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排污自己治,不好使——推行環境第三方治理需打通“梗阻”

2015年03月13日 15:30:39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3月13日電(記者 何欣榮、仇逸)為什麼一家污染企業,治污設施非常齊全,卻實現不了排放達標的要求?這其中原因很多,但很重要的一條,就是把治污權交給排污方,為後者偷排超排提供了可能。

    “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今年政府工作報告裏的這句話,為解決上述現象指明瞭途徑。然而,從理想到現實,中間還有諸多“梗阻”需要打通。

    市民吐槽:治污投了這多 感覺不明顯

    “平日裏經常看到這樣的消息,某某企業今年投入多少錢搞環保,又新開工了多少治污設備。不能説這些措施不奏效,但我們的‘體感’還不夠明顯。”談到企業治污,市民周小姐有這樣的印象。

    巨大的投入為何沒換回環境品質的明顯改善?這和環境修復本身緩慢的特性有關,也有排污單位治污不力的緣故。去年前三季度,我國各級環保部門查處違法案件3萬余件。其中,不少違法單位被發現治污設施閒置或間歇運作,“建而不用、用而不足”的現象比比皆是,實現不了達標排放的要求。

    一位脫硫脫硝設備供應商説,去年上半年銷售量同比增長近三倍,但大部分非正常運作。“有一家電廠為了省成本,本應全天候運作的設備經常晚上關停,設備損壞快,治污效果差。我們的産品像出嫁的‘女兒’遭遇如此不公待遇,讓人痛心。”

    全國政協委員賈康表示,以國內現有的環境執法隊伍,覆蓋不了所有的排污企業,所以難免有人鋌而走險。

    企業發言:“誰污染、誰治理”應走向“誰污染、誰付費”

    自己排污自己治,看起來並不好使,那麼解決之道究竟在哪裏?

    在江蘇紫光吉地達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近年的業務比較忙。公司相關負責人説,安徽一家燃煤電廠排出的廢氣常年不達標,由他們安裝設備並負責治污後,效果明顯。“中等規模的燃煤電廠安裝環保設備大約要花費1.5億元,每年運營維護需要1000萬元左右,一些重環保的企業已向我們敞開了大門。”

    顯然,由最初的“誰污染、誰治理”走向“誰污染、誰付費、第三方治理”,將是未來的一個趨勢。“目前環境第三方治理模式在歐美國家普遍應用,並被認為是當前治污的最有力手段之一。”全國人大代表、永清環保董事長劉正軍説。

    推行環境第三方治理的好處顯而易見。首先,推動環保企業成長。“要解決污染問題,沒有一個強大的環保産業是不行的。”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會長文一波説。其次,政府從監管幾萬家排污企業到監管幾百家環保企業,壓力大大減輕。最後,污染企業實際付出的治理費用也會降低,因為環保企業擁有專業技術,且大規模治理時各種採購成本會減少。

    專家建議:加快試點工作 消除政策障礙

    環境第三方治理雖然好處不少,但在國內尚處于起步階段。專家建議,要加快試點工作,消除稅負、融資等方面的政策障礙。

    作為國內較早開展環境第三方治理的城市,上海在去年下半年專門出臺了相關指導意見。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環保局局長張全告訴記者,主要從兩個方面推動這項工作:一是創造需求。政府將分步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收費標準,倒逼排污企業更加重視治污成效,進而凸顯第三方治理在專業、成本上的綜合優勢。

    二是政策引導。政府選擇在污水處理、餐飲油煙等一些重點領域試點第三方治理。“比如一家購物中心,有幾十家餐飲企業,自己治油煙不太現實,可以招標讓第三方企業來做。”此外,環保部門還帶頭從市場購買服務,“像一些環境監測服務,就外包給第三方企業。”

    全國政協委員、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今年兩會帶來一份提案,呼吁解決環保企業遇到的稅負問題。目前,排污企業自己治污,相關費用可計入生産成本,無須納稅。若外包給第三方治理企業,後者需繳納增值稅等稅負,客觀上增加了污染治理成本。建議對水務、垃圾處理等環境服務企業實施稅收優惠,減免房産稅、土地稅等負擔。

[責任編輯: 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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