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0月22日電(記者汪軍、肖艷)記者從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貴州省地震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尚彥涉嫌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近日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貴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尚彥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尚彥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單位公款,數額巨大;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依法應當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1月,王尚彥涉嫌嚴重違法,接受貴州省監委監察調查。此後,依據有關規定,決定給予王尚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