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工作報告九年回顧 |
改革
2004
抓住有利時機,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深化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大力發展和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2005
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加強行政能力建設和政風建設。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改進經濟管理方式方法。努力建設服務型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006
在全國徹底取消農業稅,標誌着在我國實行了長達2600年的這個古老稅種從此退出歷史舞&,這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重大變革。
2007
加快推進壟斷行業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深化電力、郵政、電信、鐵路等行業改革,穩步推進供水、供氣、供熱等市政公用事業改革。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文化體制改革政策措施,推動文化創新,加強文化建設,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
2008
繼續深化改革開放,進一步完善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加快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推進事業單位改革。
2010
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要努力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監督政府,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2011
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繼續推進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健全國有資本有進有退、合理流動機制。
2012
抓緊制定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促進機會公平。
房價
2005
提高鋼鐵、水泥、電解鋁、房地産等行業建設項目資本金比例。重點抑制生産資料價格和房地産價格過快上漲。繼續整頓和規範房地産市場。
2006
繼續解決部分城市房地産投資規模過大和房價上漲過快的問題。嚴格控制高檔房地産開發,重點發展普通商品房和經適房。
2007
正確運用政府調控和市場機制兩個手段,加強房價監管和調控,抑制房地産價格過快上漲,保持合理的價格水平。禁止別墅類房地産開發。
重點發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主要通過市場調節解決。要綜合運用稅收、信貸、土地等手段,防止房價過快上漲。
2008
對符合條件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購買者,比照執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研究推進房地産稅制改革。
2010
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加大差別化信貸、稅收政策執行力度。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辦法,抑制土地價格過快上漲。
2011
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政府負總責,市縣政府負直接責任。
2012
嚴格執行並逐步完善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的政策措施,促進房價合理回歸。加快建設城鎮住房信息系統,改革房地産稅收制度。
| ( 編輯: 陳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