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被稱為“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24日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副司長陳谞表示,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有“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格的處罰和最嚴肅問責的要求”,其中的監管、處罰和問責最受關注,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以後將付出怎樣的代價,讓我們拭目以待。
>>>最嚴監管制度
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産全程品質控制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明確,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産企業應當建立實施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品質控制,對出廠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實施逐批檢驗,保證食品安全。法律特別強調: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産品配方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詳細]
強化對小作坊、食品攤販監管
修改後的食品安全法是今年10月1日實施,在明年10月1日之前,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制定對小加工作坊和小攤販具體的管理辦法。[詳細]
網購食品納入監管范圍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將網購食品納入監管范圍,並明確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 [詳細]
禁止劇毒高毒農藥用于果蔬茶葉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高殘留農藥,推動替代産品的研發和運用,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增加了: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的規定。 [詳細]
>>>最嚴格的處罰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體現嚴懲重處原則,強化了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責任。[詳細]
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執法部門判斷違法行為是不是構成刑事犯罪,如果構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門進行偵查,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不構成刑事犯罪的話,才由行政執法部門進行行政處罰。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還提出,對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産經營的管理工作。[詳細]
增加行政拘留的處罰,提高行政處罰罰款額度
針對有些違法者“怕關不怕罰”的情況,新法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經營病死畜禽、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等屢禁不止的嚴重違法行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處罰。[詳細]
新的食品安全法還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罰款的額度,對重復的違法行為增設了處罰規定。[詳細]
追究民事法律責任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對非法提供場所的行為也增設了處罰,強化了民事法律責任的追究。[詳細]
>>>最嚴肅的問責
增設監管部門負責人約談制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産經營過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食品生産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責任約談情況和整改情況應當納入食品生産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詳細]
增設消費者賠償首負責任制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強化了消費者權益的保護,要求食品生産和經營者接到消費者的賠償請求以後,應該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