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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核應急(全文)

2016年01月27日 10:12:02 來源: 新華社

  三、核應急“一案三制”建設

  中國高度重視核應急的預案和法制、體制、機制(簡稱“一案三制”)建設,通過法律制度保障、體制機制保障,建立健全國家核應急組織管理體系。

  加強全國核應急預案體係建設。《國家核應急預案》是中央政府應對處置核事故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國家核應急預案》對核應急準備與響應的組織體係、核應急指揮與協調機制、核事故應急響應分級、核事故後恢復行動、應急準備與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規定。按照《國家核應急預案》要求,各級政府部門和核設施營運單位制定核應急預案,形成相互配套銜接的全國核應急預案體係。

  加強核應急法制建設。中國基本形成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國家和行業標準、管理導則于一體的核應急法律法規標準體係。早在1993年8月就頒布實施《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進入本世紀以來,又先後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從法律層面對核應急作出規定和要求。2015年7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開始實施,進一步強調加強核事故應急體係和應急能力建設,防止、控制和消除核事故對公眾生命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與這些法律法規相配套,政府相關部門制定相應的部門規章和管理導則,相關機構和涉核行業制定技術標準。軍隊制定參加核電廠核事故應急救援條例等相關法規和規章制度。目前,正積極推進原子能法、核安全法立法進程。

  加強核應急管理體制建設。中國核應急實行國家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全國核應急管理工作由中央政府指定部門牽頭負責。核設施所在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核應急管理工作。核設施營運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單位)負責場內核應急管理工作。必要時,由中央政府領導、組織、協調全國的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加強核應急機制建設。中國實行由一個部門牽頭、多個部門參與的核應急組織協調機制。在國家層面,設立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由政府和軍隊相關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貫徹國家核應急工作方針,擬定國家核應急工作政策,統一協調全國核事故應急,決策、組織、指揮應急支援響應行動。同時設立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承擔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日常工作。在省(區、市)層面,設立核應急協調機構。核設施營運單位設立核應急組織。國家和各相關省(區、市)以及核設施營運單位建立專家委員會或支撐機構,為核應急準備與響應提供決策咨詢和建議。

【糾錯】 [責任編輯: 黃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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