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香港、澳門、臺灣記者領取證件的通知

2015年02月27日 17:31:53 來源:中國人大網
摘要 已獲批準採訪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的香港、澳門、臺灣記者,請于2015年2月27日(11:00—21:30)、2月28日(9:30 —21:30)、3月1日(9:30 —17:00)到梅地亞中心二樓銀沙廳領取會議證件。

  已獲批準採訪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的香港、澳門、臺灣記者,請于2015年2月27日(11:00—21:30)、2月28日(9:30 —21:30)、3月1日(9:30 —17:00)到梅地亞中心二樓銀沙廳領取會議證件。

  屆時須出示本人報名時登記的有效身份證件。如為他人代領,須出示被代領人報名時登記的有效身份證件或本媒體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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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晶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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