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集
新華社海口11月27日電(記者趙葉蘋)近日,海南一中院一審判決一件放火案,被告人黃某晟放火致二人死亡、一人輕傷、六人輕微傷,房屋、摩托車等財物損失共計價值近35萬元。海南一中院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賠償19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損失共計50多萬元。
2018年4月,黃某晟與女友陳某租住在陵水縣椰林鎮城南三哥茶語出租屋408室,8月10日淩晨,黃某晟與陳某在出租屋內吵架,黃某晟自傷後去醫院包扎,然後回到408室休息。8月11日淩晨2時許,黃某晟下樓買煙,下樓後越想越生氣,産生燒掉陳某送給他的摩托車的想法,隨後來到一樓停車點,將自己摩托車旁邊的一輛鈴木王摩托車油管拔出,任汽油流在地上,從地上撿起一個一次性口罩沾上汽油點燃丟到地上,引燃了一樓的十余輛電動車,後火勢蔓延至整棟樓,致使20余人被困在樓內。
當夜火災造成2人死亡、1人輕傷、6人輕微傷及財産損失近35萬元人民幣。2018年8月12日,黃某晟在陵水縣人民醫院被抓獲。
海南一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晟為發泄私憤故意縱火,造成重大傷亡,危害公共安全,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造成的犯罪後果極其嚴重。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
大數據"坑熟客",技術之罪需規則規避
2018-03-02 08:58:39
-
高品質發展,怎麼消除“遊離感”?
2018-03-02 08:58:39
-
學校只剩一名學生,她卻堅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變動!騎共用單車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樓市會有哪些新變化?
2018-03-01 09:01:20
熱帖
熱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