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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上評】8歲童星當評委?莫讓名利遮望眼
2020-08-07 08:07:45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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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摘被害女生私生活是對受害者二次加害

讓8歲童星當評委是在過度消費孩子

拯救瀕危的松茸需多方合力

高溫補貼這把“遮陽傘”要撐好

處罰“演戲賣次品”,家規之外還有國法

……

  新聞速遞:8月4日晚的一則警方通報,讓關注“南京女大學生雲南失聯”事件的人倍感震驚。警方查明,李某月已于7月9日被其男友等3人合謀,誘騙至郊外山林中殺害並埋屍。然而,與女孩被埋屍荒野同樣讓人心寒的是,某些網民在討論案件時流露的惡意。死者父親在接受採訪時透露,女兒跟男友“是在地鐵上認識的”,于是有網民指摘受害人“交友比較隨便”;有媒體報道提到“兩人同居後經常吵架”,有網民則批評“剛畢業就同居,不檢點”;還有人對受害人在社交賬號發布的生活照評頭論足,暗指死者私生活隨便……

  新華每日電訊:近些年,幾乎每次出現女性受侵害案件,網上都會涌現針對受害者的批評。這些言論,其實是在有意無意給犯罪分子的惡行尋找合理性解釋。女性被性侵,網民問一句“受害人是不是穿得過于暴露”,潛臺詞無非是説“她被犯罪分子盯上,也有自己的責任”。此等邏輯,何其荒謬!這些對女性的惡意言論,是對受害者及家人的二次傷害。無論是網上惡意造“梗”,諸如“化糞池警告”“不聽話兩噸水解決一切問題”“杭州同款絞肉機”“來自男友的失聯警告”,還是對女性受害者充滿惡意的指摘,都是在受害家庭苦楚的傷口撒鹽。對女性受害者的惡意指摘,不僅會加劇女性對兩性關係的恐懼,更可能在某些人心裏埋下罪惡的種子,用仇恨和敵意去對待他人。一個正常社會,應該有基本的是非觀、正義觀。每個人在面對極端個案時,應有共情能力,保有人之所以為“人”的基本良知,最大限度展現與人為善的一面,警惕惡語相向成為通過網絡二次“加害”受害者的兇手。

  新聞速遞:近日,山東濟南一檔歌唱比賽請來一名8歲童星做評委,引發網友熱議。從網傳視頻中可以看到,該童星以非常“老資格”的口吻,評價著叔叔阿姨甚至爺爺奶奶輩的參賽選手。視頻在網絡上曝光後,很多網友提出了質疑,稱一個8歲的小孩這樣點評大人有點太沒禮貌了。但有的網友並不同意,稱這不是禮不禮貌的問題,而是能不能評的問題,主辦方也存在博眼球的嫌疑。

  北京青年報:當評委需要專業知識,而術業有專攻,“名人”“明星”並非萬寶全書。即使具備專業知識,也並非就能當評委,還應是專業人士中的佼佼者,若此,才有可能點評到位,也才能服眾。8歲成為童星,于其這個年齡,必定有過人的特長或者天賦,但當評委,來評價“叔叔阿姨甚至爺爺奶奶輩的參賽選手”,至少也是早了點。8歲的年齡,剛開始學習,大多還在啟蒙的階段,既缺乏閱歷,知識積累也不足。這其實是對童星的過度消費,是把童星當作賺錢的工具。這對童星,也是極不負責的。童星稚嫩的肩膀,終究承載不了與年齡所不相稱的沉重的功利負荷,對未來的過度透支,終究將成為曇花一現的人物。人生剛剛起步,名氣于他們無益,事實上他們也不需要財富。他們向往的、需要的,只是無憂無慮地快樂生活、順其自然地健康成長。對孩子名氣的“開發利用”,説到底,都只是從大人自己的利益出發,是對孩子權益的侵犯和剝奪。保護孩子,就是對屬于未成年人的所有權益都無條件地尊重。不管是出于何種目的,都沒有任何理由淩駕于孩子之上,更沒有權利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孩子。有關方面也應盡到把關責任,為孩子撐起健康成長的保護傘。

  新聞速遞:最近,雲南松茸每公斤價格從萬元跌到百元,成為輿論熱議話題。相關報道稱,此次松茸價格大跳水,是因為今年陰雨天較多,松茸産量高,以及出口因疫情受阻。不過,許多人有所不知的是,松茸價格陡降,還緣于濫採,並未改變其瀕危的事實。松茸是我國二級瀕危保護物種,近日首次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列入世界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在相關産地,松茸採集一直處于“殺雞取卵”的窘境。

