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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31會不會成為航母艦載機?

2015年11月29日 09:51:39 來源: 中青報

    11月8日~12日,中航工業最新一代戰鬥機“鶻鷹”殲-31模型首次走出國門,現身迪拜國際大型綜合航展,成為此次航展上唯一的第四代戰機。殲-31零距離接觸國際軍貿市場,自然引起了國內外強烈關注。

    殲-31亮相國際市場,推動中國軍事出口轉型

    “鶻鷹”的首次國際秀,除了可以借此機會找到外國客戶,還具有三個方面的重大意義。第一是顯示了中國航空工業的新成就。作為一種具有隱形能力的第四代戰機,殲-31代表了中國航空工業目前的最高水準。從2014年珠海航展到這次迪拜航展,雖然只過去了一年時間,飛機的性能、平臺和係統等諸多方面都得到很大完善,有了實質性飛躍。飛機的外形幾乎進行了重新設計,梯形垂尾改為後掠垂尾,並做了切角處理,它還換裝了一體式座艙蓋,優化了內埋武器艙結構,連發動機也改為中國自己生産的先進中型發動機——國産化RD-93發動機。這些都彰顯了中國制造實力的提升和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並向世界表明中國航空工業的技術創新和技術水準已經接近世界最高水準。

    第二是提升了中國的國際影響力。中國在國際市場上展示自己的高端戰鬥機,給中國樹立了能夠研制四代機的強國形象,這將極大提升中國的國際影響力和在世界軍貿市場上的地位與話語權。這次展出還會進一步促進我國同“一帶一路”涵蓋的國家和地區在更高層次上,實現技術的互動和經濟的互通,有利于我國接觸國外用戶思想和使用維護經驗,開闊設計思路,使我國戰鬥機的研制水準實現大的提升。

    第三是推動了中國軍事出口的轉型。在人們心目中,中國的軍事出口素來以低端産品為主,呈現出明顯的“簡易廉價”特徵。殲-31這次出現在中東地區,再次打響了“鶻鷹”戰機的國際知名度,標誌著中國國産隱形戰機正式進入出口階段,為中國高端武器裝備“走出去”戰略增了光添了彩。這也説明中國具備了高端供貨和合作能力,航空武器裝備出口正在打破傳統市場格局,邁向國際高端航空裝備軍貿平臺。

    殲-31走向國際市場,不會搶走太多美國戰機用戶

    殲-31走向國際市場,必然和F-35等四代戰機存在銷售競爭關係。然而,在四代機還沒有形成成熟競爭市場的情況下,殲-31有著自己獨特的出口競爭優勢。

    一是具有獨特的功能作用。殲-31在國際市場上最大的優勢和潛力,就在于它具有不可替代的、獨一無二的定位。眾所周知,出于保護技術秘密的需要,許多隱形飛機根本不可能出現在國際市場。比如,美國已經立法,嚴格禁止F-22出口到任何國家。所以,目前國際市場上能買到的隱形戰鬥機,只有F-35和即將量産的殲-31。

    F-35著重強化對地攻擊能力,因而體形肥碩,高速機動性能和空戰能力相當糟糕,並且價格昂貴。F-35在近距戰鬥測試中受到F-16的多次打擊就是很好的説明。殲-31在設計上偏重于空戰,它沒有巨大的彈艙和內部油箱,具備較好的超音速機動性能,其空戰能力優于F-35。所以,F-35和殲-31雖然看起來有點像,但它們是兩類不同的産品。這種定位上的差異使殲-31具有獨特的競爭優勢。

    二是具有特定的用戶對象。從市場需求上看,殲-31對F-35戰機的出售不會構成大的挑戰。因為購買F-35戰機的都是美國的盟友。這些國家在指揮、導航、通信等方面,已經形成了能夠相互聯通的完整體係,不可能再購買一款不同體係的戰機。另外,戰鬥機的不同價位和性能,決定了其適應的對象也不同。能夠購買F-35的國家,大多是有錢的發達國家。而用于外貿的殲-31具有明顯的價格優勢,比較適合那些受到美國出口禁運或買不起高價飛機的國家,如巴基斯坦以及中東、南美的一些國家。所以,殲-31不會更多地搶走美國的戰機用戶市場。

    三是具有深度改進的潛力。殲-31未來可能設計成多種改進型。買家可以根據自己的意圖和要求,對殲-31的許多部位,如座艙、垂尾、火控飛控係統等進行調整、修改,以滿足對飛機速度、隱形性能等的不同要求。如果傳統的武器尺寸與殲-31的彈艙不匹配,還可以修改彈艙尺寸。用戶不僅可以使用自己的雷達武器和通信係統定制殲-31戰機,還可以購買殲-31的相關技術。這就非常有利于購買國對殲-31進行深度改造,盡快實現本國戰鬥機的升級換代。所以,巴基斯坦曾用這樣的話誇獎中國武器:如果你需要,中國人可以把一峰駱駝變成一只鷹。這不僅説明我國對出售的武器持高度負責任的態度,也説明中國産品具有與眾不同的實用功能。

    出口國外將是殲-31的主要用途,解放軍也可能少量裝備

    作為高性價比的中型多用途戰鬥機,殲-31配備了先進的雷達,具有多光譜低可探測性以及優異的電子對抗性能,能夠實現超視距多目標攻擊和大離軸角全向攻擊,其戰場生存力、態勢感知能力和資訊綜合能力都很強。殲-31還具有較強的外挂能力,可挂裝中國或國外多種先進的空空、空地武器,可攜帶小直徑炸彈、各種制導和非制導武器。從研制定位和上述性能看,殲-31未來將主要用于對外軍售,但也不排除解放軍少量裝備的可能。對于這兩種用途,可以簡單地概括為“1+1”。

    一是用于對外軍貿。殲-31是沈飛集團自籌資金、自主研發的新型戰機,並非軍方指定的採購産品。所以,從開始設計,就考慮到了對外銷售的因素。這次殲-31走出國門,其目的十分明確,就是出口。航展上標示的正式型號名稱是“FC-31”,而非“殲-31”。FC係列型號是我國外貿特有的型號,這就明確了該戰機是一款針對外貿市場的戰機。“殲-31”只不過是“鶻鷹”戰鬥機在國內廣泛流傳的一種非正式俗稱。可見,出口國外將是殲-31未來的一大主要用途。

    二是與其他戰機形成高低搭配。高低搭配、共同完成作戰任務是很多國家空軍的傳統做法。美國的F-22和F-35就採用了四代戰機的同代搭配方式;俄羅斯T-50和蘇-30、蘇-35進行搭配,採取的則是不同代次的高低搭配方式。殲-31已經被推向國際市場,對于購買中國飛機的國家來説,很可能會採取跨代組合的方式實現高低搭配。比如,殲-31與殲-11等進行高低搭配。採用何種搭配方式,完全取決于不同國家的不同選擇。

    從戰機性能上看,未來殲-31也可以與殲-20形成高低搭配,使我國成為世界上第二個能夠四代機同代搭配的國家。隨著電磁彈射技術的不斷成熟,殲-31也可能和殲-15搭配,成為航母艦載機。但也有一些專家認為,我國國土遼闊,海疆廣闊,大量列裝殲-31並非最佳選擇。從作戰需求上講,殲-20更能夠滿足空軍攻防兼備的戰略需求。這些專家認為,殲-31既然是出口型號,就不大可能裝備中國軍隊。即使少量列裝,也不大可能成為航母艦載機的標配。

    (張禮軍 李偉 作者單位:後勤學院 國防大學)

【糾錯】 [責任編輯: 張驕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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