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鷹:民族地區城鎮化進程中就業問題及對策

2015年03月10日 09:45:23 來源:新華網/中國政府網

    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于3月10日上午9時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多名政協委員就有關議題作大會發言。

    【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杜鷹】民族地區的就業工作不僅關係到各族群眾利益,而且關係到民族團結、邊疆穩定和國家統一。由于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正處在轉型期,就業面臨困難比其他地區更多。建議:

    一、支援優勢産業發展,增加更多就業崗位。民族地區生産總值連續多年以兩位數增長,但總量小、差距大。2013年民族地區每人平均生産總值是全國平均水準的78%。第一産業勞動生産率低,集中了一半以上的勞動力。第二産業以資源開發型産業為主,結構偏重,以近1/2的産值僅吸納了1/6的勞動力。建議支援民族地區大力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清潔能源、資源開發、生態旅遊、民族文化等特色産業,對能源資源開發項目,優先在有條件的民族地區布局建設。設立民族地區促進就業專項引導資金,扶持吸納就業能力強的投資項目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國家引導産業發展的各類專項資金,應向民族地區傾斜。

    二、促進東西合作,推動産業和勞動力“雙轉移”。隨著全國産業布局和勞動力供求關係變化,西部外出務工人員增速有所放緩,東部一些地方出現民工荒。西部民族地區應著眼長遠,把與東部合作作為根本大計,形成優勢産業引進來和富余勞動力走出去的互動局面。支援民族地區有序承接東中部勞動密集型、資源加工型、生態友好型産業,將東部人才、技術、管理優勢引進來。進一步疏通外出務工渠道,通過職業培訓提高勞動者技能,改變單純拼體力的狀況,借助東部條件培育民族地區新型産業大軍。

    三、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感,吸納當地特別是少數民族勞動力就業。民族地區“就業難”與“招工難”並存。一方面,農村富余勞動力多,城鎮就業亦不充分;另一方面,受語言、文化素質、風俗習慣、就業觀念影響,企業普遍反映“招工難”。比如,許多少數民族勞動者勞動技能偏低、語言交流存在障礙、企業員工流動性大、用工管理成本高,影響了企業招工用工積極性。建議在民族地區投資的中央企業、對口援建項目和政府投資類項目,應更多地吸納當地少數民族員工。民營企業也要有足夠的耐心,認識到吸納少數民族群眾就業,最終對社會、對企業都是有利的。對在民族地區注冊的各類企業招用當地員工且符合條件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技能培訓補貼,並在稅收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

    四、堅持以人為本,把促進就業作為城鎮化的重要著力點。民族地區普遍缺少大中城市的輻射和拉動,城鎮化進程受到産業發展不足制約。2013年民族地區城鎮化率為44.3%,比全國水準低近10個百分點。一些農區、牧區群眾因保護生態之需被遷入城鎮,遠離了原來的農牧生活,又缺少城鎮就業的一技之長,靠政府補償金過日子,長此下去,可能造成過去分散的就業問題、貧困問題和民族問題向城鎮集中。建議總結實踐中的好經驗,支援就業吸納力較強的産業項目向民族地區城鎮聚集,探索建立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保障進城農牧民的基本權利,並在落戶後一段時間內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及享受惠農惠牧政策。

    五、加強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提高勞動就業素質。民族地區也存在“重普教、輕職教”“重學歷、輕技能”現象,一些大學課程設置“重文輕理輕工”,學生畢業後專業能力與市場需求脫節。還有不少少數民族群眾聽不懂或不會講國家通用語言。建議以就業為導向,把中等職業教育作為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的重點,將地方高校更多轉型為應用技術類大學。擴大民族地區中職教育招收學生規模,實行免費教育。建立職教專項獎勵基金和助學貸款機制,對品學兼優的家庭困難學生予以獎勵,對家庭困難學生予以助學貸款。在加強硬體設施建設的同時,注意培養更多“雙師型”教師,提高教學品質。加大“訂單”和“定崗”培訓力度,建立跨區就學、就業促進機制。繼續推進國家通用語言教育。

[責任編輯: 黃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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