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兵舉行宣誓儀式。 袁宏彥 攝
四、為什麼要以法律的形式設立烈士紀念日?
一方面,主流精神和核心價值觀不同於流行文化、消費文化,後者可以自然傳播,而前者則需要理性支持,需要主流社會作出有效的主動行為。另一方面,節點和儀式更能聚焦大眾的目光,更能引起廣泛關注,且便於營造氛圍,強化其效能。再一方面,上升到法的高度便具有了強制性,更能産生教化和強化作用。
近年來,我國以立法的形式設立了包括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南京大屠殺受害者國家公祭日在內的很多紀念日,對先烈的紀念上升到法律層面。這説明國家紀念日正在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紀念日的法定化明確地體現了國家意志和國家利益。
五、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意義是什麼?
大國崛起於文明,奠基於精神。沒有強大的精神作支撐,便無法承擔起更大的國際責任,也難以立身於人類文明的制高點。激發和張揚犧牲精神,對於我們這樣的國家和社會來講,無過於從革命先烈那裏尋找精神元素或基因。
設立烈士紀念日,對於弘揚烈士精神、緬懷烈士功績,培養公民的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和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意義。
通過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方式,不僅能夠更好地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更能夠幫助人們找到感恩的載體。在這一感懷、感恩的日子裏,不單單是有關部門、單位和團體將舉行緬懷烈士的活動,任何一個中華兒女,都應該通過自己的行動在烈士紀念日這一天,表達自己對先烈的感激、感恩之情。
設立烈士紀念日並不意味着僅僅把紀念局限在這一天,烈士紀念日年復一年地到來,周而復始地加深人們的認識,更是為了世世代代不能忘卻的紀念。就像清明祭祖、中秋團聚一樣,通過一代代人的傳承,將民族的文化認同和使命接續凝結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