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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人權事業發展70年白皮書)為人民謀幸福:新中國人權事業發展70年
2019-09-22 16:21:44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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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9月22日發表《為人民謀幸福:新中國人權事業發展70年》白皮書。新華社發 郭德鑫 作

  新華社北京9月22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2日發表《為人民謀幸福:新中國人權事業發展70年》白皮書。全文如下:

為人民謀幸福:新中國人權事業發展70年

(2019年9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錄

  前言

  一、輝煌壯麗的人權發展歷程

  二、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

  三、持續提升人民生活水準

  四、切實保障人民各項權利

  五、重視保障特定群體權利

  六、不斷加強人權法治保障

  七、全面參與全球人權治理

  八、推動世界人權事業發展

  結束語

  前言

  2019年10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紀念日。無論是對中國還是對世界,這個日子都有著特別的意義。因為有了新中國70年,中國人民的生活才更加幸福美滿;因為有了新中國70年,我們的世界才更加繁榮發展;因為有了新中國70年,人類社會才更加豐富多彩。

  70年前,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中國人民實現了翻身解放和當家作主。新中國70年,是中華民族迎來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70年;新中國70年,是中國人民各項基本權利日益得到尊重和保障的70年;新中國70年,是中國不斷為世界人權事業發展作出貢獻的70年。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中國共産黨從誕生那一天起,就把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為人類謀發展作為奮鬥目標。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中國不斷總結人類社會發展經驗,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堅持把人權的普遍性原則與自身實際相結合,奉行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始終把生存權、發展權作為首要的基本人權,協調增進全體人民的各項權利,努力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歷史和現實都證明,中國成功地走出了一條符合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豐富了人類文明多樣性。

  作為國際社會重要一員,新中國高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的旗幟,堅持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堅持以合作促發展,以發展促人權,全面參與全球人權治理,努力推動世界人權事業發展進步。

  一、輝煌壯麗的人權發展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是中國共産黨人的初心和使命;以人民為中心,是中國共産黨執政的最高價值。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人民能夠享有人權並不斷享有更加充分人權的根本保證,是全體中國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是中國人權事業的命脈所在、根本所在。

  新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與當代中國發展進程相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的必然結果。自1949年以來,新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大體經歷了三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1949年新中國成立,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完成了中國歷史上最為廣泛而深刻的社會變革,為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

  從1840年到1949年,由于西方列強的一次次入侵,加之統治階級的腐朽和社會制度的落後,中國逐步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戰亂頻仍、社會動蕩、經濟凋敝、民不聊生,是當時中國的真實寫照。在舊中國,廣大人民長期處于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壓迫下,毫無人權可言。

  新中國的成立,實現和捍衛了真正完全的民族解放和國家獨立,為中國人民的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提供了根本保障,為中國人民各項權利得到有效保障和不斷發展創造了根本條件。

  新中國建立和鞏固了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在新中國成立前夕,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人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及廣泛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社會生活各方面均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立了人民民主原則和社會主義原則,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制度上保障了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並設立專章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新中國開展各項民主改革和社會事業建設,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人權創造了條件。土地改革運動廢除了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中國農民真正從經濟上翻身做了主人,被束縛的農村生産力獲得解放,廣大農民的經濟地位和生活狀況大大改善。從1950年起,對國營廠礦交通企業的生産和管理制度進行民主改革,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和職工代表大會,使工人真正成為企業的主人。1950年,頒布實施婚姻法,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婚姻制度。促進教育、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建立勞動保險和社會救濟制度,初步形成以單位為組織形式的社會保障體係。

  新中國建設獨立完整的國民經濟體係,推動經濟發展,為保障人權奠定經濟基礎。新中國迅速醫治戰爭創傷,僅用三年時間,就使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恢復到歷史最高水準。在此基礎上,不失時機地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建立了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制度,為人民平等參與經濟發展和分享勞動成果提供了基本的社會制度保證。

  新中國徹底否定了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發展民族平等、互助、團結關係。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實行,有效保障了少數民族在祖國大家庭中的平等權利和少數民族管理本民族、本地區事務的自治權利。

  第二個時期: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成功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極大地解放和發展了社會生産力,人民生存權、發展權和各項基本權利不斷得到更好保障,中國人權事業得到大發展。

  改革開放是中國共産黨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進行的新的偉大革命。中國共産黨帶領人民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國共産黨把發展作為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和解決中國所有問題的關鍵,大力發展社會生産力,努力以發展促進人權保障,極大地調動了億萬人民的積極性。

  在改革開放中,中國共産黨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執政主張,不斷賦予中國人權發展新的內涵。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確提出,“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權”。2002年,“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目標寫入中共十六大報告。2007年,中共十七大報告進一步指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同年,“尊重和保障人權”首次載入《中國共産黨章程》。

  在改革開放中,中國堅持依憲治國,為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提供根本法保障。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憲法。憲法明確規定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主要內容和基本形態,全面係統規定了全體人民享有廣泛的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此後,全國人大五次通過憲法修正案,從基本經濟制度、分配制度、保護公民私有財産、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不斷加強對人權的保護。特別是2004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有力保障和推進了中國人權事業發展。

  在改革開放中,中國努力將促進人權事業發展納入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1991年,中國發布第一部人權白皮書——《中國的人權狀況》。制定並實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確定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階段性目標、任務。國家還制定了經濟、文化、社會和環境等方面的專項行動計劃,以及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權利的專項規劃,努力促進全體人民共同享有充分權利。

  在改革開放中,中國進一步建立並完善了適合本國國情的人權保障制度,初步形成了中國特色人權保障體係。國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勞動保障監察制度和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制度、就業救助制度、中小學義務教育制度等;通過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等建立了人格權保護體係,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並不斷完善選舉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政務資訊公開制度、訴訟制度、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等。

  第三個時期: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中國人權事業得到全面發展。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將“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從戰略層面確立了人權事業的重要地位。中共十八大修改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章程》再次重申尊重和保障人權。2014年,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2017年,中共十九大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中國共産黨的指導思想,明確提出“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為全面推進中國人權事業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將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鬥目標,切實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堅持以解決社會主要矛盾為人權發展立足點,聚焦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各項人權的充分平衡發展。堅持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人權價值取向,落實新發展理念,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著眼于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使每個人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環境權利能夠得到充分保障;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全面推進中國人權事業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國將尊重和保障人權貫穿于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過程,加強人權法治保障,積極改革完善各項人權保障制度,以制度現代化與法治精神的高度統一維護公民的各項權利。

  二、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

  經過新中國70年的人權發展實踐,中國把人權的普遍性原則與本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已經形成了較為係統的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其基本點包括:

