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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汽車銷售欺詐還須“道高一丈”
2019-04-10 09:27:54 來源: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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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聯合消費者網于8日發布了《汽車欺詐案例分析報告(2016-2018)》。報告顯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共向社會公布有關汽車銷售欺詐的判決書451份,其中法院判決構成欺詐的案件261件,佔比57.87%,判決不構成欺詐的案件190件,佔比42.13%。(4月9日《法制日報》)

  汽車銷售欺詐,主要指經營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欺騙消費者作出錯誤意思表示,與其簽訂消費合同的行為。相比于一般商品銷售欺詐,汽車銷售欺詐因汽車的價值本身較高,更容易給消費者造成巨大損失。特別是在當前汽車消費已步入平民化的情境下,汽車銷售欺詐涉眾型特點日益凸顯,一旦欺詐得逞,受害的群體也更廣泛,不但讓商業正義蕩然無存,也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危害社會穩定。有鑒于此,依法嚴厲打擊汽車銷售欺詐惡行,顯然是維護消費者權益和確保汽車銷售市場風清氣正的題中之意。

  汽車銷售欺詐之所以能夠屢屢得逞,既有不良銷售商誠信經營基本商業倫理喪失的因素,更有消費者維權難的因素。這其中,最令消費者頭痛的莫過于舉證難。由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此沒有設置舉證倒置責任制,消費者遇到汽車銷售欺詐時,如要依法維權,則須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訴訟原則,提交銷售商客觀實施了欺詐的確鑿證據,以便司法部門對欺詐行為準確認定。眾所周知,不良銷售商的欺詐行為總是十分隱蔽,在缺乏專業知識的情況下,消費者在舉證時極有可能陷入“非不為而實不能”的尷尬。即使維權成功,也可能因耗費不低的成本投入,而落個“追回一只雞,得殺一頭牛”的結局。面對諸多不利因素所形成的維權“攔路虎”,消費者自然不敢輕言依法維權,無形中更是助長了不良汽車銷售商有恃無恐地實施欺詐的囂張心態。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隨著汽車銷售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不良銷售商極盡所能,打著專業的幌子,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欺詐的手段不斷翻新,技術含量也“水漲船高”,令消費者更是防不勝防。不良汽車銷售商“魔高一尺”的欺詐伎倆,在讓消費者“霧裏看花”不能精準識別的同時,也給監管部門如何精準打擊汽車銷售欺詐提出了更高要求。

  汽車消費糾紛一直是消費熱點問題,汽車欺詐問題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對其依法嚴厲打擊意義重大。面對“魔高一尺”的汽車銷售欺詐行為,監管部門和司法機關必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苦練內功,加強合作,做到“道高一丈”。一方面,要不斷健全汽車銷售監管法律體係,尤其要加大車企和銷售商的舉證責任,以舉證責任倒置暢通消費者的維權渠道,從而加大不良銷售商的欺詐成本,迫使其打消欺詐消費者的歪念。

  另一方面,要始終保持對汽車銷售欺詐的高壓打擊態勢,充分運用懲罰性賠償這一懲戒利器,倒逼不良車企和銷售商面對得不償失的沉重代價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同時,要運用典型案件以案説法,不斷強化典型案例的法治宣傳和教育效果,努力為依法打擊汽車銷售欺詐惡行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如此,“魔高一尺”的汽車銷售欺詐惡行,必將在“道高一丈”的依法打擊面前無所遁形。 (張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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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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