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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義》作者周梅森:續篇《天涼好個秋》將完成
2017-04-17 08:40:15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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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義》作者周梅森:續篇《天涼好個秋》將完成

  《人民的名義》劇照。劇照截圖

  因電視劇火爆而“洛陽紙貴”的反腐小説《人民的名義》的作者周梅森,日前接受採訪時透露,《人民的名義》中核心情節“大風廠股權糾紛”,來自自己在金融投資領域一段慘痛遭遇。該劇續篇《天涼好個秋》很快將完成。

  周梅森是江蘇省作家協會副主席。他曾經在徐州市政府挂職副秘書長,是中國少有的具有官員政治經歷體驗和金融投資體驗的經歷豐富作家。他對中國股市的見解和驚人言論,經常在中國證券界引起軒然大波。

  《人民的名義》劇照。劇照截圖

  “當最高檢找我寫一部反腐作品時,我正身處一場官司之中,非常憤怒。可以説如果沒有這場官司,我就沒法寫這部小説,也沒法完成這部電視劇。”周梅森告訴記者,“只有把人民被腐敗所傷害的痛苦反映出來,才有意義。《人民的名義》這部作品的動力就是切身之痛的官司之中得到的。”

  據周梅森介紹,2009年自己應某裕糧油集團(下文簡稱“某裕糧油”)老板張某的請求,替張某擔保的一家某寶糧油公司(下文簡稱“某寶糧油”)償還銀行貸款1200萬元,某寶糧油承諾將自己在徐州某農業信用社(後改制為徐州某海銀行)的1200萬股股權轉讓給周梅森。由于當時該信用社正在改制成農商銀行,不能直接轉讓,這筆股權就由某裕糧油代持,雙方也簽訂了協議書。這樣,周梅森就成為該1200萬股的隱名股東。

  《人民的名義》劇照。劇照截圖

  然而,某裕糧油在依據與周梅森的約定將涉案的股權證交給周梅森的情況下,于2013年12月15日惡意登報挂失其股權證。而在沒有按照銀行公司章程規定進行公示催告程式的情況下,僅在違規挂失的次日,徐州某海銀行就為某裕糧油公司補辦了股權證,隨即該股被質押。其後,在周梅森多次索要自己應得股權不得的情況下,周梅森將某海銀行和某裕糧油告上了法庭。

  據中國法院網公開的2015年江蘇省高院對該案的二審判決書顯示,二審法院對周梅森與某裕糧油所簽的案涉股權轉讓協議確認合法有效;但卻駁回了周梅森要求涉案股權辦理股權變更歸其所有的訴求。

  據該案的代理律師、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劉茂通解釋,“該案件中周梅森的股權目前雖被質押和查封,但尚未被拍賣,有關股權尚未損失。因此不具備直接起訴股權損失賠償的法定條件。但二審判決至少確認了代持股的事實和有關股權轉讓協議的合法有效,這樣為後續的官司打好基礎。”

  記者從周梅森處了解到,正如在《人民的名義》劇終時,大風廠和山水集團的官司都沒有了結,“現實中,我的這場官司也一直處于進行時。”也正是由于這個官司的持續,周梅森滿腹的感慨和憤怒也催生了《人民的名義》的續篇《天涼好個秋》。

  據周梅森介紹,“這部作品已經完成了十幾萬字,隨時可能‘扔’出來,將依然以大風廠的故事為線索,反腐的重點將放在現在民眾關注的金融領域腐敗和國企腐敗,乃至近段時間引發殺人案的高利貸産業。”(記者 申冉 朱志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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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志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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