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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敵壓境,為什麼要走精兵之路?

2017年06月20日 14:41:11 來源: 解放軍報

    原標題:強敵壓境,為什麼要走精兵之路?——抗戰時期我軍精兵政策回顧與啟示

    引言

    精兵政策,是抗日戰爭時期為應對敵後抗戰的嚴重困難,我黨我軍採取的一項旨在加強人民軍隊品質建設的重要措施,是著名的“十大政策”之一精兵簡政的重要內容。通過實施精兵政策,我們不但有效解決了在敵後抗戰嚴重困難時期我軍如何鞏固與發展、如何提高戰鬥力、如何繼續堅持抗戰等重大問題,而且為人民軍隊在戰勝嚴重困難後進一步發展壯大、轉入對日戰略反攻奠定了堅實基礎。

    為何要“精兵”——應對敵後抗戰嚴重困難形勢

    抗戰進入相持階段後,國民黨頑固派開始推行消極抗日、積極反共的反動政策,經濟上封鎖抗日根據地並不斷制造軍事摩擦;侵華日軍則強化對佔領區控制,對抗日根據地進行“蠶食”“掃蕩”。敵後抗戰進入嚴重困難階段,抗日根據地面積大為縮小,經濟建設遭到很大破壞,物資十分匱乏,“魚大水小”、兵多難養的矛盾日漸突出。同時,日益臃腫的機關、重疊的機構及不斷增加的勤雜人員使得部隊自身行動困難,指揮不便;而作戰部隊減員後,很難及時得到補充,缺編現象較為普遍,從而影響了部隊的戰鬥力。這種狀況越來越無法適應對敵鬥爭的需要,不僅嚴重影響敵後遊擊戰爭的堅持,也極大地制約了人民軍隊的發展和建設。因此,如何合理控制軍隊規模,有效改善軍隊組織結構,加強軍隊品質建設,從而提高部隊戰鬥力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1941年11月7日,中共中央軍委發出《關于抗日根據地軍事建設的指示》,明確指出:每個抗日根據地的軍事機構,均應包含主力軍、地方軍和人民武裝三個部分;“目前軍事建設的中心注意力,應放在地方軍及人民武裝的擴大與鞏固上”,“主力軍應採取適當的精兵主義,其工作重心是提高其政治軍事技術的品質”。為推動精兵工作的深入開展,中共中央機關報《解放日報》于1942年8月3日發表《徹底實行精兵政策》的社論,強調“精兵主義”應成為當前主力軍建設的原則。“我軍力量的生長,應在品質中去求改進,而不是在量上去求擴大”。同年9月7日,毛澤東在為《解放日報》撰寫的社論中,明確要求各抗日根據地都要把精兵簡政“當作一個極其重要的政策看待”。12月1日,中共中央就精兵簡政作出進一步指示,要求全軍精簡後,達到“量小而質精,更有戰鬥力”。

    敵後抗戰嚴重困難時期,我黨我軍審時度勢,及時調整此前採取的大力發展主力部隊的政策,以加強軍隊品質建設為出發點、以提高軍隊戰鬥力為著眼點,制定出精兵政策,無疑抓住了當時軍隊建設的重心和大局,從而保證了人民軍隊的鞏固發展和不斷取得對日作戰的勝利。發展規模要適度,結構編成要合理,並與戰爭形勢相適應,這是人民軍隊建設的基本經驗,也是中國特色精兵之路的內在要求。

    怎樣來“精兵”——與人民戰爭戰略戰術相適應

    減少指揮層次,精幹機關。在落實精兵政策中,中共中央軍委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如1942年,軍委機關和直屬隊從7000人減至約2000人。各戰略區結合自身實際,撤銷了某些旅、縱隊、團及軍區、軍分區的番號,或以師、旅、縱隊、團機關兼軍區、軍分區機關。山東抗日根據地在1942年上半年的精兵簡政中,山東分局、第115師師部、山東縱隊指揮部合署辦公,三個機關的人員由1萬余人縮減至3500余人;第115師師直機關人員由1390人減至880人。新四軍軍部及直屬隊經過四次精簡後,至1943年1月,軍部機關和直屬隊由16個單位3884人,減為9個單位1803人。八路軍、新四軍領導機關的縮編、指揮層次的減少,大大提高了機關的工作效率,增強了指揮的及時性、靈活性。