  ——人權是歷史的、發展的。人權是一定歷史條件下的産物,也會隨著歷史條件的發展而發展。各國發展階段、經濟發展水準、文化傳統、社會結構不同,所面臨的人權發展任務和應採取的人權保障方式也會有所不同。應當尊重人權發展道路的多樣性。只有將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同各國實際相結合,才能有效地促進人權的實現。世界各國在人權保障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世界上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人權發展道路和保障模式,人權事業發展必須也只能按照本國國情和人民需要加以推進。

  ——生存權、發展權是首要的基本人權。貧窮是實現人權的最大障礙。沒有物質資料的生産和供給,人類其他一切權利的實現都是非常困難或不可能的。生存權利的有效保障、生活品質的不斷提高,是享有和發展其他人權的前提和基礎。近代中國長期遭受外來侵略,國家貧窮落後,人民困苦不堪,毫無權利可言。中國人民深知免于貧困、免于饑餓為生存之本。多年來,中國始終把解決人民的生存權、實現人民的發展權作為第一要務,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産力,致力于消除貧困,提高發展水準,為保障人民各項權利的實現創造了基礎條件。

  ——人權是個人人權與集體人權的有機統一。沒有個人的發展,就沒有集體的發展;同時,也只有在集體中,個人才能獲得全面發展。在當代中國的人權實踐中,既重視集體人權的發展,又重視個人人權的保障,努力使二者相互統一、相互協調、相互促進。個人權利只有與集體權利統一起來,才能實現人權的最大化。中國在國家富強、民族振興和人民幸福融為一體的發展中,努力保障每一個人和全體人民的各項權利。

  ——整體推進各項權利是人權實現的重要原則。各項人權相互依賴、不可分割。中國堅持對各項權利的發展進行統籌協調、統一部署、均衡促進,切實推動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和公民權利、政治權利的平衡發展。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進了中國人權事業的全面發展,體現了人權的整體性發展思想。

  ——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檢驗人權實現的重要標準。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實到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上,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中國共産黨執政的核心精神所在。堅持人民在人權事業中的主體地位,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位置,讓人民過上好日子,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讓每個人更好地發展自我、幸福生活,讓每個人都能夠免于恐懼、不受威脅,是實現人人享有更加充分人權的真諦所在。

  ——公正合理包容是國際人權治理的基本原則。國際社會應秉持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人類共同價值,維護人的尊嚴和權利,推動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權治理。中國一直是國際人權事業健康發展的倡導者、踐行者和推動者,反對將人權政治化或搞人權“雙重標準”,推動國際社會以公正客觀非選擇的方式處理人權問題。中國全面深入參與國際人權交流、對話與合作,與各國一道推動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開創世界美好未來。

  ——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是人權的最高價值追求。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人權的主體是人,人權事業發展從根本上説是人的發展,要為人實現自身潛能創造條件。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是讓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準的醫療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讓每個人都能更有尊嚴地發展自我和奉獻社會,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共同享有夢想成真的機會,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三、持續提升人民生活水準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如何解決好溫飽問題,並在解決溫飽的基礎上實現更好的發展,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始終是中國共産黨最根本的執政任務。中國堅持把生存權、發展權作為首要的基本人權,努力通過發展增進人民福祉,實現更加充分的人權保障。

  糧食權得到有效保障。新中國成立之初,面臨著農業生産基礎單薄、“靠天吃飯”、糧食産量較低的現實困難,很多人處于食物匱乏和營養不良的困境。多年來,中國政府通過改革農村土地制度,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大力推進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使農業綜合生産能力不斷提升,主要農産品産量穩定增長。中國的糧食總産量由1949年的11318萬噸提高到2018年的65789萬噸,耕地灌溉面積由1949年的1594萬公頃擴大到2018年的6810萬公頃,谷物、肉類、花生、茶葉、水果等産量連續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中國以佔全球6.6%的淡水資源和9%的耕地,養活了世界近20%的人口,從根本上消除了饑餓,持續改善了人民的營養水準。

  絕對貧困基本消除。貧窮是中國人民實現人權的最大障礙。國家積貧積弱、人民貧困如洗,是舊中國留給世人的深刻印象。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帶領人民為消除貧困作出了巨大努力。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持續開展以農村扶貧開發為中心的減貧行動。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把貧困人口脫貧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任務和基本標誌,作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明確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中共十九大把精準脫貧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打好的三大攻堅戰之一,作出新的部署。中國農村貧困人口(按照2010年貧困標準)由1978年的7.7億人減少至2018年的1660萬人,農村貧困發生率由1978年的97.5%下降至2018年的1.7%。2012年至2018年,中國每年有1000多萬人穩定脫貧。中國成為世界上減貧人口最多的國家,是第一個完成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減貧目標的發展中國家,對全球減貧貢獻率超過70%。

  人民生活水準大幅提升。1952年,中國國內生産總值僅為679億元,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僅為119元。2018年,中國國內生産總值達到900309億元,按不變價計算,比1952年增長174倍;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達到64644元;每人平均國民總收入達到9732美元,高于中等收入國家平均水準。1956年,全國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僅為98元,每人平均消費支出僅為88元。2018年,全國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8228元,比1956年實際增長36.8倍;每人平均消費支出為19853元,比1956年實際增長28.5倍;全國居民恩格爾係數為28.4%,比1978年降低35.5個百分點。2018年,城鎮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戶家用汽車擁有量達41輛,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戶家用汽車擁有量達22.3輛;全國居民每百戶行動電話擁有量為249.1部。中共十八大以來,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速連續多年快于城鎮居民,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縮小,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之比2018年已下降至2.69。

  飲水安全獲得切實保障。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2005年至2018年,全國累計解決5.2億農村居民和4700多萬農村學校師生的飲水安全問題,鞏固提升了1.73億農村人口供水保障水準,農村集中供水率和農村自來水普及率分別達到86%和81%。中國于2009年提前6年完成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提出的“飲水不安全人口減少一半”的目標。截至2018年,全國農村供水工程1100多萬處,建立了比較完整的農村供水工程體係,農村供水服務總人口達到9.4億人。開展全國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和檢查評估,將618個供水人口20萬以上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及年供水量2000萬立方米以上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納入《全國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名錄(2016)》管理。按照水源地數量統計,2018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871個在用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中,達標水源地比例為90.9%。2018年全國居民有管道供水入戶的戶比重為90.0%,有安全飲用水的戶比重為95.2%,獲取飲用水無困難的戶比重為96.3%。

