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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4月25日電 題:鄉村振興要讓農民有獲得感
新華社記者馬劍、馮源
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就浙江紮實推進“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建設好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讓廣大農民在鄉村振興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
建設什麼樣的鄉村,村裏人最有發言權。遵循群眾路線開展工作,才能取得群眾滿意、經得起時間檢驗的工作成果。
浙江不搞大興土木、大拆大建,通過實施道路硬化、衞生改廁、農業面源污染整治、農房改造建設、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歷史文化村落保護利用等一系列具體項目,把好事辦好、小事辦牢,滿足了農村的真正需求,回應了農民的真正關切,增強了群眾獲得感。
當前,一些地方在推進鄉村建設中仍存在不實用的形象工程、用不久的政績工程,仍有個別幹部把心思放在堆“盆景”和編“材料”上。這不但不會增加農民的獲得感,反而會造成幹群之間的疏離感。老百姓冷眼旁觀,縱是好事也難成。
鄉村振興要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尊重農民意願,調動億萬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不斷提升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從浙江等地的實踐看,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不但能讓村裏人身體更健康,心情更愉悅,還能催生農村新業態,拓寬增收新門道,從而使農民有了精神上和物質上的雙重獲得感和幸福感。這就啟示我們,鄉村振興要“外美內實”,要把農村環境整治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深化農村改革、加快建設現代農業和加強農業農村基礎工作等方面有機地結合起來,讓農村“氣血”更足,從而“氣色”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