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底撈杭州一店面因被相關部門檢查中發現垃圾分類不當,被責令限期整改,並可能面臨垃圾被拒運”的消息,引起關注並上了網絡熱搜榜。有網友擔憂,連續4天,該店將面臨垃圾無法清運的困境,會不會給環境帶來更大污染?
事實上,拒運海底撈垃圾的消息是誤傳。不過,從媒體調查的情況來看,海底撈垃圾處理不當的事情基本屬實,但相關部門並未實施拒運,只是開具了《接受調查處理通知書》及《限期整改告知書》,要求其負責人于6月10日到執法中隊接受詢問。同時,明確6月10日將再次到府檢查,根據檢查結果,決定是否正式開具“垃圾拒運單”。根據最新消息,目前海底撈的這家門店已經對此前的問題整改到位。
有錯能改,善莫大焉。垃圾分類的重要性、迫切性不言而喻,作為一家知名餐飲企業,對此本該有更深的認識和擔當,更應該嚴格執行垃圾分類的相關規范,這是一家知名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但實際情況不容樂觀,據有關部門介紹,近2個月以來,該門店存在垃圾分類不規范的情況,例如生活垃圾混裝,用來丟棄除餐廚垃圾以外其他垃圾的黃桶內有污水,導致傾倒時污水溢出污染周邊環境。此前,清運人員多次指出其不規范行為,並將情況上報,但該門店並未整改。因此才有了6月6日對其進行聯合檢查的事情。看來有問題已經不是一天,而且清運人員也多次指出,卻非得等到有關部門聯合執法了才開始整改,這足以説明海底撈在落實垃圾分類方面還存在著嚴重意識不足的問題,否則何至于出現“屢教不改”的問題。此外,2個月來多次出現不規范的情況,並且問題也有上報,為何遲遲沒有查處?當然,我們從不懷疑杭州在治理垃圾分類違規方面的決心。事實上,“拒運垃圾”的懲罰並不乏先例,去年8月,杭州市江幹區城管局採荷中隊就開出了全市首張垃圾拒運告知書。而不久前,杭州又開出了全市第一個針對個人因為垃圾分類沒做好的行政處罰。
實行垃圾分類,關係廣大人民群眾生活環境,關係節約使用資源,也是社會文明水準的一個重要體現。企業也好,個體也罷,實行垃圾分類應該是內化的自覺行為,而不該將其視作一項需要人盯著、管著的可做可不做的麻煩事。但從一些垃圾分類做得好的經驗來看,要將這種意識內化于心,嚴懲都是比較有效的手段之一。
垃圾要分類的意識,已經深入人心,而絕大多數人對“拒運垃圾”的做法拍手稱讚,也從一個側面證明,對違反垃圾分類規范的行為進行懲處,已越來越被認可。(張炳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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