  人民基本居住條件顯著改善。改革開放前,在十分困難的條件下,城鎮以單位為主體、農村以農戶為主體,努力解決住房問題。改革開放後,開展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住房保障體係不斷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續提升,城鄉居民住房條件大幅改善。2018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39.0平方米,比1956年增加33.3平方米,增長5.8倍;農村居民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47.3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39.2平方米,增長4.8倍。自2008年以來,大規模實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截至2018年,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計開工建設約7000萬套,累計約2200萬困難群眾領取了公租房租賃補貼,合計幫助約2億困難群眾改善了住房條件;幫助數千萬貧困農民告別原來的破舊泥草房、土坯房、樹皮房等危房,住上基本安全房,農房抗震防災能力和居住舒適度得到顯著提升。改善城市和農村人居環境,開展生態修復、城市修補,推進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及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係建設。截至2018年,全國已有84%的行政村實現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係基本覆蓋。

  人民出行更加便利快捷。新中國成立初期,國家迅速修復了被破壞的運輸路線,恢復了水陸空交通。1953年至1977年,交通運輸業全民所有制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累計完成840億元,先後建設了青藏公路、武漢長江大橋、首都國際機場、京滬鐵路等重大項目,改變了落後閉塞的交通面貌。20世紀90年代後,國家將加快交通運輸發展作為重要戰略目標,持續加大投資力度,大力推進綜合運輸體係建設,交通網絡日益完善,運輸能力和運輸效率明顯提升,不斷滿足人民出行需求。截至2018年,全國鐵路營業裏程達13.1萬公里,比1949年增長5倍,其中高速鐵路達2.9萬公里,佔世界高鐵總量60%以上,2018年鐵路客運發送量達33.75億人次,其中動車組列車發送旅客20.05億人次;全國公路實現跨越式發展,總裏程達485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車裏程達14.3萬公里,2018年全國道路營運客運量達136.7億人次,97.1%的建制村通了客車;農村地區有99.9%的戶所在自然村通公路,實現“縣縣通公路”;內河航道裏程達12.7萬公里;定期航班航線裏程達838萬公里,比1950年增長736倍。

  國民健康水準持續提高。新中國成立前,中國醫療衛生水準很低,廣大農村和邊遠地區缺醫少藥。70年來,中國政府建立健全醫療衛生體係,不斷加大公共衛生領域投入,提高醫療科技水準,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衛生與健康服務。中國每人平均預期壽命從新中國成立之初的35歲提高到2018年的77歲,提前完成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確定的指標,居民健康水準總體上優于高收入國家平均水準。2018年,全國共有衛生機構99.7萬個,比1949年增長271.78倍;共有衛生人員1230萬人,比1949年增長22.73倍。2018年與1949年相比,每千人口衛生人員數由1.00人增長到8.81人,每千人口醫療機構床位數由0.16張增長到6.03張,覆蓋城鄉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係基本建成。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持續推進,2014年5歲以下兒童B型肝炎病毒感染率降至0.32%以下,2015年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90%以上。重點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2000年實現了無脊髓灰質炎目標、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標,2007年實現了消除絲蟲病目標,2012年消除了新生兒破傷風。加強癌症防治工作,近10年間全國總體癌症的5年生存率由30.9%提高至40.5%。全民健身運動蓬勃發展,截至2018年,全國體育場地總數超過315.8萬個,每人平均體育場地面積超過1.84平方米,超過4億人經常參加體育鍛煉。

  社會救助制度不斷完善。新中國成立之初,各地經濟停滯、民生凋敝,災民、貧民、無依無靠的孤老殘幼等城鄉貧困人口眾多。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及時開展臨時性、應急性救助,為貧困人口發放款物,妥善解決了歷史遺留問題。此後,城市的就業單位和農村生産大隊承擔了主要的社會保障功能,國家和集體對五保戶、孤殘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進行救濟。改革開放後,中國進一步建立完善城鄉救濟制度,對特殊困難群體給予救濟。經過多年發展,中國的社會救助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以及臨時救助為主體,以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制度體係。截至2019年3月,城市低保平均標準為每人每月590.6元,農村低保平均標準為每人每年4953.1元,所有涉農縣市農村低保標準全部達到或超過國家扶貧標準;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平均標準為每人每年6693元,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平均標準為每人每年9096元。中共十八大以來,截至2019年8月15日,針對各種重特大自然災害共啟動國家救災應急響應157次,累計下撥中央財政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602.65億元。2013年至2018年,年均緊急轉移安置900余萬人次,救助受災群眾7000多萬人次,恢復重建因災倒損民房50余萬間。2018年,共資助7673.9萬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施住院和門診救助5361萬人次,救助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155萬人次。

  郵電通信水準全面提升。新中國成立之初,郵路總長度僅為70.6萬公里,長途明線僅為14.6萬對公里。70年來,郵電通信業規模不斷擴大,電信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信息化網絡化高速發展,人民通信權利得到切實保障。截至2018年,全國郵政和快遞營業網點達27.5萬處,比1949年增長9.6倍;郵路和快遞服務網路總長度達3945萬公里,比1949年增長近55倍;全國互聯網上網人數達8.29億,互聯網普及率達59.6%,網民通過手機接入互聯網的比例高達98.6%。截至2019年6月,光纜線路總長度達4545萬公里,光纖用戶佔比超90%,4G基站數達444.8萬個,全球最大規模的固定寬頻網絡和4G網絡基本建成;全國行動電話用戶達15.86億戶,其中移動寬頻用戶(即3G和4G用戶)總數達13.55億戶,4G用戶規模為12.3億戶;固定寬頻家庭普及率達91.8%,移動寬頻用戶普及率達97.1%;行政村通光纖比例、通4G比例均超過98%,位居全球先進行列。2019年6月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放了5G商用牌照,正式開啟5G商用。

  四、切實保障人民各項權利

  新中國成立70年來,人民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環境權利保障水準不斷提升,各項人權實現全面發展。

  尊重和保障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是人權保障的基本內容。70年來,中國始終注重人身權利和人格權利的保障。憲法確認了公民人格權。中共十九大再次強調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産權、人格權,彰顯了保護人格尊嚴、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人文關懷。民法對人格權作了專門規定。大力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戶口遷徙政策限制,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嚴格依法保障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信息安全。

  充分保障勞動者各項權利。新中國成立前,城鎮勞動力多數處于失業狀態。1949年末,全國城鄉就業人員18082萬人,其中城鎮就業人員僅有1533萬人,城鎮失業率高達23.6%。70年來,就業狀況不斷改善。1978年末,就業人員達到40152萬人。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就業優先政策的實施,就業總量大幅增加。特別是中共十八大以來,連續6年實現城鎮新增就業1300萬人以上。2018年,全國就業人數增加到77586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長期處于4.1%以內的較低水準。勞動者工資支付保障、同工同酬、休息休假、職業安全衛生、女性勞動者特別保護、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參與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等各項權利得到依法保障。各地普遍建立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和評估機制,保障了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目前,勞動者每年共用有115日的休息日和節假日,以及5日至15日的帶薪年休假,還按規定享受産假、婚喪假、探親假等假期。全國已建立基層工會組織數由1952年的20.7萬個增加到2018年的273.1萬個,工會會員由1952年的1002.3萬人增加到2018年的2.95億人。

