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聽兩造,偏信則暗”,兼聽和唯證據鏈是論,才是輿論面對“扶老人”糾紛的應有態度。
據中國之聲報道,2018年12月26日,在濟南某公交站牌處,騎自行車的老人馬某倒地後,騎摩托車的張先生將其扶起並撥打了120急救電話送醫,遭清醒後的馬某指認係肇事者。張先生此後發布視頻以圖自證清白,視頻中有路過者表示可以為其作證,還有老人家屬情緒激動地表示“誰訛你?怎麼人家就不幫呢?別人怎麼就不好心呢?”這引發網友對老人一家的譴責。
但這起最新版的“扶老人反被訛”事件,迎來了反轉:1月1日,濟南交警在調查取證和痕跡鑒定後進行了事故通報,初步認定事故屬實,張先生對鑒定結果表示接受,並對老人一家表示歉意。
有時候,真相就是“反經驗”的。拿該事件來説,乍一看,似乎是“有視頻有真相”,老人家屬“怎麼人家就不幫呢?”的説法也似曾相識。于是很多網友順著經驗化判斷,將其跟腦海中相似度頗高的故事模型嫁接,腦補出“助人為禍”的劇情摘要,而後便將道德審判的大棒揮向老人一家。
這挺像“後真相時代”的微型景觀:情緒先于真相,經驗高于事實,只不過,在部分喧嘩者看來,他們所見所想即真相,他們通常也是以真相之名去攪動情緒的“蝴蝶翅膀”。而這次,他們顯然誤判了。儼然“反套路”的真相浮出水面,無異于給了那些臆斷先行者一耳光。
此事的反轉,對公眾無疑是種提醒:在完整的前因後果鏈條未浮現之前,不宜先下判斷,而應就事論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否則難免失之急躁,陷入所謂的“真香定律”,也容易造成誤傷。
在該事件中,張先生在警方調查之際自行將帶有明顯傾向的視頻發出,雖非出于惡意,僅是為了自證未撞人,卻也有誤導網民偏聽之嫌;而涉事老人家屬“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的混亂邏輯,也像是對訛人揣測“神助攻”式的反向印證,絕非講道理的正確姿勢。
饒是如此,一眾網民急匆匆地將老人一家推上輿論烤架,更應該自我反思,而不是甩鍋給當事人張先生或老人家屬。當事人張先生發出的視頻縱然資訊量不小,可畢竟是單方説法,很難取代多方取證和客觀調查的作用;老人家屬言語的失當,也不足以支撐起“顛倒是非的誣陷”論斷。“訟聽兩造,偏信則暗”,兼聽和唯證據鏈是論,才是輿論面對這類糾紛的應有態度。
揆諸現實,“未撞到老人”卻得擔責,有很多種情形:像本案中的“輕微剮擦”“無感知剮擦”,像此前出現過的老人被車驚嚇避險受傷。無論如何,應向證據要真相、憑真相定責任,而不是臆斷先行。借部分個案去誇大“扶老人”風險,則完全沒必要——在法律已明確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責任分配機制、當下監控體係已趨完善、北京等城市還為老人推出防摔倒的“意外傷害險”的背景下,把“扶老人”渲染成高風險行為大可不必。
就事論事,以事實為依據,是面對“扶老人”糾紛最合理的圍觀姿態。對公眾而言,無真相則無是非的常識,理性理應線上的篤定,也不該將情緒帶到“溝裏”。□仲鳴(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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