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虐待動物”呼聲不斷,難道只是矯情嗎?_新華廣播_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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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虐待動物”呼聲不斷,難道只是矯情嗎?

2021-03-12 10:49:17

作者|周雪晴

主播|劉子華 梁婧

    “禁止虐待動物”呼聲不斷,難道只是矯情嗎?前兩天,全國人大代表孔慶菊展示的2張可愛“貓貓”照片讓大家很是好奇。據了解,這兩張照片一張是雪豹,一張是荒漠貓,都是祁連山國家公園裏的“明星物種”。其中,荒漠貓很有意思,被稱為最不為人知的貓科動物,長得和家裏養寵物貓差不多,體型卻比寵物貓大兩倍,目前發現僅分布于我國青海、甘肅、四川等地。在今年2月5日公布的新調整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荒漠貓由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升至一級。

    其實,除了像荒漠貓、雪豹這樣的野生動物需要保護,普通的貓貓狗狗等動物也需要保護,現實中有很多虐待動物的行為不斷地出現在大家視線中:前不久廣東江門查獲一家大型販貓黑窩點,上百只貓被關在狹小的籠子中,部分疑似家養貓;去年10月,山西太原一男子惡意用開水燙懷孕母貓,導致被燙傷的母貓燒傷面積達到百分之七十,母貓及其腹中4只幼貓全部死亡。此外,包括山東理工大學范某某虐貓、山東濟寧孫某虐待動物、浙江警察學院教師王某某虐待動物在內的惡性事件,多次被媒體曝光。據網友統計,僅一年內就有40余起虐待動物事件發生,沒有被曝光的更不在少數。甚至,虐待動物已經形成了一條黑色産業鏈,有虐待動物的、有拍照的、有視頻、有消費的等等。

    每每這些新聞上了熱搜,評論區都是群情激憤。然而,由于法律沒有針對虐待貓狗等一般動物的處罰規定,因此盡管大家在網上譴責聲一片,現實生活裏卻很難對這些施虐者進行與其惡性行為相適應的制裁。

    針對時有發生的虐待動物行為,央視新聞此前做了關于“禁止虐待動物盡快立法”的提議,得到眾多網友支援。今年兩會,也有多位代表提出相關議案。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農業科學院副院長趙皖平:“建議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將虐殺動物行為明確納入法律的適用范圍,為推動執法機關對虐殺動物者依法查處,為檢察機關、社會組織針對虐殺動物者提起公益訴訟等提供法律依據。”

    近年來,我國部分地區也已經開始嘗試通過立法來反對虐待動物。

    2014年5月23日發布的《北京市動物防疫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動物飼養者應當不遺棄、虐待飼養的動物。

    2016年4月28日發布的《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禁止遺棄、虐待、屠宰犬只。

    2018年9月30日批準通過的《長沙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虐待犬只。

    2020年3月26日發布的《寧波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養犬人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之一為不得遺棄、虐待犬只。

    與此同時,民間的力量也在對禁止虐待動物進行積極探索。生活中經常有愛心人士或者動物保護協會自行或者在地方治安管理機構的協助下,從施暴者手中救下飽受虐待的小動物,並及時送醫治療。

    不過,關于是否應該專門立法止惡一事,網上也有不同的聲音出現,有人質疑“人的福利問題都沒有解決呢,反而解決動物福利?”

    其實不能這麼想,如果因為遭受傷害的是動物而非人就産生置身事外的寬慰之心的話,難免撕裂了人之為人的同情心和同理心,同時也忽略了背後潛藏的社會問題:虐待動物並不只和動物相關,它是和人直接相關的。虐待動物和正常飼養、食用動物不一樣。兩種截然不同的做法,動物承受的痛苦完全不同,觀眾或公眾的切身感受也完全不一樣,社會後果更不一樣。大量虐殺視頻在網絡視頻平臺傳播,會對看到視頻的人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極易對青少年群體的價值觀和心理健康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並且,虐殺動物的行為與針對人的暴力犯罪也存在一定關聯,施虐者的虐待對象可能會由動物轉向人類。據國外研究顯示,70%暴力犯罪者曾虐待動物。

    白岩松也曾就禁止虐待動物發表看法:“我們不僅在談人類命運共同體,其實也在談人與自然的命運共同體。你善待每一個生命,每一個生命也會善待你。你不善待動物,動物可有法兒“治”你。其實全世界談生命是平等的,更多的是談人與人之間的生命平等。而在中國,比如老子在《道德經》裏就已經強調,天地之間,人和其他生命也是平等的。這提醒我們,一定要從人與自然命運共同體的角度保護野生動物。”

    反對虐待動物本是全社會的共識,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盡管我國動物保護問題涉及行業發展、民族習俗、宗教習俗、倫理道德等多重復雜因素,全面提高動物保護水準仍將是一項艱巨而長期的係統性工作,但在全社會普及愛護動物、愛護自然的價值觀教育,強化禁止虐待動物的輿論氛圍是刻不容緩的。需知無論哪種暴力、無論針對誰的暴力,都有違公序良俗,都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立法保護的將不僅僅是動物,也是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