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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記者 施雨岑)教育部9日發布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明確繼續實施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要求各地各校嚴格確定報考條件,加強資格聯合審核,規範招生錄取管理。
通知特別提出,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貧困縣脫貧後2019年仍可繼續享受國家專項計劃政策。有關省(區、市)要嚴格執行國家專項計劃確定的實施區域,不得擅自擴大範圍。
通知指出,將從嚴查處違規行為。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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