  光明日報:近年來,過度採伐破壞了松茸原本就非常脆弱的生存環境,導致其産量逐步減少。而“殺雞取卵”式的濫採,更使得問題雪上加霜。許多人一味追求商業利益,不論松茸大小和成熟度一律採之。這種掠奪性開採不僅加大了野生松茸資源的消耗,而且野蠻粗放的採摘辦法,還使得地下菌絲和生長環境等都受到嚴重的破壞,菌絲難以再次出菇,從而形成一種惡性迴圈。面對這樣的掠奪性開採,需要更多科普宣傳與引導,喚醒更多人生態保護的自覺。但更為重要的是在政策和管理層面,加大對松茸採集的約束和規范。對于此類稀缺資源,要通過政府政策、措施的支援引導,合理、有序進行開發採集,為這些物種贏得喘息之機。具體而言,在重要松茸産區,可以考慮劃出專門的地方,建立松茸保育區,嚴禁亂採濫伐,大力進行植被恢復,為松茸資源的保育營造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比如對松茸“殺雞取卵”濫採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可以定時封山育林,同時還應建立志願者隊伍,對科學採集以及採後保護等問題進行規范和監督等。在政策和制度上積極摸索和創新,嚴防“殺雞取卵”。唯其如此,我們才能善待大自然的饋贈,實現松茸資源的持續利用,在保護物種安全的同時,讓這樣的人間美味,為我們世世代代所享用。

  新聞速遞:這兩天,北京進入高溫“烘烤模式”,連續打破今年氣溫極值。赤日當頭,酷熱難耐,但在城市的各個角落,相當多的勞動者依舊堅守崗位,確保市民安然度夏。特別是今年,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高溫下的勞動者還必須佩戴口罩,悶熱程度可想而知。我們能夠順利出行,享受優美環境,坐在清涼的辦公室,都該由衷感謝他們的付出。

  北京晚報:為了保障城市的正常運轉,無數普通的勞動者每天揮汗如雨。在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大背景下,他們今年的付出無疑更多。除了向他們表示感謝,各個部門、各個單位更要及時落實高溫政策,足額發放高溫津貼、為員工提供避暑場地、適當安排員工輪休,高溫之中,不能忘記給一線的勞動者送去政策的清涼。按照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此外,暑熱天氣下,勞動安全保護也是一個大問題。應對高溫,少不了勞動者的堅守;越是高溫,也越是考驗福利制度的誠意。高溫津貼發放是否到位,安全生産是否存在盲點,都需要趁“熱”解決。此外,勞動者也要挺直腰桿,如遇高溫津貼被克扣等情況,要勇于維權。對確實侵害勞動者利益的,社保、安監等職能部門也要採取措施,依法維護高溫下勞動者的“清涼權”。

  新聞速遞:某電商平臺近日發布了一則違規用戶公告稱,部分主播在PK或連麥過程中,通過惡意砍價、吵架、辱罵、演戲等方式誘導粉絲購買劣質電商團夥的商品,嚴重影響了用戶的購物體驗、觀感體驗,損害消費者利益。基于此,平臺對部分主播作出停止直播14天的處罰。

  羊城晚報:電商模式帶來多贏的同時,對其中的“壞模式”必須及時治理,否則,消費者權益會受損,直播帶貨公信力也會下降。上述電商平臺對“演戲賣次品”的主播進行處罰是明智之舉。平臺依據“家規”作出的處罰相信會有一定的懲戒和警示之效,不過對于明顯違反國法的行為,以“家規”處罰則有“大事化小”之嫌疑。當然,“家規”是“家規”,國法是國法,依據“家規”處罰後,還可以根據國法作出處罰。以“演戲賣次品”為例,其中的演戲涉嫌違反《廣告法》。這種演戲中所賣的劣質商品,則涉嫌違反現行《産品品質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同時,“演戲賣次品”還涉嫌對消費者構成欺詐。從監管者到消費者,都可以依法對“演戲賣次品”説不。但遺憾的是,對違規者只見“家規”處罰(且忽略了商家),卻不見依據國法來處罰。法律威懾力既取決于執行,也取決于法律本身是否完善。希望有關方面及時介入“演戲賣次品”,對受到“家規”處罰的主播,以國法再進行處罰;對商家、平臺違規行為,也應該依法處罰。鑒于“演戲賣次品”是一種新型廣告違規行為,的確有必要完善《廣告法》進一步明確新違規行為。完善法律前,還可以通過部門規章規范電商直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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