  建立起世界上覆蓋人口最多的社會保障制度。新中國成立之初,社會保障尚屬空白。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開始由國家和單位對城鎮職工提供勞保等福利,並由集體對農民實行一定保障。改革開放以來,逐步建立了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係,形成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安全網,社會保障水準不斷提高。截至2019年3月,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94118萬人,參加工傷保險人數達23894萬人,參加失業保險人數達19697萬人,參加生育保險人數超過2億人,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內的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超過13億人,基本實現全民醫保。自2005年起,連續15年大幅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準。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每人平均財政補助標準由2012年的240元提高到2019年的520元。自2016年起,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能力不斷提高,2016年啟動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越來越多群眾享受到直接結算便利。截至2019年3月,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約12.5億人,覆蓋全國89.6%人口。

  教育普及水準大幅提高。新中國成立之初,教育水準低,人口文化素質差,小學凈入學率和初中毛入學率僅分別為20%和3%,高校在校生僅有11.7萬人,全國80%的人口是文盲。新中國高度重視發展教育事業,到1978年,學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5.5%;1982年,粗文盲率降至22.8%。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大力實施教育優先發展戰略,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切實保障公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2018年,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81.7%,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幼兒覆蓋率達73.1%;小學學齡兒童凈入學率達99.95%,初中階段毛入學率達100.9%,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4.2%。高中階段教育基本普及,2018年全國高中階段在校生3934.7萬人。高等教育即將跨入普及化發展階段,2018年全國普通本專科招生791萬人,高等教育在學總規模達3833萬人,毛入學率達48.1%。建成現代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體係,2018年全國共有1.16萬所職業學校,中、高職招生達925.9萬人,在校生達2689萬人。

  公共文化服務更好惠及人民。新中國成立之初,文化事業極其落後,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極其短缺,1949年全國只有55個公共圖書館、896個文化館、21個博物館。經過70年的持續努力,社會主義文化事業全面繁榮,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體係逐步建立,公共文化設施逐步實現免費開放,文化産業快速發展。截至2018年,全國共有公共圖書館3176個,比1949年增長56.7倍;文化館(群眾藝術館)3328個、鄉鎮(街道)文化站41193個、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340560個,每萬人擁有公共圖書館面積和群眾文化設施面積分別為114.4平方米和306.9平方米;博物館總數達5354家,約每26萬人擁有1座博物館,其中4743家博物館免費開放。2018年,全國廣播、電視節目綜合人口覆蓋率分別達98.94%、99.25%;全年出版各類圖書95億冊(張),比1950年增長34倍。公共數字文化服務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18年,公共圖書館電子圖書達8.08億冊,電腦22.35萬臺,其中供讀者使用的電子閱覽終端達14.63萬臺;公共數字文化工程累計建設公共數字文化資源總量約1200TB。加強科普工作,提升公民科學文化素質。

  人民獲得了真正的民主權利。中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堅持選舉實行普遍、平等、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相結合以及差額選舉的原則,凡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産狀況、居住期限,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外,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根據國情和實際不斷完善選舉制度,逐步實現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並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的代表。在2016年開始的全國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中,登記選民10億多人,直接選舉産生近250萬名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城鄉基層民主有序發展,以城鄉村(居)民自治為核心,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基本建立並不斷完善。

  切實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70年來,中國建立健全常態化的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工作機制,不斷完善政務公開制度體係,拓寬公眾參與立法和重大行政決策的渠道。截至2018年,國家立法機關共有172件法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收到1.5億多人次提出的510多萬條意見。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準。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不斷規范協商內容、協商程式,拓展協商民主形式,增加協商密度,提高協商成效,以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為內容,開展廣泛協商。截至2019年3月,全國政協共收到141807件提案,立案130299件,編刊及轉送社情民意資訊12096件,大多數提案的建議得到採納和落實。建立健全信訪制度,國家信訪資訊係統聯通了全國各級信訪機構、9萬多個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41個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建立人民建議徵集制度。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創新群眾監督方式,建立便捷高效的網絡表達平臺,公民在網絡上積極建言獻策,表達訴求,有序參與社會管理。堅持和發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楓橋經驗,不斷深化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讓群眾及時、就地解決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執法檢查,人民政協積極探索和完善民主監督機制,就決策執行中的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

  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中國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堅持從本國國情和宗教實際出發,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係,維護宗教和睦與社會和諧。中國政府依照憲法和法律,支援各宗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各宗教團體、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公民自主辦理宗教事業;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內部事務。國家對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視同仁,不以行政力量發展或禁止某個宗教,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中國有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億人,宗教教職人員38萬余人,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14.4萬處,宗教院校92所。

  環境權利保障日益加強。70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工業化加速推進,中國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的職能范圍,及時確立了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建立並不斷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和法律法規政策制度體係,提出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大力發展迴圈經濟,不斷加快清潔低碳化進程。特別是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大力倡導綠色發展,加強生態環境治理,全面打響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環保督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2018年,天然氣、水電、核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消費量佔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為22.1%,比1978年提高15.5個百分點;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26.8%,首批實施《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的74個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42%,二氧化硫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68%;全國地表水優良水質斷面比例增至71%,劣Ⅴ類比例降至6.7%。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初步劃定,保護了約95%珍稀瀕危物種及其棲息地,以及約45%全國植被固碳量。

  五、重視保障特定群體權利

  新中國成立70年來,中國結合國情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切實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使他們能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機會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

  有效保障少數民族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權利。55個少數民族均有本民族的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438名,佔14.7%。近年來全國公務員考試錄用少數民族考生的比例保持在13%以上,高于少數民族人口佔全國人口8.49%的比例。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享有廣泛的自治權,包括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等各項事業的自主管理權。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除享有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權力外,還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155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均有實行區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主席、州長、縣長或旗長,均由實行區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

  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70年來,國家把支援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經濟社會發展作為國家發展建設的重要內容,通過實施西部大開發、興邊富民行動、扶持人口較少民族、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對口支援以及制定少數民族事業專項規劃等戰略舉措,加大投入力度,堅決打贏民族地區脫貧攻堅戰,有力地促進了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2018年,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5個自治區和雲南、貴州、青海3個省的地區生産總值達90576億元,同比增長7.2%,高于全國0.6個百分點;貧困人口減少到603萬,貧困發生率下降到4.0%。民族地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百姓生活日新月異。

