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代表團全國人大代表潘建華認為,本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規定,法律規定明確要求有關國家機關對專門事項作出配套的具體規定的,有關國家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規定。這一新增規定非常有必要,有利于保證法律的實施。但是這一規定中的“及時”仍然難以掌握,多少時間算及時、誰説了算,沒有一個標準,建議在修正案當中予以明確。新華社記者李響攝
江蘇代表團全國人大代表潘建華認為,本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規定,法律規定明確要求有關國家機關對專門事項作出配套的具體規定的,有關國家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規定。這一新增規定非常有必要,有利于保證法律的實施。但是這一規定中的“及時”仍然難以掌握,多少時間算及時、誰説了算,沒有一個標準,建議在修正案當中予以明確。新華社記者李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