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與PE合謀的“租殼”交易戛然而止,對于此次借殼,深交所稱鼓勵上市公司並購重組,但要求上市公司嚴格執行“不得在創業板借殼上市”的規定。繼10月27日天晟新材發布了《關于股東取消委託投票權的提示性》公告後,首家PE租殼上市公司宣告失敗。但隨後,由于深交所在事後審查中關注到該事項,已就事項涉及的交易目的、合法合規性、對上市公司影響、存在的風險等方面向公司及相關方發來問詢函件,並約談了相關人士。天晟新材公告稱,協議雙方已充分理解委託股東投票權可能涉及的風險,一致同意取消協議,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將不會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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