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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昆明4月6日電(記者王研)記者從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獲悉,近期信用卡詐騙呈高發態勢,警方幾天內就連破兩起信用卡詐騙案,且涉案金額較大。警方提醒:使用信用卡一定要把握“度”,因為透支不僅涉及個人徵信,按法律規定,惡意透支超過1萬元不還款,就涉嫌信用卡詐騙。
據警方介紹,其中一起案件當事人字某某,2017年4月以來,在一張信用卡上多次透支且不按期限還款,欠款本息已超過50萬元。信用社屢次電話和到府催收,字某某仍未償還。信用社報警後,警方兩次傳喚並告知字某某法律後果,但她稱自己投資失敗、資金無法周轉。此後,她要麼不接電話,要麼稱自己在外地。3月26日,警方將其抓獲並刑事拘留。
同樣,男子黃某某2017年2月至今已透支信用卡本金、利息、手續費共26萬元,銀行多次催繳未果後報警。警方3月19日在昆明將其抓獲,調查後發現其名下有兩套住房和轎車,黃某某卻用信用卡非法套現或消費。目前,其家人已向銀行歸還全部欠款,黃某某被取保候審。
辦案民警介紹,近幾年信用卡詐騙呈高發態勢,且隨著發卡銀行提升信用額度,透支金額也越來越大。不少人以為信用卡透支不償還只影響個人徵信,但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這種行為還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孫文傑介紹,按照法律規定,惡意透支1萬元至10萬元屬于“數額較大”,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00萬元以上則屬于“數額特別巨大”,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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