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上”不是終點,而是讓他們在免於匱乏的權利和教育權益等都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真正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出拳兇狠、纏鬥激烈、汗流浹背……“格鬥孤兒”事件連日來備受關注。此事最新的進展是:目前涼山州教育部門已前往成都,擬將當地在恩波俱樂部訓練的未成年人帶回涼山,安排重返學校。
正值懵懂之年的孩子,卻無法像同齡孩子那樣,在父母雙翼的庇護下成長,而是被生活推向了拳擊場,每天都得跟危險性極高的格鬥打交道。這是文字描不出的辛酸。他們的尊嚴,提前被鼻青臉腫乃至遍體鱗傷標上了刻度。
解救“格鬥孤兒”,是很多人自悲憫而生的呼籲。對孩子出生地的教育部門來説,職責範疇內的“解救”,就是把他們送回學校,這原本也是《義務教育法》明確的責任。但現實問題也隨之而來:讓“格鬥孤兒”回學校,會比在格鬥場更好嗎?
對孩子而言,義務教育不是“該不該”的問題,而是“必須要”的問題。問題在於,“涼山孤兒”是烙在那些孩子身上的印記。他們的境遇,逼着我們將權衡維度從常理切換到更現實的邏輯:在那些孩子打拳還能有肉吃、回家只能吃洋芋的情況下,他們最迫切的訴求,與其説是教育,不如説是告別食唯果腹的低質量生活狀態。
猶記得,2014年涼山童工被從深圳工廠解救後,很多童工就不領情,原因是打工雖然累,可好歹能吃飽飯。也正因如此,在涉事俱樂部的收養資格和目的都存疑,否認商業演出的單方説辭跟涼山當地教育部門的説法相悖的情境下,網上對其聲援者依舊甚眾——跟尚未解決溫飽權益的孩子談教育權利,看上去太奢侈。
但為了不讓孩子們挨餓,就該是讓他們重歸拳擊場,而非回歸學校?為什麼這些孩子只能在“壞”和“更壞”之間做選擇,而不能選那個“好”的選項?這個“好”的選項,必然內含讓孩子們上學的子選項,但絕不是止於讓他們的受教育權得以保障,而是讓他們在免於匱乏的權利和教育權益等都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真正過上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就此事而言,在當地教育部門介入後,有關民政部門以及社會組織等也該完成“善意接力”,摁下對他們的關懷按鈕。讓“格鬥孤兒”回學校,應該比他們在格鬥場更好。此處的“學校”,指的不只是某所學校,更應該是人文關懷不失位的全套權利保障體系。□佘宗明(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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