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6月12日電(記者強勇)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在居住區及其附近街道、廣場、公園等區域,22時至次日6時不得進行産生環境噪聲污染、影響居民正常休息的廣場舞活動。
哈爾濱市城管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聯動,開展社會生活擾民噪聲專項整治行動。其中,著重治理出現擾民情況的廣場舞等活動,嚴格限制夜間建築施工作業,嚴格限定娛樂場所、室內娛樂活動和室內裝修的噪聲音量管理,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哈爾濱市強化源頭防控,新增餐飲、文化娛樂場所、洗浴、廢品回收、停車場等項目選址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對重復投訴、群眾反映強烈的噪聲污染問題,將納入挂牌督辦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