  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事業快速發展。中國通過發展各級各類民族學校,舉辦內地預科班、民族班,對少數民族考生升學予以照顧,在廣大農牧區推行寄宿制教育,著力辦好民族地區高等教育等舉措,促進教育公平,保障少數民族受教育權利。目前,民族地區已全面普及從小學到初中9年義務教育,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南疆地區等實現了從學前到高中階段15年免費教育。201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已達到96.86%,小學凈入學率達到99.94%。

  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自由得到保障。在中國,除回族和滿族通用漢語文外,其他53個少數民族都有本民族語言,有22個少數民族共使用28種文字。國家依法保障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在行政司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教育等各領域的合法使用。建設中國少數民族瀕危語言數據庫,設立並實施“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截至2019年3月,民族自治地方共設置廣播電臺、電視臺、廣播電視臺等播出機構714個。全國各級播出機構共開辦民族語電視頻道46套,民族語廣播56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使用漢、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蒙古、錫伯6種語言文字出版報紙、圖書、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使用多語言、多文種播送電視和廣播節目等。國家在民族地區實施雙語教育,基本建立起從學前到高中階段的雙語教育體係。截至2018年,少數民族雙語教育的中小學共6521所,接受雙語教育的在校生309.3萬人,雙語教育的專任教師20.6萬人。

  少數民族文化遺産、文物古跡得到有效保護。少數民族傳統文化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各族人民的共同精神財富。中國政府制定相關法律,設立專門機構,加大資金投入,推動少數民族文化傳承發展。拉薩布達拉宮歷史建築群、麗江古城、元上都遺址、紅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觀、土司遺址等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産名錄》。中國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名冊)的項目中有21項與少數民族相關;中國前四批共計1372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中,與少數民族相關的有492項,佔36%;在五批3068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中,少數民族傳承人有862名,約佔28%;設立21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其中有11個位于民族地區;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建立民族古籍整理與研究機構。截至2018年,搶救、整理的散藏民間的少數民族古籍約百萬種(不含館藏及寺院藏書),包括很多珍貴的孤本和善本。組織實施《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總目提要》編纂工程,共收書目約30萬種。

  少數民族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保障。少數民族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護,正常宗教需求得到滿足。以多種語言文字翻譯出版發行伊斯蘭教、佛教、基督教等宗教典籍。西藏自治區有藏傳佛教活動場所1787處,住寺僧尼4.6萬多人。頒布《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活佛轉世制度作為藏傳佛教所特有的信仰和傳承方式,得到國家和西藏自治區各級政府的尊重。西藏自治區現有活佛358名,其中91位新轉世活佛按歷史定制和宗教儀軌得到批準認定。不斷完善藏傳佛教僧人學經制度,國家頒布了《藏傳佛教學銜授予辦法(試行)》,截至2018年,西藏自治區已有117名學經僧人獲得了格西“拉讓巴”學位,68名僧人獲得了中國藏語係高級佛學院“拓然巴”高級學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清真寺、教堂、寺院、道觀等宗教活動場所2.48萬座,其中清真寺有2.44萬多座,教職人員2.93萬人,學生可在伊斯蘭教經學院接受本科教育,《古蘭經》《布哈裏聖訓實錄精華》等出版發行達176萬余冊。實行有組織、有計劃的朝覲政策,加強服務保障,確保朝覲活動安全有序。

  婦女兒童保護力度持續加強。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奠定了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基礎。中國政府先後制定實施了三個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三個中國兒童發展綱要,積極倡導並切實實現男女平等,加強兒童權利保護。不斷加大女職工勞動就業、勞動保護、生育保障等權益的保護力度。有力懲處性侵、虐待未成年人、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行為,推動落實性違法犯罪人員從業禁止、校園性侵強制報告等制度。頒布實施反家庭暴力法,通過強制報告、公安告誡、人身安全保護令、緊急庇護等制度的實施,保障包括婦女在內的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校園安全,整治校園暴力和學生欺淩行為。強化留守兒童父母或受委託監護人的監護主體責任,嚴厲打擊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的違法犯罪活動。充分運用互聯網等先進科技手段解救被拐賣兒童,建立打拐DNA資訊庫,推出公安部兒童失蹤資訊緊急發布平臺,建立失蹤兒童快速救助聯動機制。

  婦女兒童健康權益保障水準不斷提高。新中國成立前,孕産婦死亡率高達1500/10萬,嬰兒死亡率高達200‰,婦女的平均預期壽命僅有36.7歲。新中國成立後,婦女兒童健康水準不斷提高,2015年婦女平均預期壽命達79.43歲;2018年孕産婦死亡率下降到18.3/10萬,嬰兒死亡率下降到6.1‰。2012年起,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改善貧困地區兒童營養健康狀況,截至2018年,項目覆蓋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4個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715個貧困縣,共有722萬兒童受益。實施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免費檢查項目,將宮頸癌和乳腺癌納入國家大病救治范圍,截至2018年,累計開展宮頸癌免費檢查近1億人次,乳腺癌免費檢查超過3000萬人次。按照每人救助1萬元的標準,累計發放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和籌集的社會資金13億多元,救助貧困患病婦女13.22萬名。增加農村和邊遠地區婦幼衛生經費投入,實施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補助項目,累計補助7400余萬人。實施“母親水窖”供水工程和“母親健康快車”醫療衛生健康項目,著力解決西部幹旱地區婦女安全飲水及貧困地區婦女兒童健康服務等問題。

  切實保障婦女參與公共事務管理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權利。保障婦女參政議政權,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有742名女性,佔比24.9%,比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女性代表佔比提高12.9個百分點;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中有440名女性,佔比20.4%,比1949年第一屆全國政協女性委員佔比提高14.3個百分點。20世紀90年代以來,歷次黨代會報告都明確要求重視培養選拔女幹部。1950年全國幹部隊伍中女幹部人數為6.5萬人;2018年全國公務員中女幹部人數為192.8萬人,佔比26.8%。

  老年人權益保障機制逐步健全。中國發展老齡事業,在全社會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美德。截至2018年,中國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4949萬人,佔總人口的17.9%。制定並修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建立養老法規政策體係。養老服務逐步從以機構集中照料為主,拓展到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係建設和以家庭養老支援、互助養老為新突破點的融合發展。全國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從1978年的7000個增長到2019年3月的16.81萬個,各類養老服務床位合計732萬張。2018年,2972.3萬老年人享受高齡補貼,74.8萬老年人享受護理補貼,521.7萬老年人享受養老服務補貼,3.0萬老年人享受其他老齡補貼。

