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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男孩扯掉了“怕被訛”的遮羞布
2017-12-14 08:53:01 來源: 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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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在廣西玉林博白縣城松園路段,一個孩子被三輪車撞倒,躺在馬路中間,掙扎著爬不起來。肇事三輪車主駕車逃走。過路車輛只是避讓,路邊的大人選擇旁觀,反倒是一位7歲大,小學一年級的小朋友,彎下腰雙手把受傷小男孩抱起,拖到了旁邊安全的地方,又找來紙巾為他擦拭。

  這起事件幾乎是廣東佛山小悅悅事件的翻版。2011年10月13日下午,佛山的一條小巷子裏,年僅兩歲的女童小悅悅被兩輛車碾壓,18個路人經過沒有停步。最後,一位拾荒的阿姨把小悅悅抱到路邊並找到她的媽媽。雖經醫院竭力搶救,但小悅悅仍然離開了人世。

  兩起事件都引起了激烈的討論,是什麼讓他們選擇了見死不救,又是什麼讓他們連舉手之勞的事都不願意做。

  救與不救,原本是不該有爭議的事情。一名小孩正在馬路中央掙扎,過往的車子那麼多,隨時可能被車輪吞噬,而你只要伸伸手就能救他于水火,舉手之勞的事,你卻躊躇于該不該救的問題,是件很殘忍的事。

  一些人為自己的冷漠找理由,就舉扶人反被訛的例子,為自己開脫,認為好人未必有好報,不被感謝反被咬一口怎麼辦?不如不做。社會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現象也在助推著這種心理,可是這樣的理由真的站得住腳嗎?因為一些個案就打翻一船人,把所有人都當成懷疑對象,本身就不客觀。而且,小男孩出事的地段是市區,馬路上有監控、馬路邊的店家也有監管,一個簡單的回放就能調查清楚所有的真相,並不存在被冤枉的可能。哪怕沒有監控,還有目擊證人,路人可以作證,店家也能作證。這種在風險上的一點可能跟救一名孩子的重要性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哪怕你有顧慮,那麼打個電話報個警,或者在馬路上設置障礙並不難吧?那麼你打了沒有呢,採取了積極的行為沒有?小悅悅事件中,18個人從小悅悅身邊經過,卻沒有做任何舉動。這不是趨利避害可以解釋的,更不是怕被訛可以解釋的。

  7歲的男孩扯掉了成人世界的偽裝,它是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因為“怕被訛”的問題變得理直氣壯。熱衷于指責社會的處置不公,熱衷于指責人心不古,卻對反思自己的冷漠,反思自身的問題缺乏興趣。沉浸在自己假想的理性之中,恰恰忘記了,這個社會有趨利避害的所謂理性,更有將責任和生命放在第一位的真正的理性。因為見義勇為而被受助者感恩,被社會讚揚的事多了去了。對這些視而不見,卻放大極端個案的影響,這到底是理性,還是為自己的冷漠找借口?

  什麼叫理性,理性不是利益的得失算計。在一條生命面前,明白生命的價值,明白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明白輕重緩急,才叫理性。基于個人利益基礎上的得失計較,只能算是自私。

  小悅悅事件以後,社會發出不做冷漠人的倡議,可是顯然,只在道德層面提起倡議或者發出譴責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從法律層面對見死不救的行為予以懲戒。(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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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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