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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被騙了都不知道騙子長啥樣 警惕傳銷犯罪新變種
2019-06-24 09:27:37 來源: 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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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傳銷犯罪7個新變種

  隨著網絡購物、跨境電商等網絡概念和行銷方式的發展,傳銷犯罪越來越呈現新的形式和特點。山東警方提醒,近期傳銷犯罪出現7個新變種,需要加強防范。

  變種1:金融傳銷。承諾高收益,引誘投資。這種吸收資金的行為名目常見的有“××金融互助社區”“××金融互助平臺”“××金融互助理財”“××慈善金融互助平臺”等等。這種行為隱蔽性強,多由境外人員遠端操控,投資款往往通過個人銀行賬戶網銀轉賬或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流轉。

  變種2:網絡傳銷。利用互聯網,打著電商或者微商的旗號,成本較低、發展迅速、騙人不見面。一些傳銷分子打著電子商務的旗號進行非法傳銷活動,“網絡行銷”“網絡直銷”“網店加盟”及“迴圈消費”“滿100返100”“消費增值”“一邊上網娛樂,一邊上網賺錢”等宣傳十分吸引人。不少人幻想“一夜暴富”,面對高額利率、投資入股、收益分紅、高薪就業等誘惑,喪失理智,落入“圈套”。一些網絡傳銷號稱“在家就可創業、穿著睡衣就能掙錢”,鼓動性很強。網上傳銷的“拉人頭”騙局更為隱蔽,發展下線的速度更為迅速,受騙人群更為眾多,騙人手段更為多樣,可謂是“騙錢不見面”。

  變種3:“旅遊”傳銷。打著“旅遊直銷”“低價旅遊”“免費旅遊”“邊旅遊邊賺錢”等噱頭,通過加手機微信好友的形式發展下線,拉群眾入會交費,病毒式傳播,速度非常快。

  變種4:“國家工程”傳銷。打著“國家扶持”“有政府背景”等旗號,偽造國家機關文件,虛擬公司企業,打著新産業的幌子虛假宣傳。常常以“連鎖銷售”“連鎖加盟”“投資開發”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遊、加盟、“發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從事傳銷活動。

  變種5:“假冒直銷企業”傳銷。直接冒用正規直企的企業名稱,開展其他傳銷活動,或者冒用直企名義,開通微信公眾號虛假宣傳、通過網絡招聘銷售人員,還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寶網店、微信商鋪銷售正規直企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産品。

  變種6:“假慈善”傳銷。號稱自己有官方背景,打著“慈善救助”“愛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業,築和諧家園”“愛心資助貧困學子”等形式,欺騙群眾上當受騙。

  變種7:“養老”傳銷。以“消費養老”、投資養老院等為名,大量發展會員,達到融資斂財的目的。

  警方提醒,傳銷犯罪不僅嚴重擾亂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而且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對商業誠信體係和社會倫理道德體係也造成了巨大破壞。傳銷給參與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給其家庭也造成巨大傷害。引發刑事犯罪,給社會穩定帶來危害。對社會道德、誠信體係造成巨大破壞。由于傳銷人員發展對象多為親屬、朋友、同學、同鄉、戰友,其不擇手段的欺詐方法,導致人們之間信任度嚴重下降,引發親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擾亂市場經濟秩序,侵害多個法律客體。傳銷活動往往伴隨著偷稅漏稅、制假售假、走私販私、非法集資、非法買賣外匯等大量違法行為,不僅違反國家禁止傳銷的規定,還違反了稅收、消費者保護、市場秩序管理、金融、外匯管理等多個法律規定。

  據山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相關人員介紹,傳銷犯罪一般都披著合法的外衣,極具迷惑性、欺騙性,但無論傳銷組織怎麼“變臉”,只需要看三個特徵就可以識別。一是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二是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形成層級網絡;三是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或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獎金,參加人員所獲得的收益並非來源于銷售商品或服務等所得的合理利潤,而是他人加入時所交納的費用。(記者 徐 鵬 通訊員 劉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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