  殘疾人社會保障體係不斷完善。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2018年,受益殘疾人超過2100萬人次。截至2018年,2561.2萬城鄉殘疾人參加城鄉社會養老保險,1024.4萬殘疾人領取養老金,924.8萬殘疾人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595.2萬重度殘疾人中有576萬人得到政府參保補助,代繳養老保險費比例達到96.8%;另有298.4萬非重度殘疾人享受全額或部分代繳養老保險費的優惠政策。

  殘疾人康復服務普惠可及。全面開展殘疾預防,不斷加強康復服務,努力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殘疾人康復機構從無到有,專業隊伍逐漸壯大,服務能力日益提高。截至2018年,已竣工的省、市、縣三級康復設施914個,總建築面積344.9萬平方米;殘疾人專業康復服務機構9036個,在崗人員25萬人,2750個縣(市、區)開展社區康復服務。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2018年,殘疾人康復服務覆蓋率達到79.8%,1074.7萬殘疾兒童及持證殘疾人得到基本康復服務。

  促進殘疾人工作權利實現。建立專門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截至2018年,共有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2787家,工作人員1.5萬人。實施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建立了500家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350家省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2018年城鄉新增殘疾人實名制培訓49.4萬人。近年來,殘疾人就業總體規模與結構趨于穩定,新增殘疾人就業人數每年保持在30萬人以上。2018年,城鄉持證殘疾人新增就業36.7萬人,其中,城鎮新增就業11.8萬人,農村新增就業24.9萬人。截至2018年,城鄉持證殘疾人就業人數達到948.4萬人。

  大力支援無障礙環境建設與輔助器具服務。實施《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開展無障礙建設的市、縣達到1702個,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已有75%的出入口、40%的服務櫃檯、30%的廁所進行了無障礙建設和改造。2016年至2018年,共有298.6萬戶殘疾人家庭得到無障礙改造。推進資訊無障礙建設,截至2018年,500多家政府單位完成了資訊無障礙公共服務平臺建設,3萬多個政務和公共服務網站實現了無障礙服務。各地相繼制定輔助器具補貼辦法,對購買輔助器具和提供適配服務給予補貼。2018年,有319.1萬殘疾人獲得盲杖、助視器、假肢等各類輔具適配服務。不斷放寬殘疾人申領駕駛證條件,已有27.9萬肢體、聽力等殘障人員申領駕駛證,殘疾人個人行動和社會參與能力得到提升。

  六、不斷加強人權法治保障

  新中國創立了社會主義法治,以法治保障人權。70年來,中國構建起較為完備的人權法律保障體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建設有限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依法確定行政權力界限,確立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實施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禁止法外設權、違法用權。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努力降低群眾和企業與政府打交道的成本。建立完善嚴格的行政執法程式,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統一執法標準,壓縮自由裁量空間,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深化執法公開,拓展公開范圍,整合公開載體,強化網上政務公開,方便群眾獲取資訊。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省級執法公開平臺,實現了執法辦案進度和結果的資訊查詢服務;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實現了行政處罰決定文書網上公開;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實現了行政復議決定文書網上公開。強化執法監督,建立完善以執法考評為主要內容的績效考核體係,深化執法信息化建設,實現案件流程信息化管理和同步記錄,加強對執法活動的實時監督。

  確保審判權檢察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發布五個“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和“人民檢察院改革規劃”。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實行以法官檢察官員額制為核心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推進司法職業保障制度改革,司法人員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準進一步提升。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真正做到“誰辦案、誰負責”。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進一步完善刑事訴訟程式,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完善刑事案件速裁程式運作機制,深化案件繁簡分流,構建中國特色立體化、多層次刑事訴訟體係。在有條件的地方實行省級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六個巡回法庭,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互聯網法院、金融法院等。加強對公共利益的司法保護,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截至2019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157095件。

  深化司法公開。全面推進陽光司法,不斷加強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資訊司法公開平臺和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平臺建設。截至2019年2月,中國審判流程資訊公開網公開案件資訊3.7億項,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庭審259萬件,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文書6382萬份,訪問量226億次。人民檢察院案件資訊公開網自2014年10月1日開通以來,公開案件程式性資訊928萬余件,發布重要案件資訊58萬余條,公開法律文書386萬余份,接受辯護與代理網上預約30萬余人次。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深化刑事訴訟監督,加強民事行政訴訟監督,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和人民監督員制度。

  保障當事人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嚴格貫徹罪刑法定、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完善出庭作證機制,強化庭審功能。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辯護權,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被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開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和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實現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蓋,努力保障所有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審判階段都能獲得律師辯護和幫助;保障辯護律師會見、閱卷、調查取證、質證和辯論辯護等各項訴訟權利;完善保障律師依法履職機制,建立健全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開通律師服務平臺,為律師辦案提供便利。堅持疑罪從無,防范和糾正冤假錯案。2013年至2019年3月,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對5876名被告人宣告無罪,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再審改判刑事案件8568件,其中依法糾正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五周案”等重大冤錯案件49件,並依法予以國家賠償。嚴格控制並慎用死刑,大幅減少適用死刑的罪名。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復核權。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員、戒毒人員及刑滿釋放人員的合法權利。規范強制措施,減少羈押性強制措施的適用,實行看守所在押人員入所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建立在押人員投訴調查處理機制。深化獄務公開,完善對監所管理人員執法監督,保障服刑人員合法權利不受侵犯。實行人文關懷,開展離監探親。全面推進社區矯正制度,截至2019年5月,已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445萬人,累計解除矯正375萬人,在冊社區矯正對象70多萬人,社區矯正對象在矯正期間再犯罪率一直處于0.2%的較低水準。新中國成立至1975年,對戰爭罪犯、反革命罪犯和部分普通刑事罪犯進行過七次特赦。根據現行憲法,2015年和2019年,兩次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出臺禁毒法、戒毒條例等,依法保障戒毒人員合法權益,開展執法監督。健全完善刑滿釋放人員救助管理制度,落實社會救助和就業安置措施,促進刑滿釋放人員順利融入社會。

  建立健全權利救濟和救助制度。暢通國家賠償請求渠道,擴大賠償范圍,明確舉證責任,增加精神損害賠償,提高賠償標準,保障賠償金及時支付,進一步完善行政賠償、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制度。國家刑事賠償標準隨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每日賠償金額從1995年的17.16元人民幣,上升到2019年的315.94元人民幣。2013年至2019年3月,各級人民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61978件。健全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設立司法救助委員會,積極推動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法律援助的銜接,幫助無法獲得有效賠償的受害人擺脫生活困境。2015年至2018年,對生活困難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款37.5億元。

