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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14部門懲戒失信 亂扔垃圾影響評職稱

2015年01月28日 08:33:53 來源: 京華時報

  新華社發

  政府14個行政主管部門聯手懲戒,87種失信行為被劃分為三檔並記不同分值,累計達到一定分值將被列入“黑名單”,影響評優評先、職稱評定……近日,網上一組以《南寧市城市管理領域失信聯合懲戒辦法(試行)》為基礎的“失信行為”漫畫引發輿論關注。有網友質疑這是“用行政手段來約束道德問題”。

  亂扔垃圾或影響評職稱

  辦法以列舉的方式,將87種個人、單位的不良信用記錄按性質輕重劃分為輕微、較重和嚴重失信行為3個類別,每條各記1分、3分和6分。例如,時下大爺大媽們熱衷的廣場舞,若音量超標將被記1分;道路上“撒野”的泥頭車,最高可能被記6分;拍拍屁股走人,擅自棄管小區的物業公司也將被記6分。

  一年之內,個人、單位的失信行為計分累計記滿20分、40分、60分,將分別被列入輕度、中度、重度失信黑名單,將受到14個行政主管部門的聯合懲戒。

  “無論是個人還是單位,在哪個行業出現失信行為,都會受到教育、環保等14個行業主管部門的聯合懲戒,可謂‘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南寧市“美麗南寧·整潔暢通有序大行動”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曾鵬鑫説。

  因此,個人亂扔垃圾、踐踏城市綠地、在小區違章飼養禽畜等,看似事小,卻能積少成多“因小失大”導致不能評先、評優、評職稱,甚至影響保障房申請;單位違規排放餐飲油煙、違法施工噪音擾民可能導致不能享受各項優惠政策。

  南寧市信用體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賁國昌介紹,現在南寧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升遷調動等,都需要出具誠信報告。2014年,市直部門有3名科級以下幹部因違反相關規定,失信分值達到3分以上而不能調動,西鄉塘區2名幹部因駕駛機動車違法而失信,沒能提拔。

  被指越權 失信懲戒反遭質疑

  雖然辦法取得了一定成效,贏得不少市民“點讚”,但也有網友提出質疑。

  質疑一: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等屬于道德失范,為何用行政手段約束?

  南寧市“美麗南寧·整潔暢通有序大行動”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李黃勳介紹,納入辦法信用資訊數據庫中的不良信用記錄,都是依法經過定性確認,絕大多數都是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處理決定,或者司法機關作出司法裁決後形成的資訊。

  “因此,純粹道德規范領域的行為並不在辦法懲戒范圍內。”李黃勳説。

  質疑二:政府機關主動徵集個人信用資訊並評價失信是否已逾越了“法無授權不可為”?

  南寧市法制辦經濟法規科沈星説,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懲戒機制”,國務院也曾明確“在現有行政處罰措施的基礎上,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建立各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

  “南寧市在2008年和2014年先後出臺了《南寧市企業信用資訊徵集和發布管理辦法》《南寧市個人信用資訊徵集使用管理辦法》兩部政府規章,這些都是辦法的法律政策依據。”

  質疑三:闖紅燈、逆行這些已經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規范的行為,再受辦法約束是否屬于“一事雙罰”?

  “‘失信懲戒’不能等同于‘行政處罰’。”沈星還強調,失信懲戒的起始值是20分,是針對累計信用狀況達到黑名單後所採取的約束和懲戒,“這與‘一事雙罰’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重建信用需參加公益活動

  賁國昌介紹,辦法以最突出、最常見、最普遍、容易犯的陋習和違法行為作為懲戒重點,14個政府主管部門實現了資訊共用和資源整合,提升了個人、單位的失信成本。李黃勳説:“辦法還規定了失信修復的具體辦法,進入黑名單的個人、單位在懲戒期間,可以通過積極參與支援災區、志願服務等社會公益活動或承擔社會責任來重建信用。”

  下一階段,南寧市擬逐步擴大失信行為認定的范圍,完善失信披露制度,健全聯合懲戒機制。

  南寧還準備建立和落實“守信激勵”制度,在公共服務中對守信者實行優先辦理、簡化程式等激勵措施,使守信者受益。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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