    增加戰鬥人員,充實作戰部隊。針對敵後抗戰嚴重困難時期部隊作戰損失後兵員不易補充、缺編嚴重的情況,各戰略區在落實精兵政策中並不是簡單地裁撤或合並作戰單位,而是普遍增加戰鬥人員,充實作戰部隊。第115師師直機關在1942年上半年的精兵工作中,將近40%的雜務人員和勤務人員轉為戰鬥員,使戰鬥員較原有增加30%。晉察冀軍區經過1943年6月的精簡後,極大地充實了作戰部隊,使戰鬥部隊人數上升到佔全軍區部隊總人數的84.36%。晉綏軍區經1943年春季的精簡,將作戰部隊人數與軍區、軍分區機關人數的比例由精兵前的2:1提高到5.6:1,作戰部隊人數與團級機關人數的比例則由3.7:1提高到10.8:1。新四軍在精兵中也大力增加戰鬥人員,至1943年1月,其戰鬥人員的比例從1942年的31%提高到65%。戰鬥人員的增加及作戰部隊的充實,從根本上解決了部隊“頭重腳輕”的矛盾,也極大地提高了部隊的戰鬥力。

    整理編制,實行靈活編組。整理編制,使部隊的組織結構更加適應對敵鬥爭的需要,是精兵政策的一個重要目標。各戰略區在精兵工作中,從本地區具體情況出發,實行多種靈活的編組方式。第120師兼晉西北軍區在1941年12月至翌年3月的精簡中,旅和縱隊實行甲、乙兩種編制:甲種編制轄2~3個甲、乙種團或3個乙、丙種團,乙種編制轄2個丙種團。第129師在1942年春的精簡中,對所屬各團實行甲、乙、丙三種編制:甲種團為3營9連制,乙種團為2營6連制,丙種團為4連制。晉察冀軍區在1942年春夏間精簡時,將所屬各團劃為兩種編制:甲種團為3營12連制,另直轄迫擊炮連、特務連、偵察連,定員為2770人;乙種團為4連制,另直轄特務連、偵察連,定員為1080人。新四軍各師在精簡整編期間,大體保持了師—旅—團的架構。八路軍、新四軍這種編制的調整,表現出高度的靈活性,使部隊的組織結構更加適合積蓄力量和敵後分散的遊擊戰爭的要求。

    精兵工作並不是消極地裁減員額、簡單地縮小機關,而是根據敵後鬥爭形勢發展的需要,主動地改變部隊的組織結構。我黨我軍在制定相關政策時科學統籌,精心謀劃,分步實施。八路軍、新四軍在落實精兵政策過程中,本著實事求是及對上級、對本單位高度負責的態度,有條不紊地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同心同向,上下合力,步調一致,是精兵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一個關鍵因素,也是人民軍隊從勝利走向勝利的重要法寶。

    如何促“精兵”——做好思想教育和完善政策保障

    加強教育,打通思想,是順利實施精兵工作的重要環節。為澄清廣大指戰員對于為何要精兵、怎樣精兵、怎樣正確對待精兵工作中人員的去留和工作崗位的調整等問題的各種模糊認識,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先後下發了一係列指示文件,並在《解放日報》上多次發表關于精兵工作的社論,以加強對全軍指戰員的思想教育,引導廣大官兵正確看待精兵工作。八路軍、新四軍為提高廣大指戰員對精兵政策的認識,組織召開各種形式的動員大會和整軍會議,進行專門教育。同時,還通過成立整軍委員會,制定厲行節約、減少開支、加強地方武裝建設等相關措施,提高指戰員貫徹精兵工作的自覺性和主觀能動性,從而有力推動了精兵工作的開展。

    合理安排相關人員、特別是幹部及專業技術人才的去留和工作崗位,是精兵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1941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明確指示:“主力縮編後,幹部不應降級使用,而應集中于山地,並送一部來中央,加以長期的訓練。”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八路軍、新四軍對精兵工作中涉及調整的人員作了統籌、妥善的安置:或充實到戰鬥部隊,或送學校培訓,或轉到其他崗位,或送到其他地區學習、工作,盡可能地保留幹部和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一些不適宜繼續留在部隊的人員則交由地方政府妥為安置。第115師在1942年的精簡中,將調整的幹部14%送學受訓、31%加強地方武裝、19%加強民兵工作、31%交地方政府安置。新四軍在精簡過程中把涉及調整的相關人員的2/3充實到戰鬥連隊,其余或調動工作、送學受訓,或安排復員參加農業生産。通過上述政策措施,八路軍、新四軍的精兵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貫徹執行,也為人民軍隊日後的迅速發展壯大保留了“種子”。

    精兵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精兵工作的順利實施,離不開深入細致的思想教育和配套完善的政策保障,特別是離不開對相關人員的妥善安置。對精簡的人員合理安排、使用,不僅推動了部隊建設的發展,提高了部隊的對敵鬥爭能力,而且增強了人民軍隊發展的後勁,對渡過難關、鞏固根據地、奪取最後勝利,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實踐表明,思想教育是精兵至關重要的一環,政策完善配套則是精兵有力的保證。

【糾錯】 [責任編輯: 韓松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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