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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5/ 08 09:11:51
來源:北京日報

購房資格審核流程再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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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住建委、市規自委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簡化購房資格審核程式的通知》,明確自2021年5月1日起,新提交購房資格申請並聯網審核通過的居民家庭,在辦理不動産權登記時,不再提交居民家庭購房資格證明材料。

  近年來,本市各個部門都在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簡化審核程式。通知提出,自2021年5月1日起,居民家庭購房資格通過聯網審核的,在申請不動産權登記受理環節,不再核驗居民家庭購房資格證明材料,只收取《家庭購房申請表》《購房承諾書》原件。若購房家庭是通過互聯網辦理不動産登記的,《家庭購房申請表》和《購房承諾書》亦無需提交。

  通知也要求,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應按規定履行初審義務,如實填報購房家庭資訊,留存申請材料。各區房屋交易管理部門每月抽查一定比例的購房資格申請材料,一經發現未履行收繳材料核查義務、未如實填報核驗資訊、未留存購房資格申請材料,將暫停網上簽約、責令限期整改、公示曝光,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責任人。

  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要求企業與購房人解除合同,家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購房家庭納入黑名單,五年內不得在本市購房,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與此同時,市住建委也將會同購房資格聯網審核部門進一步完善聯網審查機制,利用大數據強化審核數據監測分析,提升購房資格審核效能。(趙瑩瑩)

【糾錯】 【責任編輯:李連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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