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萌經濟”正佔領商場和購物中心,從手機外殼、零食包裝到日用百貨,不少品牌都推出了吸引眼球的“萌設計”,以此驅動消費者的購買意願。不少商城和城市也借助卡通萌物開展營銷活動。
“萌文化”最早源於日本動漫,常被二次元愛好者用來形容極端喜好的事物。經過廣泛傳播後,常來形容可愛的人或物。忽如一夜春風來,千萌萬萌滾滾來,《神偷奶爸》裏講外星語的小黃人,《超能陸戰隊》裏胖嘟嘟的大白,《小豬佩奇》中長得像吹風機的粉紅小豬……這些又“萌”又喜人的動畫形象成了最大的賣點,一時圈粉無數。
“賣萌”不僅能賣出好感,還能賣出真金白銀,不少人感慨“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沒能管住錢包裏的錢”。有媒體報道小豬佩奇在2016財年創造了11億美元的零售額,而日本熊本縣的吉祥物熊本熊,在2011年到2013年間,貢獻了68億元人民幣的經濟收益。
為什麼人們會心甘情願為“萌”買單?一方面,“萌”具有生動、可愛、易於理解的特性,帶給人們天然的親和力、親近感,使品牌和消費者形成更緊密的關係。在這種放鬆、愉悅的心理狀態下,不僅會增加人們的消費慾望,消費者從中收穫的滿足感也更強。另一方面,隨着消費結構不斷升級,80後、90後逐漸成為消費群體的中堅力量,年輕消費者更看重産品的年輕化、舒適感和時尚化,這也是“萌”具有強大生産力的重要原因。
如此看來,走好“賣萌”之路,深挖“萌經濟”大有可為。如今,年輕人購買的不再是普通的商品,而是他們付出感情之後收穫的認同感和滿足感,悅己型消費應運而生。所以,對商家和企業來説,不妨將“賣萌”與體驗式消費相結合,注重與消費者的交流互動,吸引顧客參與,特別是通過新媒體開展娛樂化營銷,吸納顧客主動參與營銷過程。當消費者與産品産生情感共鳴,他們不僅不會反感營銷活動,反而會有極大的參與熱情和傳播意願。長此以往,更能積累消費者對“萌物”的忠誠度,增加用戶黏性。商家也可以借此機會打造産品品牌文化,將消費者凝聚起來,使他們形成一種社區歸屬感,進而主動介入到産品傳播和消費中。
當然,産品僅有“萌”點是不夠的,要明白産品質量是安身立命之本,只有用心做好産品,才能真正紅下去。如果不在産品質量上下功夫,“賣萌”之路就本末倒置了。 (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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