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8日電 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産於美國50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徵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5號)中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清單二的商品作適當調整後,自2018年8月23日12時01分起實施加徵25%的關稅。
根據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的意見,為最大限度保護國內消費者和企業利益,對徵稅商品清單進行了適當調整,具體商品範圍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産於美國約16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徵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7號)為準。
其他事項仍按照稅委會公告〔2018〕5號執行。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産於美國約16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徵關稅-新華網
01016000000000000000000001119921112324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