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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騙局壞了“以房養老”制度
2019-05-31 09:00:48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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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一種創新的養老保障模式,“以房養老”是近年來備受社會關注的話題。一方面,雖然相關方面多方宣傳倡導這一新理念,然而一旦落實到現實層面,受制于家庭觀念以及操作的便利程度,其推廣成效一直未盡如人意;另一方面,一些打著“以房養老”名義的欺詐現象屢屢出現,不僅極大地損害了當事人的利益,也給這一模式的推廣前景蒙上新的陰影。央視新聞頻道日前就再度曝光了一起這樣的事件:一家名叫中安民生的資産管理公司,忽悠老人簽下充滿陷阱的房屋抵押合同,最後使得不少人陷入房財兩空的境地。

  梳理報道中列舉的多種“魔鬼細節”可以看到,這是一宗典型的借用“以房養老”概念制造的騙局。形式上,老人們與公司簽訂“住房反向抵押貸款”合同,通過“倒按揭”的方式從後者定期獲取現金收益,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問題在于,在整個操作過程中,後者充分利用了雙方資訊的不對稱,把老人抵押的房子變成了攫取利益的工具。例如,該公司安排老人與第三方簽訂擔保合同,但實際上這個第三方卻是空殼公司;該公司向老人宣講“以房養老”抵押可以隨時退出,然而一旦簽了抵押合同,轉身把房子抵押給各種小貸公司。透過這些細節,固然應該提醒老人們在簽訂類似的合同時應該謹慎行事,同樣令人困惑的是,一個打著部委名號,在京冀兩地開了八家“一站式服務大廳”,舉行了各種宣講活動的資産管理公司,是如何得以存在多年的呢?

  進一步需要追問的是,當這些老年人的正當權益受損時該如何救濟呢?依照原中國保監會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能夠開展這一試點業務的必須是符合相應資質規定的保險公司。而央視此次披露的中安民生只是一家資産管理公司,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其忽悠老人簽訂的各種抵押合同是否合法?就在前不久,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審判的一起以“‘以房養老’騙局”案件中,抵押人高女士起訴中間人最終獲得了勝訴。那麼,這樣的權益主張和判決結果,是否可以對此次事件提供司法維權方面的參考?從法律保護上斬斷那些別有用心的小貸公司的收益鏈,是否有助于更好地清除“以房養老”騙局生存的土壤?

  透過此事還應該認識到,任何一種創新性制度,只有落實好必要的配套監管、風險救濟等機制,才可能最大限度地杜絕被一些人“玩概念”或者“挂羊頭賣狗肉”,用來牟取不正當利益。就“以房養老”制度而言,如何治理好近年涌現出來的一係列騙局,對其推廣至關重要。今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就推進養老服務發展出臺意見,明確要求加強老年人消費權益保護和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整治工作,嚴厲查處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産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無論是從保障老年人權益角度出發,還是為了規范“以房養老”行業,相關部門都應該拿出更有力的舉措,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安心養老的現實需求,確保“以房養老”制度行穩致遠。(子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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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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