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説“不到長城非好漢”,那麼在長城上“安家”夜宿烽火臺又會是怎樣一種體驗?近日,民宿平臺“愛彼迎(Airbnb)”在微博宣布,2600歲的長城成為其“新晉房東”,並面向全球招募“房客”。“民宿”包括一張實體床和一個衛生間。
此消息一出,引發網友爭議。有網友表示這個創意好,把文化遺産和現代生活結合在一起,讓更多的人對中國古跡産生興趣。但此舉更多地引發了對保護長城的憂慮和擔心:“這麼折騰長城受得了嗎?”
首先,這個頗具創意的活動到底合不合法?這座即將被睡的烽火臺,屬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並且是正式對外開放的景區。所以應該是經過文物部門批準過的吧?可是,8月6日,微博“北京延慶”發布了延慶區文化委員會對此事的回應:經核,延慶區文物保護部門未收到任何公司或機構關于此項活動的報審文件,也未審批過任何在長城上開展民宿體驗活動的項目。延慶區文物保護部門認為,這種活動方式不符合長城文物保護理念,不支援在長城上開展此類活動。但隨後,愛彼迎回應:“得到了舉辦地政府和市區兩級旅遊部門的支援。”“我們的項目啟動是基于過去數月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定,但是,我們仍對文物部門當前的意見表示理解和尊重。”一個在文保單位舉行的活動,為什麼只剩下當地政府和旅遊部門的支援,在主管部門中,文保部門似乎顯得有些“弱勢”。
愛彼迎稱“已和相關文保部門進行了溝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屬地管理”原則,長城由其所在的404個縣文物部門分段管理,延慶區文物保護部門就是該活動發生的屬地直管部門。他們稱不知情,那麼這個“相關文保部門”到底是哪個級別哪個層面上的部門?是否可以站出來亮個相,給心存質疑又關心長城安危的網民們做一個正式而官方的答疑解惑。
進一步説,這類活動是不是得到某些部門支援,就可以開展了?在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開展商業活動,理應在法律法規框架內。延慶文保部門在表態“未審批、不支援”之後,又表示“我們肯定會對這個活動持續關注並進行監督,絕不允許破壞文物的事發生”。既然該活動不在法律支援范圍內,主管文保部門就不能只表態,不進行明確的執法。這與愛彼迎頗有些傲慢的回應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種欲拒還迎的態度,含糊其辭的做法,只能引起更大的爭議。法律不是橡皮圖章,像長城這樣的大型文物單位,其保護的復雜性、長期性和艱巨性,不允許任何一個主管部門瞻前顧後,首鼠兩端,不管這個部門的層級如何,在其位謀其職。只有出于公信,著眼未來,顧忌才會少些。
雖然愛彼迎稱,“保護文物和文化遺産是我們活動的初衷”,但這番説辭掩蓋不了商業炒作的本質。長城作為中國文化的標誌,和商業行銷綁在一起顯然不妥。一位文保專家對我説,此舉確與長城保護無關,此舉亦與長城展示利用關係不甚密切,追求的是小眾的獵奇性體驗,與長城作為全社會共有的公共資源的屬性不匹配,不宜提倡。文物為歷史創造,為未來傳承,我們只是過客,充其量只是守護者、欣賞者,沒有權利去糟蹋。
千年的文物建築保護和傳承在世界范圍內都是一個需謹慎對待的問題,保護的前提下做好利用,是全社會的共識,也是對歷史,對後代負責任的表現。因為其不可逆轉性更應讓有執法權和管理權的部門真正把文物當作自家的寶貝一樣保護好。不要活動搞完了,發現問題了,再互相推諉就來不及了。(陳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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