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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限牌引連鎖反應 廣州車牌競價突漲千元

2015年01月27日 07:59:55 來源: 羊城晚報

深圳限牌引連鎖反應 廣州車牌競價突漲千元

  深圳汽車限購,市民排隊公證

  深圳:近11萬人申報車牌抽簽

  廣州:車牌競價成交突漲千元

  搖中不買者兩年之內不得再申請

  羊城晚報訊 隨著《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于23日正式發布,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資訊係統網上申報工作也正式啟動。部分市民為提高中簽幾率,採取了舉家上陣的方式參與搖號。深圳市交委透露,截至26日18時,已累計受理增量申請109060件。

  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資訊係統網上申報1月23日開閘。深圳市交委26日下午透露,截至1月26日12時,已累計受理增量申請105033件。根據規定,小汽車的增量指標以12個月為一個配置周期,每個周期的配置額度為10萬個。市交委提示,該係統24小時為市民提供服務,申請也並不存在截止期限的問題。不過,想要參加首次搖號或競價的市民,必須在2月8日之前提出申請。

  記者採訪了解到,部分市民為了提高中簽率,採取了舉家上陣的方式。市民丁小姐就是其中一員。她告訴記者,此前耽誤了最佳買車時機,這次自己和老公都申請了參與搖號。面對此種情況,交委提醒,申請人員須以有效證件登記,一旦搖中不得轉讓,上牌時必須得用獲得搖中人的身份登記。假如用親戚名字登記並中標,那買車必須以親戚名字購買。此外,如果一個家庭中同時多人“中簽”,但實際只購買了一輛車,“浪費”指標者,在未來兩年之內都不得再申請增量指標。

  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個人因離婚、繼承辦理本市小汽車轉移登記,單位辦理性質為“教練”、“出租客運”小汽車登記等多種情況下,個人或單位可以直接獲取申領指標。不過,記者從市交委獲悉,其他指標的申領只能通過服務窗口完成,而窗口服務目前尚未開放,其受理時間將另行通知。

  廣州市民認為漲價跟深圳限牌有關

  羊城晚報訊 26日,廣州舉行2015年1月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活動,結果個人競價結最低為12000元,平均成交價13137元。而上個月的競價結果個人最低價是10300元,平均成交價是11421元,分別上升了14%和13%。有參加競價但沒成功競得的車主表示,深圳限牌和國五標準傳言讓廣州車牌走俏,市民心理生變,導致價格抬升。

  本月廣州競價指標共4717個。26日11時,競價係統網站第一次播報增量指標競價的平均價格,個人增量指標平均價為10981元,單位增量指標平均價為10848元;而13時第二次播報了增量指標競價的平均價格,個人增量指標平均價變為11157元,單位增量指標平均價則為11002元。

  最後的個人競價結果更高:最低成交價為12000元,平均成交價13137元。記者了解到,最低成交價的報價人數816人,成交人數只有132人。而單位競價結果則為最低成交價10000元,平均成交價11882元。

  參加昨天車牌競價的陳先生表示,他兩次出價,一次11000元,第二次12000元,但都遺憾沒能成功。在深圳實行限牌政策後,陳先生認為得抓緊競價,不然價格可能走高。沒想到的是,廣州在深圳限牌後的第一次競價,最終的成交價就已經超出他的預期。深圳突然限牌,導致廣州市民上深圳車牌的可能變少,“搖號可能更難”成了一些市民的心理預期。

  競價競爭激烈還有國五標準可能即將實施的因素。接受採訪的陸女士是有車一族,但她的車上的是佛山牌,屬于國四排放標準。因為擔心有新規後限遷,她決定將通過競價換一個廣州車牌。

  400份限牌前購車公證書出具

  由于個人原因撤回183份公證申請,涉及車輛19336臺

  羊城晚報訊 記者李天軍報道:自2015年1月4日開展涉小汽車增量調控專項公證工作以來,深圳公證處收到多份申請,由于個人原因主動撤回183份公證,涉及車輛19336臺;在規定的26日出證首日,深圳公證處出具了400份公證書。

  深圳公證處副主任孫咏梅介紹,深圳公證處涉小汽車增量調控專項公證的制證及出證工作于1月26日正式啟動,當天共寄出400份公證,從即日起還將陸續對符合公證書出具條件的公證申請分類、分批次的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會以同城快遞的方式寄出,並將會以手機短信的形式予以通知。公證處對用戶不收取快遞費。

  據孫咏梅説,2015年1月4日至11日,深圳公證處共發放預約號76800個,成功預約號數71372個,實際受理公證申請108709件。其中1月9日為受理高峰,當天公證受理量達到21368件。對于撤回公證的情況,深圳公證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公證機構來説,如發現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存在不真實情況的,依據《公證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同時,根據《公證程式規則》第五十條‘公證書出具前當事人撤回公證申請的,公證機構應當終止公證’的規定,在公證書出具前,當事人可撤回公證申請。從1月16日起,公證處已經開始接受公證當事人的撤回申請。撤回公證申請是公證當事人的程式權利,我們對于撤回公證申請的原因不作分析,對撤回申請行為不作評論。”

  據悉,在深圳公證處辦理公證又撤回的共183份申請,涉及車輛19336臺。針對本次工作,深圳市相關職能部門已經成立專項督查工作組,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公證申請資料進行專項督查,如發現弄虛作假情況的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據介紹,26日,該處出具的公證書400份,是從已經通過審核的第一類(發票類)公證申請中隨機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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