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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位費變“被坑費”,直播帶貨肥了誰
2020-07-03 15:40:02 來源: 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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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場直播上千萬人圍觀,100萬套面膜瞬間搶光,2小時帶貨2億多元……2020年,“直播帶貨”無疑是行銷圈的年度熱詞。

  然而,在直播帶貨銷售神話頻頻上演的商業奇觀背後,流量注水、銷量造假、退貨率居高不下等爭議話題層出不窮。

  喧囂聲中,直播帶貨喂飽了誰?又讓誰吃了虧?半月談記者深入採訪帶貨主播、主播運營機構、賣貨企業等産業鏈各環節人員,還原直播帶貨的真實生態圈,揭秘背後亂象。

  花錢上直播,賠本賺吆喝

  在“6·18”臨近時,看著各大平臺上火爆的直播帶貨場景,某護膚品生産企業負責人“華哥”感慨萬千。當初他以最快速度搶佔直播帶貨市場,一年砸入近2000萬元,在某知名電商平臺上將銷量衝到行內第二。可到頭來,卻面臨賣得越多虧得越多的窘境。優惠一結束,訂單就大幅減少。一番打拼後,企業反被拖入困境。

  當前,一些企業面對直播帶貨“風口”,試圖抓住機會乘風而上,便或主動或被動地涌進直播帶貨的紅海。然而,一家企業想要脫穎而出並非易事,“假賺吆喝真賠本”成了不少企業的真實遭遇。面對直播帶貨“折扣引流、低價圈粉”的生存法則,許多商家紛紛給出“全網最低價”,希望薄利多銷,搶佔市場,結果是既沒銷路,更沒利潤。

  一家側重線上行銷的企業曾在某直播平臺上與一位知名主播合作,對方要求該企業不斷壓低價格,最後雖然賣出了8000多單産品,但企業最終卻虧損了3萬多元。

  在直播帶貨産業鏈上,企業可能賠本,主播和平臺卻幾乎是穩賺不賠。江西一家主播運營機構負責人何傳明説,帶貨主播的收入主要來自兩塊——“坑位費”和傭金分成。主播在一場直播中往往會推薦很多産品,一個産品就是一個“坑位”。商家需要支付固定的“坑位費”,才能讓他的商品在有限的直播時長中“佔一個坑”。根據主播本身的體量大小,“坑位費”一般在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同時,主播還要按照交易額抽取一定比例的傭金提成。傭金分成一般在20%~30%之間。

  “我靠直播帶貨單月最多賺過12萬元。”一位擁有20萬粉絲的小主播小雅告訴半月談記者,她做了半年多主播就買了房和車。

  帶貨“套路”多,“佔坑”變“被坑”

  此前,“380萬粉絲,353萬點擊,0成交”事件一度成為直播帶貨圈的熱門話題。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由于新興業態缺乏規范,一些企業參與直播帶貨時頻遭“套路”,付的所謂“坑位費”最終成了“被坑費”。

  主播運營公司“坑”企業花樣迭出——

  坑法一:流量造假。“談過這麼多家主播運營公司,沒有一家願意簽保底銷售的合同。”一家化粧品公司聯合創始人鄭顯鋒説,企業曾相中一位有100萬粉絲的網紅,點讚、互動等數據也很高。這位主播介紹公司産品時也有七八萬個點讚量,但最後成交額只有一兩千元。“不算人工成本,6萬元的‘坑位費’算是打了水漂。質疑他們數據造假時,對方反指我們産品不好。”

  一位主播運營公司負責人道出其中玄機——行業內確實存在粉絲量、點讚、評論造假行為,還有一些第三方數據公司,專門為主播運營公司或主播個人提供專業的直播間數據包裝服務。“比如有的直播有七八萬個點讚,但只有三四百人在互動,明顯不合常理。” 鄭顯鋒説。

  坑法二:騙“坑位費”。有的主播運營公司專門瞄準企業騙“坑位費”。這些主播運營公司會招聘一批主播,讓每個主播先“培植”幾萬“假粉絲”,然後以每個“坑位費“三五百元不等的價格招商。

  業內人士表示,這類主播運營公司大多瞄準中小企業,專騙“坑位費”。中小企業看到“坑位費”便宜,便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參與進來,最終被坑了錢也沒帶成貨。一個坑位費500元,一場直播可分出30個坑位。一位主播一晚上單靠“坑位費”就能賺1.5萬元。

  坑法三:先買後退。吃過幾次虧後,一些企業逐漸識別出了低級的“套路”,有的企業開始強制要求與主播簽訂保底銷售協議。但直播帶貨的“坑”遠不止于此,即便企業與一些主播商定了保底銷售額,依然可能被騙。

  “有些商品退貨率高達40%,並不一定是産品品質問題。”小雅説,有主播雇人刷單買貨衝業績,在賺取“坑位費”和提成後,再操作退貨。這種情況在貨到付款的情況下更好運作,被雇刷單的人直接拒收即可。

  直播帶貨須盡快走出野蠻生長

  前不久,南昌市民萬女士向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稱,自己在某電商平臺直播間購買了深圳一家貿易公司銷售的蝦,收到後發現部分蝦已經變質,“蝦頭都是黑的”,她在直播間向商家詢問原因時,竟被污蔑為“專業差評”。

  無獨有偶。今年,某明星主播一場直播下來銷售額超1億元,但其中多個産品卻因此前涉虛假宣傳被處罰過。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直播電商購物消費者滿意度線上調查報告》也顯示,消費者對于虛假宣傳和商品來源渠道不正等亂象頗為擔心。“假貨太多”“魚龍混雜”“貨不對板”,是消費者反饋較多的內容。

  而直播帶貨頻頻“翻車”的背後,是部分主播運營公司和主播缺乏足夠的産品鑒別能力,有的甚至不問品質、給錢就播。

  “選品需要從價格、品牌、體驗等多維度嚴格把關。”何傳明説,有一些主播只圖快速斂財,根本不考慮貨品品質,導致退貨率非常高。

  “這是對合作夥伴不負責,最終會把市場做爛,影響整個行業的口碑。”小雅説,雖然自己是帶貨主播,卻很少在直播平臺買東西,“一些商品品質很難保證”。

  今年5月,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將“互聯網行銷師”列為10個擬新增的職業之一,並專門下設了“直播銷售員”工種。業內人士希望,相關部門盡快完善法律法規,制定行業標準,引導直播帶貨從野蠻生長走向規范,促進行業長遠健康發展。(記者 程迪 郭強 郭傑文  刊于《半月談》202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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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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