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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14日電(記者 烏夢達)記者14日從北京市紀委監委了解到,今年1月至4月,北京市共追回在逃人員10人。
按照中央紀委和中央追逃辦統一部署,北京市將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納入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內容,有機整合工作力量,一批積壓多年的重點、難點案件得到有效突破。
例如,今年3月1日,豐臺區紀委監委促使外逃澳大利亞的行賄人員李某回國投案自首。今年4月,海澱區紀委監委成功勸返在逃12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辛某和在逃6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羅某。
數據顯示,北京市2017年共追回在逃人員32名,追逃人數是2016年總數的2倍多,追贓金額1000余萬元,凍結涉案房産28套,追逃人數、追贓金額及凍結涉案房産套數實現歷史性突破。
北京還不斷強化防逃工作,扎牢“防逃籬笆”。北京市委追逃辦印發《北京市關于“追防一體化”機制建設的實施辦法》,制定市區兩級聯動、專項行動協同、包案責任、防逃預警、分析研判、約談提醒及督導考核等10項機制,細化20項工作任務。
數據顯示,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北京市共阻止21名有外逃嫌疑的黨員幹部出境,規勸1名私自出國滯留不歸的黨員幹部回國,並督促有關單位對責任人嚴肅問責。全市外逃人員從2015年2人、2016年1人,降到2017年的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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