮中心與本級行政區域內核設施實現互聯互通。

  建設核設施營運單位核應急力量。按照國家要求,參照國際標準,中國各核設施營運單位均建立相關的核應急設施及力量,包括應急指揮中心、應急通訊設施、應急監測和後果評價設施;配備應對處置緊急情況的應急電源等急需裝備、設備和儀器;組建輻射監測、事故控制、去污洗消等場內核應急救援隊伍。核設施營運單位所屬涉核集團之間建立核應急相互支援合作機制,形成核應急資源儲備和調配等支援能力,實現優勢互補、相互協調。

  按照積極相容原則,圍繞各自職責,中國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依據《國家核應急預案》明確的任務,分別建立並加強可服務保障核應急的能力體係。

  按照國家、相關省(區、市)和各核設施營運單位制定的核應急預案,在國家核應急體制機制框架下,各級各類核應急力量統一調配、聯動使用,共同承擔核事故應急處置任務。

【糾錯】 [責任編輯: 黃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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