  公共法律服務更加優質便捷。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2013年至2018年,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共組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778.8萬余件,受援人847.5萬余人次,提供法律諮詢4526.8萬余人次。全面推進律師事業,截至2018年,律師隊伍發展到42.3萬多人,律師事務所發展到3萬多家。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12348”法律服務熱線和法律服務網絡三大平臺,實現申請快捷化、審查簡便化,更加便民利民。截至2018年,全國建成2917個縣(市、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3.9萬多個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為65萬個村(居)配備法律顧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已建成“12348”法律服務熱線平臺。推進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提高司法鑒定品質和公信力,截至2018年,經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有3834家,司法鑒定人45000名。

  提高全社會人權法治意識。新中國成立以後,通過廣泛宣傳憲法、婚姻法,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觀念逐步樹立。從1986年起,在全國范圍內連續實施7個五年普法規劃,開展憲法和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係,在中小學教育中加入人權內容。在高校開設人權專業及相關課程,培養人權方向專業人才。面向各級領導幹部、公檢法司部門工作人員、媒體從業人員等開展專項人權培訓。設立8家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出版和發行《人權》《人權研究》《中國人權評論》等專業書刊。中國人權研究會連續出版《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報告》藍皮書,積極推動人權學術研究、教育和知識普及。

  強力反腐維護人民利益。1949年11月,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及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1955年,中國共産黨的全國代表會議選舉産生中央監察委員會;1978年12月,中國共産黨十一屆三中全會選舉産生新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十八大以來,加快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係,建立了以黨章為本,若幹配套黨內法規為支撐的黨內法規制度體係。201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依法組建,各級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行監督全覆蓋。從2012年12月至2019年6月,中央紀委立案審查中管幹部38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155人。堅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深入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開展民生領域專項整治,深挖涉黑腐敗和黑惡勢力“保護傘”,堅決清除包庇、縱容黑惡勢力的腐敗分子。

  七、全面參與全球人權治理

  中國在大力推進自身人權事業發展的同時,始終堅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鑒、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理念,積極參與聯合國人權事務,認真履行國際人權義務,廣泛開展國際人權合作,積極為全球人權治理提供中國智慧、中國方案,以實際行動推進全球人權治理朝著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發展。

  積極參與國際人權事業。中國在1971年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後,派團參與聯合國大會和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的歷屆會議,並積極參加有關人權議題的審議。自1979年起,中國連續3年作為觀察員出席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1981年,中國在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組織會議上當選為人權委員會成員國。自1982年起,中國正式擔任人權委員會成員國並一直連選連任。2006年人權理事會成立以來,中國已四度當選理事會成員。中國推薦的多名專家擔任聯合國經社文權利委員會、禁止酷刑委員會、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殘疾人權利委員會等多個多邊人權機構或專門委員會的委員。

  中國同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及其辦公室保持建設性接觸,先後8次接待人權高專訪華,多次邀請高專辦官員來華交流訪問。近年來,中國與人權高專辦兩次簽署技術合作《諒解備忘錄》,內容涵蓋司法改革、警察與人權、人權教育、執行人權條約等領域,並與人權高專辦多次共同舉辦國際人權會議。自1994年至今,中國先後邀請宗教信仰自由特別報告員、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教育權特別報告員、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糧食權特別報告員、消除對婦女歧視問題工作組、外債對人權影響問題獨立專家、極端貧困與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等8個特別機制10次訪華。中國認真對待人權理事會特別機制來函,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及時予以答復。

  切實遵守國際人權義務。中國先後批準或加入了26項國際人權文書,其中包括《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等6項聯合國核心人權條約。中國嚴格遵守條約規定,認真履行條約義務,注重將國內的立法、修法和政策制定等與條約規定相銜接,及時提交履約報告,全面反映中國在履約過程中取得的成就及遇到的問題。中國認真參加各條約機構對中國履約情況的審議,截至2019年3月,中國已向各條約機構提交履約報告27次,總計43期,接受審議26次。中國注重與相關人權條約機構開展建設性對話,結合國情積極採納建議。自2009年以來,中國三次接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並順利通過核可,中國對各國所提建議均給予認真、負責任的反饋。絕大多數國家肯定中國人權發展成就和中國對世界人權事業所作的貢獻。

  著力推動國際人權規則和機制發展。中國參加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殘疾人權利公約》《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任擇議定書等重要人權文件的制定工作組會議,為這些規則的起草、修改和完善作出重要貢獻。中國作為主要推動者之一,參與了《發展權利宣言》的起草工作,積極推動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人權理事會就實現發展權問題進行全球磋商,致力于推動構建發展權實施機制。中國積極參與勞工保護、人道主義等領域國際規則制定。中國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首批締約方之一,全程參與並有效推動氣候變化多邊進程,為推動達成《巴黎協定》作出積極貢獻。

  中國積極推動聯合國人權機構改革,在設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使國際人權機制變得更加公正客觀透明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聯合發展中國家一道,推動人權理事會以公正客觀、非選擇性、普遍性等方式審議人權問題。中國支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設立安全飲用水、文化權、殘疾人權利等專題性特別機制;倡導召開關于糧食安全、國際金融機制等的特別會議,積極推動完善國際人權機制。中國支援對人權條約機構進行必要改革,促進條約機構與締約國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對話與合作。

  倡導開展國際人權交流合作。中國高度重視開展人權領域對外交流交往與合作,致力于在相互尊重、開放包容、交流互鑒基礎上開展建設性人權對話和人權磋商。自20世紀90年代起,中國陸續與20多個國家建立人權對話或磋商機制,同美國、歐盟、英國、德國、瑞士、荷蘭、澳大利亞、新西蘭等西方國家或國際組織進行人權對話,同俄羅斯、埃及、南非、巴西、馬來西亞、巴基斯坦、白俄羅斯、古巴、非盟等開展人權磋商。自1996年以來,與澳大利亞、瑞士長期開展人權技術合作。中國人權研究會等人權領域非政府組織組團赴亞洲、北美、南美、歐洲、大洋洲、非洲的數十個國家交流訪問,並邀請多國人權領域的政府官員和專家學者訪華,增進了理解與互信。近年來,中國多次舉辦國際人權研討會,“亞歐非正式人權研討會”“北京人權論壇”“紀念《發展權利宣言》通過30周年國際研討會”“南南人權論壇”“中歐人權研討會”“國際人權文博會”“中美司法與人權研討會”“中德人權研討會”,拓展了國際人權交流合作的朋友圈,增進了在人權問題上與各國的相互了解。

