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5月28日電(蔣巧玲)福建省醫保局消息,5月30日起,全省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單人單檢價格調整為每人次16元,混檢價格調整為每人次5元。
根據要求,對于政府組織的大規模篩查、常態化檢測,檢測機構還應按照更低的費用標準提供服務,即多人混檢按照不高于每人份3.5元的標準計費。同時,下調公立醫療機構對外提供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服務的計費標準,即新冠病毒抗原檢測價格調整為每人次2元,檢測試劑盒(含採樣器具)暫按除外內容收取,實行“零差率”銷售,檢測總費用(含除外收費的試劑耗材)不超過每人次6元。
據悉,從2020年3月起,福建省已多次下調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價格。其中,單人單次檢測價格由最初的每人次200元降低至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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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程立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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