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日本自民黨擬通過“加憲”,確立自衛隊“防衛實體”地位——“加憲”意在架空和平憲法
為修改和平憲法,日本安倍政府可謂“煞費苦心”,如今又要使出“加憲”的招數——
據日本共同社6月22日報道,自民黨擬在憲法第九條中通過“加憲”的方式,將自衛隊明文化,確立自衛隊“防衛實體”的地位。自衛隊作為“防衛實體”一旦被寫入憲法,無疑將大大沖淡和平憲法的和平底色。
共同社稱,自民黨“修憲推進總部”大會21日就修憲初步草案進行了討論。自民黨內部人士透露,自民黨計劃在保持憲法第九條基礎上,以“加憲”方式新設“第九條之二”,其中第一款寫入“自衛隊是旨在防衛我國(日本)的必要最小限度的實力組織”,明確第九條“不能理解為是在妨礙設置自衛隊”,並在第二款寫入首相代表內閣擁有自衛隊的最高指揮監督權。
乍看起來,這一修改計劃並沒有對和平憲法第九條大動筋骨,只是補充了部分內容,而所補充的內容,在其他法律中也有明文規定。事實上,為架空和平憲法,安倍政府處心積慮,使用了很多招數。之前其曾用“重新定義憲法解釋”來掩人耳目,此次的“加憲”把戲,不過是其打出的另外一個幌子罷了。
根據和平憲法第九條,日本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了和平之目的,憲法要求日本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整部憲法中,沒有提及“自衛隊”字眼。
日本自民黨希望通過“加憲”,造成憲法承認自衛隊作為日本“防衛實體”存在的事實。如此,則相當於讓憲法為自衛隊“賦權加持”。有了憲法作支撐,今後發展和壯大自衛隊將更加有法可依,自衛隊的地位也將得到進一步提升。
然而,讓憲法賦予自衛隊“防衛實體”的地位,顯然與和平憲法的精神相悖。正如日本《信農每日新聞》所指出的那樣,兩年前通過的新安保法已經突破了自衛隊專守防衛的規定,如果把自衛隊寫入憲法,將進一步加劇憲法第九條的“空洞化”。
以和平主義精神為宗旨的日本和平憲法第九條,是日本對國際社會,特別是對曾被日本侵略的亞洲國家的和平承諾。向來對侵略歷史缺乏深刻反思的安倍政府,如今變着法子修憲,需要國際社會高度警惕。(張鳳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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