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網上個人隱私 需從全社會做起

2014-12-03 10:36:07

當今世界,互聯網已深刻融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改變了人們的生産和生活方式。我們正處在日新月異的互聯網時代。一方面,我們足不出戶即可享受網絡社交的樂趣、網上購物的快捷、政府服務的便利、醫療服務的貼心,另一方面,我們也在飽受廣告詐騙短信騷擾、垃圾電子郵件泛濫、個人隱私信泄露之苦。

互聯網時代,是大規模生産、分享和應用數據的時代,隨著社交網絡、電子商務、智能手機、“可穿戴”設備出現和日益普及,我們的購物消費行為、疾病治療記錄、行蹤位置資訊,甚至是我們的身體生理數據等每一點變化都成為了可被記錄和分析的數據。互聯網承載了大量個人資訊,但愈來愈多的個人隱私泄露事件,也讓人們愈來愈擔心。

2010年,武漢女子周某成立公司專門在網上出售3000余萬條企業資訊和個人資訊,獲利100多萬元。2013年,河北省張家口市公安局偵破一起特大公民個人資訊泄露案件,犯罪嫌疑人掌握1000多萬條公民個人資訊。今年5月,福州一位網友,經常將孩子照片發送到朋友圈,無意中透漏了孩子幼兒園地址,犯罪分子在長時間的關注後,清楚地掌握了家長接送孩子的時間差和其他重要家庭資訊,時機成熟後,犯罪分子利用家長接孩子的時間差,到幼兒園冒充親戚接走孩子,並勒索錢財。

為保護網絡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2012年1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強網絡資訊保護的決定》,要求任何組織、個人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公民個人電子資訊,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資訊。

2013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資訊保護規定》,對電信業務經營者和互聯網資訊服務提供者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收集的用戶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住址、電話號碼、賬號和密碼等資訊提出了明確要求,明確提出未經用戶同意,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資訊服務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戶個人資訊。

今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資訊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並于今年10月10日起執行。不少地方基于本地實際情況還出臺了相關地方性法律條例,如《深圳經濟特區互聯網資訊服務安全條例》等等。

目前,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正在組織對《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進行修訂。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重大任務。中宣部副部長、中央網信辦主任、國家網信辦主任魯煒在近期宣傳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會議上,提出了依法治網、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的要求。而新技術、新應用的快速發展,給個人隱私保護帶來不小的挑戰,為保護個人隱私安全,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除需國家主管部門、企業做出不懈努力外,還需廣大網民大力提高隱私防范意識,充分重視個人隱私資訊保護,不要輕易分享、發布涉及家庭、個人有關的隱私資訊。讓我們每個人都時刻留意保護自己的隱私,關心自己的數據安全,“共建網絡安全、共用網絡文明”。(作者 拂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