  積極引導國際人權治理變革。中國不僅注重自身人權事業的提升,也始終重視引導全球人權治理體係變革。1954年,中國與印度、緬甸提出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體現了對國家獨立的認可,尊重了相關國家和人民的自主權。1955年,在中國推動下,萬隆會議通過的《亞非會議最後公報》將“尊重基本人權”寫入和平共處十項原則的第一條。萬隆會議通過的十項原則是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引申和發展。20世紀60年代興起的不結盟運動把五項原則作為指導原則。1970年和1974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有關宣言接受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60多年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逐漸走出亞洲走向世界,為推動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建立新型國際關係作出了歷史性貢獻,也為國際人權治理提供了重要遵循。

  多年來,中國不斷總結提煉自身人權保障實踐經驗,向國際人權事業貢獻中國智慧和方案。1993年,中國推動亞洲國家通過《曼谷宣言》。中國作為第二屆世界人權大會的副主席國,參加《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的起草工作。中國提出的“發展對享有所有人權的貢獻”的決議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首次將“發展促進人權”引入國際人權體係。近年來,中國提出的推動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在國際社會引起熱烈反響,多次被寫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聯合國安理會等機構的決議,為推動國際人權治理向著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八、推動世界人權事業發展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在不斷推進自身人權事業的同時,積極支援廣大發展中國家擺脫殖民統治、實現民族獨立、消除種族隔離的正義事業,努力提升發展中國家的發展能力、提供發展援助、進行人道主義援助,在維護世界和平與發展、推動國際人權事業發展進步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

  助力發展中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國注重推動廣大發展中國家人民生存權、發展權的實現,長期在基礎設施及教育、衛生、農業等領域向亞洲、非洲、拉丁美洲等的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提供支援和幫助。中國在提供國際援助時,堅持不附帶任何政治條件、不干涉受援國內政,始終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對待、重信守諾。1963年,中國首次派出援外醫療隊,截至2019年8月,已累計派遣醫療隊員2.6萬人次,診治患者2.8億人次。1964年,中國政府宣布以平等互利、不附帶條件為核心的對外經濟技術援助八項原則,確立了中國開展對外援助的基本方針,在工業、農業、教育、醫療、公共設施等各部門、各領域廣泛開展對外援助。中國同多個發展中國家建立了經濟技術合作關係,援建了坦讚鐵路、毛里塔尼亞友誼港、中非友誼醫院、寮國瑯勃拉邦醫院、斯裏蘭卡紀念班達拉奈克國際會議大廈、埃及開羅國際會議中心、肯尼亞國際體育中心、坦桑尼亞國家體育場等一批重大基礎設施。近年來,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多次在國際場合宣布係列重大對外援助倡議和舉措。中國多次主動免除與中國有外交關係的最不發達國家、重債窮國、內陸發展中國家、小島嶼發展中國家的債務。

  著力提升其他發展中國家發展能力。20世紀50年代開始資助其他發展中國家學生來華學習,幫助亞洲和非洲國家建設普通和技術院校,60年代開始向發展中國家派遣援外教師,70年代至80年代以接收留學生的方式專門為受援國培養中高級技術和管理人才。近年來,中國先後設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南南合作與發展學院、金磚國家經濟技術合作交流計劃等,通過舉辦培訓、外派管理人員和技術專家、提供獎學金等方式,幫助其他發展中國家培養人才。為支援全球婦女事業發展,2015年,習近平主席在全球婦女峰會上宣布,邀請3萬名發展中國家婦女來華參加培訓,並在當地為發展中國家培訓10萬名女性技術人員。中國發起成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絲路基金,與其他金磚國家共同發起成立新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充分借助上海合作組織、金磚國家等機制的帶動作用,提出共商共建共用“一帶一路”倡議,與沿線國家或地區達成合作項目,主動分享發展機遇和經驗,為增進各國民生福祉作出新貢獻。

  積極開展人道主義援助。中國的人道主義援助對象和規模不斷擴大,同時,中國始終恪守反對人道主義干涉的原則,從不干涉被援助國內政,充分尊重當地人文環境和風俗習慣。中國積極參與聯合國機構主導的國際人道主義活動,1979年加入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世界糧食計劃署,恢復了在聯合國難民署執委會的活動,並多次向其捐款捐物。2004年中國建立人道主義緊急救災援助應急機制,向朝鮮、孟加拉國等國提供糧食等人道主義物資援助;向東南亞國家提供防治禽流感技術援助;就幾內亞比索蝗災和霍亂,墨西哥甲型H1N1流感,非洲埃博拉、黃熱病、鼠疫等傳染病疫情,尼泊爾、日本、伊朗、海地、智利、厄瓜多、墨西哥地震,馬達加斯加、美國卡特裏娜、加勒比有關國家颶風,菲律賓超強颱風海燕,印度洋海嘯、印度尼西亞巽他海嘯,馬來西亞、緬甸、巴基斯坦洪災,寮國水電站潰壩,智利山火等提供物資、現匯或人員等人道主義援助。在2011年利比亞撤僑行動中,中國協助亞洲、歐洲12個國家撤離約2100名外國公民。在2015年葉門撤僑行動中,中國協助亞洲、非洲、歐洲、美洲15個國家撤離279名外國公民。

  努力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作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積極倡導者和堅定實踐者,中國不僅自身積極奉行和平外交思想、注重與各國和平共處,而且積極倡導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致力于推動南南合作和南北對話,努力縮小南北差距。中國在巴勒斯坦問題、伊朗核問題、朝鮮半島問題、敘利亞問題等重大國際、地區熱點問題上積極建言獻策、身體力行,呼吁各方冷靜克制,以政治外交等手段和平解決爭端。中國積極參與國際執法安全合作,在聯合國、國際刑警組織、上海合作組織等國際和地區組織框架下加強合作,打擊一切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犯罪和毒品犯罪。中國自1990年起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派出維和人員最多的國家,也是聯合國維和行動第二大出資國。截至2018年5月,中國已累計向蘇丹、黎巴嫩、柬埔寨、利比亞等國家和地區派出維和軍事人員3.7萬余人次,先後派出維和警察2700余人次,參加了約30項聯合國維和行動。

  結束語

  新中國的70年,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的70年,也是為世界人民謀發展的70年。新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永載史冊。這是中國道路的成功,是中國人民的勝利。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之際,中國人民願與世界各國人民一道分享成功與勝利的喜悅。

  當前,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人民正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在未來的歲月裏,隨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現,隨著國家基本實現現代化,隨著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中國人民必將享有更加廣泛、更加充分的權利,中國人民必將在更高水準上實現全面發展。

  在新的歷史時代,中國將秉持文明多樣和文明交流互鑒精神,與國際社會一道,推動各國共同發展、共同繁榮,促進世界人權事業發展,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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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萌萌
(新中國人權事業發展70年白皮書)為人民謀幸福:新中國人權事業發展70年-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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