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不讓街舞大媽和滑板少年爭場子?
--看看楊揚代表關于保障公共體育用地的建議

2015年03月13日 11:42:38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3月13日電(記者 孫聞)廣場舞大媽們搶地盤的糾紛,被演繹成一出出“江湖恩怨”。而佔領了廣場,揮汗熱舞的大媽們其實並不敢忘情——她們在牽挂著那群被擠出廣場、穿梭于車流中的滑板少年,因為裏面有她們的孫子……

  這不是段子,這是中國公共體育用地嚴重缺乏的現實。

  3月8日清晨6點,來京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冬奧冠軍楊揚拉開窗簾,發現樓下就是北京四中的操場,偌大的操場空無一人。楊揚拍了一張照片,配上文字發到了朋友圈裏——

  “學校體育設施對外開放好像也喊了很多年,但一直效果甚微,有些學校門口挂著全民健身基地,但也是大門緊閉(我的親身經歷,帶著孩子去學校操場玩,被門衛制止,我指著牌匾質疑,被門衛翻白眼)。”

  楊揚告訴圈裏有朋友,她向大會提出的“關于強化公共體育服務體係建設中法律、法規保障”的建議,涉及到如何將學校體育設施納入公共體育服務體係,鼓勵和推動學校開放體育場所給社區老百姓。

  楊揚的這段文字在她的朋友圈裏引發熱議。

  “親妹妹反對我的建議,因為涉及孩子安全的問題。我也特別理解,但這正是要各方解決的問題之一。”楊揚説,“比如活動時間控制、協同社區居委會有效管理進出居民,制定相關規則與辦法等等。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只要大家一心想做,這事有那麼難嗎?”

  楊揚代表在基層調研發現,可用于公共體育的場地並不少——學校和一些機關事業單位擁有大量體育場館設施,因為缺乏配套的保險、成本補償機制等保障,大部分都還沒有投入到公共體育服務中來。

  楊揚説,更值得關注的問題是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對公共體育服務的開放率和使用率不足。“相當一部分政府投資的以滿足高水準體育競賽功能為目標的各類體育場館,到目前還未能或較少用于公共體育服務活動,尤其是大型競賽場館,市民的健身活動只能在場館週邊或場館內極小部分進行,大部分用于商業租用,比如餐飲、早教等和體育無關的行業,甚至于閒置狀態。”楊揚代表説。

  2014年10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産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幹意見》。其中“在城市社區建設15分健身圈”“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發展健身休閒項目”等成為群眾關心的熱點。

  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楊揚代表在她的建議中提出“城市體育用地要盡快得到立法保障”。她建議,參照城市社區綠化面積的相關法律,如《北京市附屬綠地建設管理辦法》,並以《城市社區體育設施建設用地指標》指導性意見為基礎進行調研,設立在城市、社區規劃中建設體育設施的標準,保障社區體育用地免檢、保證為社區居民提供體育健身的條件,保護人民群眾體育健身權益。

  楊揚代表還建議,將學校、機關事業單位的體育場所納入到公共體育服務體係。對于妹妹關心的安全問題,楊揚在建議中提出,“出臺相關的政策,為學校等開放體育場地提供保障支援,包括安全、責任免除等制度保障”。

  “有些地方發展得不錯,從省到市甚至到縣到鎮各級政府都熱衷于建體育中心,投資動輒幾個億的規模。往往是一場大賽完了,場館就閒置,政府還要再花錢養著。這都是納稅人的錢啊。”楊揚代表説,“事實上小型體育中心運營更容易,不會成為政府的包袱。因此,一個城市建多少個體育場合適,政府也應該定個標準。”

  楊揚代表説,國務院的意見將全民健身上升為國家戰略,將進一步推動中國體育向滿足群眾健康和文化娛樂本質的回歸。“應盡快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規,讓政府體育公共服務體係建設有法可依,確保公共體育場館的體育屬性。”

[責任編輯: 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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