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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查以房養老騙局背後的“套路”
2019-05-06 09:10:01 來源: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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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以房養老”欺詐案例表明,部分“以房養老”騙局背後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顯的“套路貸”犯罪特徵。“以房養老”騙局與“套路貸”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關部門應厘清“以房養老”騙局的犯罪特徵,並參考打擊“套路貸”犯罪的司法實踐,及時出臺法規嚴打“以房養老”欺詐犯罪。

  近期,打著“以房養老”幌子騙取老年人房産的欺詐案頻頻曝光。北京警方日前就中安民生“資産養老”項目立案偵查,依法刑事拘留包括公司實際控制人在內的犯罪嫌疑人88人。

  所謂“以房養老”,就是年輕時貸款買房,老了以後將房屋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由上述機構支付養老費用,保障晚年生活。這一養老理念的實踐源自海外,近年國內雖然也有保險公司嘗試開展相關業務,但由于政策配套及市場需求等原因,投保者極少。

  “以房養老”保險雖然在市場遭到冷遇,但“以房養老”騙局卻很“熱”。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種“以房養老”項目作為道具,誘使眾多老年人陷入“房財兩空”的困境。目前由“以房養老”衍生出來的詐騙花樣不少,有“天上掉餡餅”式的騙局——“把房子抵押借款半年,期間每月都能得到10%的高息,到期贖回房子”;有購買理財産品式的騙局——老人抵押房産,由此獲得貸款並去購買特定理財産品;還有投資養老公寓式的騙局,讓老人預交大量定金進行非法集資。

  近年來,社會上形形色色的騙子,紛紛把貪婪的目光投向老年人,而不幸掉入“以房養老”陷阱的老年人則顯得尤為悲慘。在各種“以房養老”騙局中,老人們要麼只得到少許利息卻失去了唯一的居所,要麼被騙去了房子還額外背上了巨額債務,許多涉案老年人失去房子又拿不到養老金,落得老無所依的無助境地。

  當前老年人掉入“以房養老”騙局後,合法權益難以維護的局面值得深思。目前,因“以房養老”而失去房屋的受害者,很少能夠追回房産。究其原因,“以房養老”騙局的涉案公司往往專業化分工、流程化特徵明顯,導致受害老人維權難度極大。一些老人被騙子忽悠而簽下抵押房産的借款合同,還莫名其妙地簽下經公證的“委託書”放棄抗辯權。獲得“全權委託”的騙子可以“合法”地隨意處置房産,價值數百萬的房子甚至以幾千元價格賤賣。

  一些“以房養老”欺詐案例表明,部分“以房養老”騙局背後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顯的“套路貸”犯罪特徵。不法分子精心設計出“借款+委託售房”的模式,存在著規避國家法律的明顯意圖。同時,一些案件存在著若隱若現的公證機構、放貸者、委託代理人、買房人共謀勾結的痕跡。在這些“以房養老”騙局中包含多個法律關係,有老人與放貸者之間的借貸合同糾紛,還有房屋被委託代理人出售的房屋買賣民事糾紛。因此,即使行騙者被依法制裁,老人們也難以討回公道、要回房産。

  在一些“以房養老”騙局中,還存在明顯的暴力行為,許多案件都是多個壯漢採取打砸方式硬闖入受害老人家中,一些老人甚至是連人帶物被掃地出門、扔進樓道。“以房養老”欺詐案中,往往隱約可見分工明確的犯罪集團,同時還有專業的財務、法律人士各司其職。這些人主觀上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産性利益為目的,由不同的犯罪分子分階段實施物色被害人選、誘騙簽訂合同,犯罪後期主要以威脅、脅迫等暴力手段驅趕被害人並佔有其房産。

  種種跡象顯示,“以房養老”騙局與“套路貸”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關部門應厘清“以房養老”騙局的犯罪特徵,並參考打擊“套路貸”犯罪的司法實踐,及時出臺法規嚴打“以房養老”欺詐犯罪。不能讓受害者失去自己安身立命的房子,必須以法律武器脫去犯罪分子身上披著的“合法”、合同的外衣,必須迅速關閉騙子攫取老人房産的方便之門。(樊大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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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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