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員工接私活該不該被辭退?
2018-12-23 07:45:32 來源: 工人日報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憑本事賺錢,沒拿單位一塊料,沒佔用上班時間,為啥要辭退我?”12月9日,許勇拿到勝訴的民事裁定書時還是感到困惑。因為雖然他勝訴了,但法院並不認為單位的辭退決定不合理。

  許勇是遼寧大連一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員工,今年5月,公司經理髮現他另一個微信名為“汽車到府維修服務”,便以他接私活,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辭退了他。許勇訴至法院。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單位明文規定禁接私活,但因單位拿不出許勇接私活的證據所以敗訴,而不是辭退決定不合理。

  像許勇這樣,員工接私活與單位出現糾紛的不是個案。

  現實中,在汽配、軟件、設計、加工、互聯網等諸多行業接私活現象並不少見。一方面,企業認為,打著我的招牌,用著我家技術,給自己賺外快,這樣的“出軌”對企業不忠心,該辭退;另一方面,員工抱怨,沒影響本職工作,利用業余時間,不用所在企業資源,販賣剩余勞動力,無可厚非。

  “都出去接活,誰還好好工作”

  2017年7月1日,許勇到這家汽車服務公司工作,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單位規章制度第9條明確規定,不允許員工在外接私活,一旦發現立即開除。

  對此,許勇認為,自己工作時盡職盡責超額完成任務,休息時幹啥單位管不著。因此,他在休息日偶爾接點私活,自備工具箱到府修車,修好後主動給名片,還將服務對象當作客戶介紹給單位。

  今年5月14日,公司經理髮現後,擺出《員工守則》要辭退他,説許勇拿不到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許勇發了懵,將公司告上了法庭。

  “大家都出去接活,誰還好好工作?”該汽車服務公司堅持認為,公司明文規定禁接私活,許勇違反規定,不將其辭退則不能“以儆效尤”,會影響團隊的風氣和士氣。而且,許勇打著公司的招牌,修不好了影響公司名譽。

  法官審理後認為,許勇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單位拿不出證據證明許勇接了私活並損害了公司利益。

  接私活,是指員工利用自身能力對外進行個人承接業務,從而獲得額外收入。瀋陽一家大型軟件開發服務公司HR錢程告訴記者,程式員尤其是老員工偷偷接私活十分普遍。“老員工對分內工作遊刃有余,覺得有大把可分配的時間。另外,家庭經濟壓力大,升職加薪難,換工作又覺得沒上升空間,所以就在老公司‘養老’,賺外快貼補家用。”

  在我國,法律並沒有“全日制勞動者不可以兼職”的禁止性規定,但對影響單位利益的“惡性接私活”有規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人日報》記者採訪了13位汽配、軟件、設計、加工、互聯網等行業企業負責人,9家企業在《職業操守守則》《竟業限制協議》《企業員工管理制度》中都有禁接私活的規定。他們表示,用企業資源、截流企業客戶的“惡性接私活”,一經發現立即辭退。4家企業表示未明文禁止,但也不讚成。

  員工“不務正業”,單位難以證明

  接私活的員工對此怎麼看呢?

  記者採訪了接過私活被辭退的9位職工,他們均表示,接私活都是在能很好地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進行,只為多賺錢,而違反職業道德、有損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機密的事絕對不做。但是,單位發現後對此一律定性為“不務正業”,直接將自己辭退。

  瀋陽市一位審理此類案件的法官鄭虹在翻閱卷宗後總結認為,員工接私活企業難舉證,是否影響單位利益難説清,是否影響本職工作難界定,是糾紛爭議的三大方面。

  舉證員工利用公司接私活,讓袁嘉志陷入兩難境地。今年10月,瀋陽嘉星互聯網資訊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袁嘉志發現,公司設計組的兩個程式員在完成手頭項目的情況下,私下給服務企業設計微信公眾號和專屬APP收取報酬。

  “不署名、不用單位電腦,一點不留痕跡,很難説清是否利用公司的品牌效應,是否用了公司內部技術。”袁嘉志告訴記者,“你説他是接私活,他反駁説是給企業發展客戶。抓不到證據,辭退就要拿賠償金。若不辭退,則動搖軍心。事出一個多月,也不知道咋處理。”

  同樣受到困擾的還有高建華,他無法證明接私活的員工影響到了單位利益。

  高建華在電信行業創業10年,齊達是他一手帶出來的老員工,已是業務總監。一個偶然機會,高建華從下遊公司聽説,齊達私底下介紹合作夥伴與其他公司合作,並從中獲取提成。

  高建華找齊達談話時,齊達反駁説,下遊業務需求量很大,高建華的公司不可能滿足下遊企業的全部需求,因此他的行為並沒有直接損害公司利益。高建華則認為,下遊企業如果誤以為自己的公司幹不好才被員工推薦給其他家,會損害企業的名譽和信用,“可公司如果因為這個理由將其辭退,法官不會信服”。

  更難界定的是員工是否影響到本職工作。錢程在辭退每個接私活的員工時聽到最多的就是“沒影響到本職工作”,可她對此很難認同。“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本可以用做私活的時間完善手頭的項目,達到90分,卻因接私活把項目做成了60分。總不能單位給你100分的待遇,只要你60分的付出吧。”

  接活與辭退,勞資雙方須依法行事

  “關于員工接私活,既不能極力推崇,也不能徹底否定。”遼寧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王磊説。他認為,接私活並不全是壞處,接私活可以鍛煉員工獨當一面的能力,可以更多體會到客戶的想法,體會到如何溝通,體會到整體的開發生産周期如何控制,這些對于更好地完成工作大有裨益。

  鄭虹提醒接私活的員工,若是企業明令禁止不可違。“工作時間之外員工做什麼單位無權干涉。因此,如果單位沒有明令禁止是可以接私活的,但單位明確規定了禁接私活,而員工執意違反是可以被辭退的,而且不支付任何賠償。”

  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海則認為,企業即使辭退合理,也要符合法律程式。“首先禁接私活的公司規定要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同意,公司規定要合法。發現員工接私活,要提前和員工溝通,終止該項行為。如果員工拒不改正,單位可以根據公司規章制度確定解除勞動合同,給予職工申辯的權利,處理結果書面告知職工。要在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中標明‘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辭退。”

  王磊表示,企業更應反思是否管理制度和獎懲機制出了問題。“就像治水,如何引導員工把剩余勞動力用在企業上,值得探索。同時,對于嚴重違反企業規定的員工,也要讓其付出失信的代價。”(許勇、齊達為化名)

+1
【糾錯】 責任編輯: 郝多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冬至餃子香
冬至餃子香
虹雲工程技術驗證衛星成功發射
虹雲工程技術驗證衛星成功發射
公益圖書室讓城中村兒童樂享閱讀
公益圖書室讓城中村兒童樂享閱讀
首屆中國冰雪大會在京開幕
首屆中國冰雪大會在京開幕

01016000000000000000000001110101112389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